“小叔这话可就说错了,你从牙人手里买下的是酒肆,并非酒坊,店铺的前堂可以用来招待客人,届时由福叔掌厨,我跟母亲卖酒,等有机会再雇些长工也不迟……”
话还没说完,便被青年抬手打断,“你身体未愈,每日酿酒已经耗费了极大的精力,要是再去前堂招呼客人,身体哪能承受得住?”说这番话时,桓慎也有自己的私心,卓琏容貌姣美,即使在京城依旧十分出挑,女子卖酒本就引人遐思,再配上此等皮相,肖想她的男人必定不少。
思及此处,桓慎心头涌起阵阵燥意,周身萦绕的气势也愈发令人胆寒。
“不妨事。”吐出三个字后,卓琏便说不下去了,只因青年那双黑眸一瞬不瞬地紧盯着自己,让她不免有些慌乱,忙改口道:“那先招揽几名长工,让他们在前堂帮忙,娘也不必那么辛苦。”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桓慎也没再多留,兀自站起身,说了句“天冷夜寒,嫂嫂早些歇息”,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堂屋。
翌日天刚亮,瞿氏开始收拾东西,瞿易则走出家门,在外寻找合适的宅院。
眼见事情闹到了这种无可挽回的地步,丹绫悔得肠子都青了,昨天夜里辗转反侧根本没睡着觉,今早鸡啼声刚响起,她便听到母子俩的对话,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桓家,这可如何是好?
披上小袄走到隔壁,丹绫只当没看见瞿氏通红的双眼,轻声道,“伯母,咱们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积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难熬的时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却不能不顾小孙子啊……”
这回瞿氏是铁了心了,扫都不扫丹绫一眼,冷冷开口:“这孩子随你,并不畏寒,当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现在仅不过是换一处居住,他受得住。”
闻言,丹绫深感委屈,偏偏又没法辩解,只能憋了满肚子的火气,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华,外乡人不计其数,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适的宅院。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还偏远,清早起来,须得走上半个时辰方能到达酒坊。看着那灰黄斑驳的墙皮,丹绫眼前一黑,险些没厥过去。
“瞿大哥,你为何这般狠心,就让我跟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女人双眼含泪,两手捂着平坦的小腹,显得越发娇怯可怜。
只可惜瞿易被她摆过一道,自然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此刻冷着脸,指着大门的方向,“若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大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你、你简直不是人!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头的话,哪还有活路可言?”
听到女人娇柔的呜咽声,瞿易烦躁极了,快步离开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
转眼又过了小半月,卓琏左腿上的伤势几乎痊愈,行动已经无碍。在此期间,桓慎找了两名军汉,将人带到店里,让他们帮忙做活儿。
普通兵丁的武功虽不算高强,但浑身力气委实不小,若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让别人占了,杨武、池忠也不至于离开军营,留在京城里讨生活。
这日刚好是个晴天,满地白雪,却无刺骨寒风,街面上的行人也多了。
杨武、池忠在店门口搭好了炉子,不住往里添柴,没过多久就暖和了些。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再打量着挂在上头的牌匾,不由嘀咕着,“这地方竟又开店了,不如咱们打个赌,看看这家能坚持多久,三个月?两个月?不会连一个月都不到吧?”油头粉面的男人边搓手边笑闹,眼底的恶意明显极了。
“谁知道能坚持多久?姓李的还特地买了胡姬,一个个乳肥臀圆,勾人极了,现在不还是灰溜溜滚回老家了?京城居而不易,哪是什么乡巴佬都能站得住脚的?”说话的青年眼底带着一丝不屑,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自然看不上这些外来户。
卓琏身体刚好,却不能搬重物,桓母攥着她的腕子,让儿媳在前堂歇息,等炉子烧热,外面没那么冷了,才肯将人放出门。
瞿氏母子也在酒坊中做工,这会儿瞿氏端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白花花的肥膘,随着中年妇人的脚步颤了一下又一下,仅看一眼都觉得腻歪,围观的百姓纷纷撇嘴,认定这新开的桓家酒肆是在故弄玄虚。
瞿易跟在义母身后,怀里抱着两只瓷瓮,里面装的都是清无底,一坛三斗,两坛就是十八两银子,当真不是什么小数目,因此他也不敢托大,动作轻缓地将酒坛放在地上,随后便见卓氏快步走来,抬手把红封撕去,将淡绿色的酒水倒入烧热的大锅里。
锅体滚烫,让酒液霎时间蒸发开来,浓郁的香气不住翻涌,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神。百姓们面上的讥嘲早已消失不见,徒留震惊,而卓琏的动作依旧未停,将白生生的羯羊肉倒进锅里,用铲子不住搅拌。
羊羔的油脂融入到香醇芳烈的美酒中,脂香倍增,却丝毫不觉油腻,反而让人垂涎欲滴,不住吞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截肪醉骨荐馨香——陈造
羔儿酒又叫羊羔酒,宋朝人经常喝,出自《酒经》
第45章
要是换成烈日炎炎的夏天, 雪花肉膏可没这么容易凝结,但如今寒风凛冽, 瓷盒中的脂膏转眼之间便结成块状,卓琏想着两位皇子还在包厢中,便让福叔将物什切成薄片, 铺在杯底, 直接送了进来。
九皇子好奇心颇重, 望着呈现出淡粉色的膏片,即使未曾触碰, 也能猜到触感究竟有多绵密顺滑,他笑问道:“这是何物?”
