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阴影会最大程度的跟着你,它们就像是个随机定时的闹钟。
无时无刻的提醒你去回忆。
江丛羡面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来,走过去坐下。
两人互相做过介绍,语气都不算热情。
原本就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来的,也无需太客气。
林有勤叫退了茶艺师,自己上手开始泡茶:“这段时间望书和小约多亏了你才会安然无恙,改天有空的话再约一次,我正式谢你一次。”
江丛羡松了松领带,笑道:“您特意约我过来,恐怕不单是为了谢我吧。”
林有勤抬眸,看了他半晌,将茶杯里的热水倒在茶宠上,也笑:“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时省力。”
“那六十亿相信你也收到了,望书和小约到底也是我林家的血脉,我这次回国,也是特地来接他们走的。”
他拿出一张卡,放在桌上,推到江丛羡面前,“这里面有五百万,算是答谢你这些日子里照顾他们姐弟俩的酬劳。”
江丛羡看着那张卡,没动,冷笑道:“区区五百万就想让我和林望书划清界限?”
“那倒不是。”林有勤的语气非但不重,反而极其温和,只是说出来的话却处处致命,“你们本身就不是一路人,何来的划分界限呢。”
第四十一章
茶泡开了, 包厢内茶香四溢,林有勤给江丛羡面前的茶杯倒上。
后者气定神闲的看着:“您怎么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
他也只是笑:“身上镀再多层金,但骨子里流的血却改变不了, 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事,更何况你比绝大数的人都有能力,可野外长大的狼崽子,最终还是要回到野外的, 我不可能让我侄女跟着这样的人。”
两个人的语气都不重,但说出来的话却如同针锋。
江丛羡端着茶杯, 喝了一口。
他不爱喝茶,更厌恶这股味道。
他在生意场上接触过很多这样的人, 为了显示自己的文化底蕴,不爱喝茶也强装出一副没了茶就不能活的样子,嘴上说着提前背好的关于饮茶方面的资料。
却不知这种靠伪装出来的蹩脚演技, 一眼就被看穿是个门外汉。
江丛羡自然也不会去戳破, 没必要。
他没兴趣看人出丑, 更加没这个耐心。
他太目中无人了, 目中无人到可以对任何一个人笑。
因为那些人在他眼中没有任何区别,除却利用价值的深浅不说, 他们就是一摊会讲话的烂肉。
很恶心的形容, 但在江丛羡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么恶心的存在。
包括此刻坐在他面前的这个。
林有勤自认自己在商界比他多打拼二十多年,人生阅历也比他丰富几十年,所以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
于他来说, 江丛羡就是一小孩。
凭借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劲,碰巧运气好点,做出了点成绩。
但好运不是一直有的,像他这种没有背景的人,但凡栽一个跟头,就足够让他消失的无声无息了。
“江先生是个聪明人,应该懂我的意思。”
江丛羡一侧眉梢微挑,舌尖轻扫过牙齿,唇边仍旧是带着笑的。
哪怕他在林望书的身上栽的再惨,被她折腾的再落魄,但这并不代表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让他栽的这么惨。
他仍旧是那个动动手指就能搅的北城混乱不堪的江丛羡。
他的心机手段,和年龄不成正比。
换句话说,林有勤在他眼中和林有为没什么区别。
只要他想,搞垮林有勤辛苦打拼出来的事业也不是一件太麻烦的事。
茶杯重新放回桌面,透润的瓷白。
江丛羡靠着椅背,长腿交叠,周身都透着一种漫不经心,话里带着温和的笑:“那您可得好好防着点了,野外长大的狼比家养的要凶的多,一旦看准了猎物,不咬烂他的脖子是不会罢休的。”
威胁已经足够明显了,林有勤唇角的笑意淡了一点:“拭目以待。”
“界限也不是那么好划分的,她林望书一天是我的女人,那这辈子就都是了。钱我已经让人转回给您了,六十个亿,加上我给的彩礼,一共两百亿。”
江丛羡起身离开,走了两步又停下,他看着林有勤,笑容温和,带着后辈的谦逊:“说到底您还得谢我,逼走您的林家可是在我的推波助澜下,一步步走向覆灭的。您也该庆幸,我没以前那么狠了,不然您的下场,可能也好不到哪去。”
门是推拉式的,有点矮,男人低头出去。
脚步声在走廊渐行渐远。
江丛羡走后,林有勤彻底撕破了脸上淡然的伪装,气的把手中的茶具给砸了。
“狗崽子!”
