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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武侠仙侠 > 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 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第63节
  赵家怡安城头的首饰铺子里,赵横杨坐在方木桌前,面色阴沉。
  自从见过昨夜被法阵击倒的小贼的伤势,他脸色就一直黑的像锅底。
  “五公子,您可得管管我们啊,小三子一个膀子废了,另一个膀子只怕也保不全,以后啥营生也干不了,这不是躺着等死嘛。”一个瘦小男人伏在地上,正是昨夜两个小贼中的一个——因为动作慢,而逃过一劫的那个。
  “……”赵横杨嘴唇抖了抖,又怒又恼,却忍耐住了没有开口骂人。
  祝南风居然能拿出法阵来?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
  心内犹疑,他手指用力捏着茶杯,指节泛白。
  “五公子,我家和小三子家粮都尽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这不是逼我们死吗?您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为你办事的人饿死啊。”跪在地上的人仍旧嚎啕不休,虽一滴眼泪没有,声音却格外凄惨大声。
  这贼分明是在威胁赵横杨,如果他不给钱不给粮,这俩混贼拼着反正也活不下去了,必然要将事情搞大,说不定就捅到大哥,或者林家去。
  到时候他赵横杨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深吸一口气,赵五手攥成拳,又舒展,转而再次攥成拳。
  许久后,他才转头对小厮摆了摆手,示意下人抓一把铜钱半袋糙米,将趴在地上的小贼打发走。
  待室内空无一人,赵横杨才猛地一拳砸在桌案上。
  怒发冲冠,却又要强自忍耐。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可恨!
  ……
  …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
  …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我卖我自己】。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
  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你为什么要卖自家?”贵妇人又开口。
  “……”小姑娘眨巴了下眼睛,似乎对她的问题有些疑惑,“夫人,冬天来了,我自己活不下去了。”
  她说着撸了袖子给夫人看,冻的都青了。
  再看这小姑娘瘦的皮包骨,小黑手跟鸡爪子似的,看样子不仅快被冻死,也快被饿死了。
  南风悄悄叹口气,这若是卖不出去,岂不是冬天都过不去了。
  “你要多少铜钱?”妇人又问。
  她身边的两个小丫鬟,见有风从街口吹过来,忙都很有眼色的站到上风处,帮夫人挡风,显然被调i教的很好。
  “夫人,我之前在秋叶城大户人家里当丫鬟,后来母亲想带我回村里嫁人,不想回到村里母亲便病去了。我这才到怡安城来,我会写字,勤快,手脚利索。”小姑娘说着站起身,嘴皮子很利索的推销罢,才道出价格:
  “签长工的话,每个月管我吃住,给我几个铜钱就行。夫人,要是卖身契……就得要100个铜钱了。”
  南风想:好便宜啊,一辈子当牛做马,才100个铜钱。
  在异界一个铜钱能买个肉包子,差不多是现代的一块钱。
  一百块都不够纪寻撸一顿串的,这小姑娘居然就把自己卖了。
  万恶的旧社会!
  她这边想着便宜,边上的妇人却温和一笑道:
  “我府上买丫鬟,最多也不过几十铜钱,可没有这么贵的。”
  她这话不仅是嫌弃小姑娘贵,也巧妙的表明了自己身份很高——
  越是富贵的府邸,越有人家愿意低价卖闺女。
  虽是做下人,但吃饱穿暖能过上好日子,比许多农户人家过的可都好。
  今年怡安城缺粮,卖孩子的多了,价格更低。
  小姑娘想了想,似乎有些犹豫。
  就在她考虑着要不要少要几个铜钱时,与她问话的妇人的注意力,却突然被边上的其他事物吸引走了。
  小姑娘怕那妇人嫌贵,连价都不讲就走,可想开口说话,偏偏对方再不看她一眼,她只怕自己说话对方也不会理,有些心焦。
  吸引了妇人全副注意力的,不是别人,正是祝南风。
  风吹乱了她的发,她正对着镜子捋头发。
  只不过刻意招摇了一点,几乎把明晃晃的镜子送到贵妇人眼睛前。
  小圆镜子托在掌心,又明亮又清晰。
  纯绿无图案的马口铁包着玻璃镜,边缘润滑,小巧可爱,圆的特别正。
  某宝1块钱一个,随身带着轻便好用,南风有好几个。
  爱美的女人都抵挡不住镜子的诱惑,但凡看见都要上去照一照,要是镜子好看,更要买回家。
  异界现在只有铜镜,就算制作精良的,清晰度也很有限。
  美妇人是怡安城第一家族林家的大小姐,前年才嫁到李家,给李大公子做夫人。
  每次夫君出城去其他大城,她都托他带精致的铜镜回来,但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白色的明亮镜子!
  李林氏盯着南风的镜子眼睛都直了,从镜子里她能看到特别清晰的影子。
  实在是太清晰了!
  就在南风捋好了头发准备收起镜子时,她忙不迭开口:
  “这位……姑娘,不知这是什么宝贝?”
  南风先是佯装茫然,转头打量了下李林氏,才微笑道:
  “夫人你好,这是仙家布阵用的镜子。”
  谢四曾经跟她说过,异界修士们善于耍剑、布阵和画符,大多数阵法都需要优质的铜镜,是以谢家每年要上供许多铜镜到萧山宗。
  “是镜子?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镜子?”美妇人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盯着南风手里的镜子,渴望之情溢于言表。
  “啊,这是一种特殊材质的镜子,不是我们常用的铜镜。”南风微微一笑,“听说是一些远方游历的修士们用的最顶级的布阵灵镜。”
  如果谢四在边上的话,恐怕会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
  “啊……”美妇人嘴唇抿直又张口,启唇想说的话似乎很难言说出口,复又紧闭上小口,显得很是苦恼。
  南风便善解人意道:“我是在山南街上的祝氏杂货铺里买的,那里每天都有一些精巧东西卖,正巧被我淘到了。”
  “啊,那我也去买一面。”美妇人说着就要抬脚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