卓琏弯着腰, 依次把杯盏放在桌面,语气温和地解释, “这是雪花肉膏, 以羊腿上的精肉为主料,再搭配羊骨髓、肾窠脂以及龙脑香,几种原料混合均匀后,再以温酒浸泡, 脂香浓郁, 味道醇厚, 公子可要试试?”
爱酒之人大都对美酒没有什么抵抗力,九皇子也不例外,这会儿他虽稳稳坐在木椅上,心神却早已飘散, 直勾勾的盯着卓氏的动作,见她拿起装满清无底的瓷瓶,将色泽清亮的液体倒进杯盏中,身子不由往前倾。
温酒的热度融化了雪花肉膏,一股香醇的味道涌入鼻前,的确让人十分垂涎。桓慎身为侍卫,职责便是护卫皇子,即便他对卓琏再是信任,也不能将自己该尽的责任视同儿戏。
眼见九皇子伸手欲要接过杯盏,他突然站起身,低声道:“公子,先让属下尝尝吧。”
闻得此言,卓琏这才想起皇家的规矩究竟有多森严,她抬头看着桓慎,杏眼中满是感激之色,将瓷盏放在男子粗砺的掌心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竟无意间碰到了那处温热的肌肤,阵阵酥麻从接触的地方蔓延开来,她心里一震,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酒水甫一入口,桓慎挑了挑眉,只觉得这种口感极为特别,不止保留了清无底芳辣的优点,还增添了几分厚重的滋味,烈而不呛,让人饮过之后,再难忘怀。
“怎么样?”九皇子神态急切地追问。
“无毒,味道极佳。”
谁不知道桓慎虽为侍卫,却生了副挑剔的脾性,就连宫中御酒也很难得到他的称赞,这融合了肉膏的清无底,当真有这么好的品相?
此刻卓琏将余下两只杯盏放到了两位皇子面前,清无底本是浅绿,但油脂融化后,便成了一种温润的乳白,九皇子迫不及待地将酒水送到唇边,喝过后,凤眼中的赞叹之色更为浓郁。
“老板娘,你酿酒的本事当真不小,无论是刚才的琥珀光,还是现在的雪花肉膏,都是难得的巧思,不知还有别的新奇玩意没?也能给我开开眼。”吃过美酒,九皇子心情大好,俊秀面庞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卓琏恭声作答,“腊月里食材稀少,酒水只有寥寥数种,不过费些心思也能推陈出新,等过段时日酒肆稳定下来,妾身还准备酿造锅巴酒、乌饭酒等等。”
“锅巴酒,顾名思义,应该是用锅底之焦饭作为主料,但那乌饭酒又作何解?”
京中出名的酿酒师傅多如过江之鲫,九皇子也曾经见过不少,不过像卓氏这般年轻貌美的,倒是稀罕得紧。
“乌饭树又名南烛,将它的嫩叶、果实榨出汁水,浸泡糯米做成酒饭,再按照寻常步骤酿酒,即可造成。据说前朝时,溧阳一带的百姓若是生了女儿,定要酿造一坛乌饭酒,待女儿长大成人后,才会将瓷坛取出,届时酒水质地粘稠,呈现胶状,酒香中掺杂着草木的清新,堪称上品。”
桓慎站在卓琏身畔,看着女人明亮的双眸,眼底的怀疑之色却越发浓重。若他没记错的话,卓氏活了一十七年,除了汴州与京城两地外,再也没有去过别处,溧阳远在千里之外,那里的风俗她是如何得知的?