出了茶室,江丛羡坐上车,给蒋苑打了个电话。
“照片发给你了,给我查下他的背景,住哪,家里的情况,有没有子女,越仔细越好。”
蒋苑看着那张照片,男人年过四十,眼角已显皱纹,神态轮廓却很熟悉。
与林望书是相似的。
“这位和林小姐……”
蒋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问出口。
江丛羡很快就给了他答案:“林望书的二叔。”
他们这种人都有个通病,就是眼高于顶。
哪怕没什么能力也没什么钱,再落魄也得守着祖祖辈辈传来的老宅,美其名曰根不能丢。
不过是因为这个根能带给他们巨大的便利。
人脉,以及瞧不起别人的资本。
江丛羡受过的歧视并不少,但他们都隐藏的很好,把对他底层出来的歧视藏在谄媚的奉承之下。
可他们不知道,越是底层出来的,越是会察言观色。
江丛羡太聪明了,他们挑下眉毛他就能猜出他们下句要说什么。
但他从来不把这些放在眼里。
你会介意一摊会讲话的烂肉对你的歧视吗?当然不会。
他们对他的是歧视,而江丛羡对他们,除了厌恶就是利用。
榨干了价值了后,便如同垃圾一样扔掉了。
林望书的话一点也不假,他的确冷血。
可他在努力去改变了,但是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他只能循序渐进。
至少,先表现的不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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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望书在警局陪了江丛羡半夜,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所以她和教授请了一天的假,用的理由是生病。
其实只是为了补觉,太困了。
她睡到下午才醒,寻雅上完课回来,顺路给她带了馄饨,还有一碗米酒。
她把东西放在林望书的桌子上:“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回转寿司,开业促销打七点五折,我们今天晚餐就去那里吃好不好?”
林望书点头:“好。”
寻雅高兴的挽着她的胳膊,头在她肩上蹭来蹭去的撒娇:“嘻嘻嘻嘻,果然还是我的小书书最宠我。”
林望书摸摸她的脑袋:“后天是要跟教授去野外吗?”
“嗯,这次就是去参观一下发掘现场,三五天就回来了。”
寻雅喝了口水,问林望书:“你呢,教授有没有说在纽约待几天?”
之前比赛赢来的去纽约义演的机会就在下个月,只有一场,所以待不了多久,当天去,两日后回,时间比较赶。
林望书也是前几天才得知,盛凛也会去。
异国他乡,身边有个熟悉的人,至少也不会那么害怕。
馄饨吃到一半,她接到盛凛的电话,说他在她们的宿舍楼下。
林望书愣了一会,放下筷子过去开窗。
女生宿舍后面是片绿化区,每隔几米就放着一张休息的长椅,甚至还有健身器材。
所以这个地方也算是学校里的约会胜地。
这个点正好是人多的时候,都放了学,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
盛凛这种气质温润的成熟男人,在青涩的校园格外显眼。
尤其是他的长相,属于让人过目不忘的好看程度。
所以很短的时间内,已经先后有好几个胆子大的女生过来和他搭讪了。
他笑容温和的婉拒,倒也不会让对方感到窘迫。
他本身就是不会让人感到不适的性格。
像温水,像春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舒适程度。
林望书挂了电话,下楼。
盛凛眼神落在宿舍门口,看到她了,笑容温柔,问道:“刚醒吗?”
林望书愣了一下:“您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