天色渐晚,两位皇子身份尊贵,也不好继续耽搁下去,九皇子付了酒钱,还不忘跟卓琏讨要些雪花肉膏,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等客人走后,卓琏刚站起身,却不防被人挡住了去路。
桓慎居高临下望着她,拧眉发问:“大嫂懂得还真不少,难不成亲自去过溧阳,体验过当地的风土人情,才会如此?”
发现自己露出了破绽,卓琏不免有些慌乱,眉宇微皱,心中不断思索,方想出了合理的解释,“我从小就在汴州长大,偶尔还会去桓家酒坊玩耍,小叔都碰到过好几回,怎么会发出此种疑问?至于溧阳的风俗,多看几本书也就知道了,实在算不得稀奇。”卓琏仰起头,冲着青年笑了笑。
人在撒谎时,语调神情都会产生些微变化,就算心胸城府再深的人,也不例外。
桓慎仔仔细细地端量着女子,见她腰背挺直,浑身僵硬,仿佛受到惊吓的兔子一般,忽地低笑一声,“行之只是开个玩笑,大嫂何必这么紧张?好像心虚似的。”
“小叔心思缜密,我只是怕你多想。”由于太过惊慌的缘故,她连妾身二字都忘了,低下头,不想再跟此人对视。
桓慎突然弯了腰,削薄的唇贴近卓琏耳畔,幽幽道:“我还以为大嫂要说行之城府颇深、阴险狡诈,未曾想到只用了‘缜密’二字,委实客气。”
酒肆前一任主人手中不缺银钱,在铺子上耗费了许多心思,为了不让入店的客人们感受到凉意,包括前堂在内的每间包厢都通了地龙,现下厨房的灶台上正蒸着酒饭,柴薪烧得颇旺,按说不会难受才对,卓琏却觉得体内流淌的血液都冻成冰块,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寒冷让她忍不住发抖。
往日的她从来没料到自己的身份可能被人拆穿,毕竟她拥有桓卓氏的皮囊,也拥有桓卓氏的记忆,即便是瞿氏也无法分清其中的差别;但她却忘了,一个人最为重要、最为宝贵的就是记忆与经验,她在异世是另外一个卓琏,从初时起就是不同的,又怎能瞒过桓慎的双眼?
说不定打从最开始,他早就察觉了端倪,只不过不想打草惊蛇,便一直将思绪掩藏起来,不断试探、不断加深怀疑。
瞥见女人陡然苍白下来的面颊,桓慎目光暗沉,“大嫂在想什么?”
“没、没什么。”她语气艰涩地回答,眼底的提防浓到快要溢出来了。
这个认知让青年大为光火,方才在面对九皇子时,卓琏可以巧笑嫣然、温声软语地介绍酒种,但与自己单独相处,竟让她厌恶到这种程度?
阵阵疯狂席卷了桓慎的理智,那双黑眸也逐渐爬满血丝,看起来尤为狰狞。
见势不妙,卓琏心跳如擂鼓,一种名为惊惧的情绪不断往外翻涌,如同取之不尽的泉水般,她无措地闭上双眼,似引颈就戮般开口:“咱们离开汴州前,我曾让费老板派人去了铜林山一趟,将埋在松根下的那坛松苓酒挖了出来,小叔可要尝尝?”
她的声音略微发颤,其中透着显而易见地讨好,让桓慎嫉妒不平的情绪缓和几分,整个人慢慢恢复如常。
那坛松苓酒原本便是给青年准备的,在半年多以前埋在山中,若不是汴州今天的雪水太多,山路难行,卓琏说不准还会亲自上山,将酒坛挖出来的同时,也能弄些冬笋,而非直接请费老板帮忙。
男子并未多言,只点了点头。
“那、那我这就去库房中拿酒,小叔先在屋里歇一会儿。”
见她慌不择路地跑出包厢,桓慎不免生出丝丝懊恼,他想不通自己为何会如此失态,简直就跟疯了一样,用最蠢钝不堪的手段让卓琏心生防备。
坐在屋里的木椅上,桓慎闭眼休憩,大约过了一刻钟功夫,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他本以为卓琏不会回来了,看着那道纤细的身影,以及她手中捧着的酒坛,青年喉结不住滑动着。
松苓酒有滋养身体之功,可以祛风邪、壮筋骨。
脑海中浮现出这段话,卓琏不着痕迹地打量着桓慎的身板,只觉得这人已经足够健硕了,若是再壮下去,怕是单手就能捏死自己。
“刚从库房取出来的冷酒,还没热,先烫一烫再饮。”卓琏一边说着,一边将装满水的瓷瓮放在炭炉上,等水温升高后,才隔水温酒。
店里的酒瓶颜色十分素净,乍一看如同莹润的美玉,柔润指尖扶着瓶身,大抵是力气用的太大,指甲内圈泛红,外圈则呈现出青白色,显然卓氏的心绪不像表面上那般平静。
“刚才可是吓着了?”桓慎冷不丁问道。
卓琏不想将自己真正的想法诉诸于口,也不敢当着青年面前撒谎,绯红唇瓣抿成一条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见状,桓慎也不生气,反而站起身,信步走到卓氏身畔,深深吸气,鼻腔中容纳着酒香与卓氏身上的甜香。
“松苓酒颜色极美,品相比普通清酒强上数倍,若不是分量少了些,便能摆在店里售卖了。”
“酒的种类贵精而不贵多,目前的几种已经足够了,过段时日再琢磨新品也不迟,免得贪多嚼不烂。”卓琏低垂眼帘,轻轻说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又晚又短,我再也不会摸鱼了~
第46章
桓慎低下头,也不知是房中灯火晃花了他的眼, 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望着那浅金色的酒液,他居然一阵失神, 这种异常往日是很少有的,偏偏碰上眼前的女人,一次又一次打乱了原本的步调。
卓琏往前倾身,举着瓷盏已经好一会儿了, 但青年却没有接手的意思,她心里不免有些发慌, 担心桓慎还在为方才的事情生疑,迫切想要逃离包厢。
“娘还在前堂忙活着,我去帮她打打下手。”开口时,她眼神微闪, 声音中带着几分紧张。
桓慎不由皱紧了眉, 他也是男人,比谁都清楚男人们的想法,卓氏皮相极美,尤其是眉眼生得最好,要是有夫君可以依靠倒也无妨, 偏生大哥早逝, 留给她的只有寡妇的身份,根本无法阻挡旁人的惦记。
“母亲坐在柜台后算账,比从前的活计轻松不少, 大嫂身份不便,还是少去前堂为佳。”恰在此时,他将素色杯盏放在掌心,手背上有一道泛白的伤疤,大概是陈年旧伤,与周围的肤色不同,看起来尤为显眼。
卓琏一开始没有察觉到桓慎话中隐含的意思,等她再次端起酒瓶时,忽地想明白了,那双美丽的杏眸因为愤怒变得尤为明亮,“寡妇又如何?是哪里碍着你的眼了?”
“我是为你考虑,大哥不在了,我身为桓家唯一的男丁,理所应当地要照顾好家里所有的亲人,大嫂精通酿酒,我并无阻拦之意,只是妇人抛头露面确有不妥,无论是你的、还是桓家的名声,都不能不顾。”
桓慎酒量很好,就算方才陪着两位皇子喝了不少的清无底,这会儿目光依旧清明,不见醉意,甚至他还极为明晰地给出了不赞同的理由,仿佛卓琏才是那个不守规矩、蛮不讲理的人。
“桓慎,长嫂如母,我的事情不劳你费心。”
不久前,卓琏还在担忧自己的身份被青年识破,但听了这一番话后,她胸腔中烧起了一股无名火。她是桓家的儿媳不假,却不愿将浑身的血肉都给刮下来,只为了换回一座贞节牌坊,那种日子她前世就已经过够了,也无须别人指手画脚!
卓琏的反抗与不平都在桓慎意料之中,他接触过的女子虽不多,但很清楚,鲜少有人会像卓氏一样,身上带着一股韧劲儿,即使肩膀上压着重担,也会找到恰到好处的法子谋求出路。
越是这样的女人,越不听话。
你想让她像笼中雀一样乖巧,她不愿意,毕竟在外面的天空中飞惯了、野惯了,再关回小小的方寸之地中,就仿佛折断了她的翅膀。
卓琏对桓母桓芸的好,桓慎全都看在眼里,他无意伤害卓琏,索性选择一种迂回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