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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安安 > 安安 第33节
  安安轻拍着他的背,打着马虎道:“偶尔还好,睡觉睡觉。”
  “那妈妈,你给我讲美人鱼的故事吧。”
  安安的睡意彻底被他磨灭干净,伸手轻捏了捏他的耳朵,“等我一会。”
  沈祈泽伸出五指,“一、二、三……”
  安安抓了把头发,拿起床头的手表,待看清楚时间后,她不得不爬起身,浑身酸疼。
  年会是在晚八点举行,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想到今天就要官宣,安安登时有些紧张,她抿了抿唇,到了衣帽间,来来回回走了几趟,选了件丝绒面料的墨绿色长裙,这样会显得成熟一点。
  头发到时候让造型师盘起来,老派也无所谓,反正不要让人觉得沈先生老牛吃嫩草就好。
  沈煜知推开门,手里拿着早前定制好的对戒,给她戴上,“睡好了么?”
  安安脸色绯红,拿起另一枚套在他的无名指上后,用力掐了把他的腰,娇嗔道:“你说呢?!”
  “飞机上可以休息,我不吵你。”沈煜知笑着打开首饰盒,思忖片刻,挑了一条色泽明亮形状饱满的大溪地珍珠项链给她戴上。
  安安望着镜中的自己,颇为满意,“我现在看起来像个贵妇。”
  沈煜知真诚点评,“实际上也是。”
  安安轻捶他的胸口,临出门之际,沈煜知给她拿了件长款羽绒服,“内地气温只有十度。”
  “多谢沈先生的提醒。”安安挽住他的胳膊,踏上回程之旅,与此同时,那则公告在永诚官网正式发出。
  一封给永诚全体员工的公开信:
  我和祝安安小姐同为永诚股东,持着不欺骗的原则,今天特意向大家告知,我们即将举办婚礼。
  现在我想强调的是,永诚不会受到分毫影响。
  众所周知,我和祝安安小姐并无血缘关系。
  如今结成连理,没有肮脏的思想和下流的手段,我们只是互相爱上了对方,并且有了结婚的打算。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会一起出席各大场合,包括今天的年会。
  同样,也希望大家不要产生激烈的讨论,我和我太太都不喜欢被外界过多关注。
  保持低调,努力完成所谓的不可能,是永诚的软文化,我很认同,并且会争取带领大家走上新台阶、新领域,直到更好的人选出现。
  ——沈煜知
  猜忌、质疑、辱骂会与祝福同在,谁都不是人民币,无法让人人都欢喜。
  下了飞机,媒体可能会来打搅,不过行文不会太糟糕,沈煜知为了杜绝恶劣影响,已提前斥资成为他们的大股东。
  安安对此一概不知,她睡得香甜,对当下的生活已经满意。
  她不知道,一个月后,上帝给了她一个更大的惊喜。
  她很难得地,又怀孕了。
  “沈先生,以后要做安全措施。”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很庆幸无人问津的我,能得到大家的陪伴。
  故事就此落幕,很不舍。
  这本书在去年12月仅有一个人物设定,是大叔和小少女。
  后来慢慢构思,其中花费了许多精力。
  可结果,可能并没有让读者们满意。
  鄙人水平有限,能让大家看到现在,万分感谢。
  持着赤诚之心,我会努力在接下来的创作中,更加完善自我。
  本文彻底完结,感谢。
  ——提莫西敬上
  20191011
  (欢迎大家移步收藏鄙人的新文《徐家汇》和接档文《痒》、《反派你还我清白》)
  接档连载文求收藏:
  《徐家汇》
  【文案】
  阿琅父母双亡,家中败落,提前住进了徐家。
  那天,她穿一身收腰的黑丝绒长裙,两只眼睛透着懵懂无辜,看起来乖的不像话。
  让家汇陡然一见,就想欺负她。
  她也不抵抗,任由他用力捏自己的脸颊。
  一声接一声的“家汇哥哥”,叫得他心都化了。
  家汇喜欢死了这个妹妹,乖巧听话,让干嘛就干嘛。
  只是,他根本不知,她满身是刺,背地里坏了他不少好事。
  (二)
  家汇天性风流,爱端庄优雅,也爱魅惑妖冶,在他看来,这不叫花心,至多算是多情。
  人人都向往美好事物,他也不能免俗。
  他当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为了一个女人狼狈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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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预收同感情流:《痒》求收藏
  【文案】
  毕业那天,a班的赵柯向c班的司然表示好感,惹得全校震惊,人人艳羡。
  司然没有拒绝,两人交往的第三天,赵柯的发小陆行言回国,让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仅一眼,司然就被他深深所吸引,这个单凤眼、沉默寡言、高深莫测的男孩,让她很想一探究竟。
  她纠结万分,唾弃自己贪得无厌。
  到了午夜,却忍不住用小号发了一条消息给他。
  总不能甩了男朋友去追他,他肯定会觉得她水性杨花。
  就先了解一下吧,她只是想拽下他的神秘面纱,绝对绝对不是变心了……
  ps.她只是犯了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大家请原谅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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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你还我清白》求收藏
  【文案】
  在我穿进这本脑残小说的第三天,反派携着他的手下打进了我们正道的山门。
  师姐师妹师兄师弟都操起了家伙出去迎战,我丝毫不慌。
  因为我知道,那些反派会被我们头顶光环战无不胜的男主角打得屁滚尿流,狼狈十分。
  师姐师妹师兄师弟修为不够,被反派一个大招,全部掀翻,我为了表现得合群一点,偷偷地跟着躺到了他们身旁。
  就在这时,本书的男主角披着日月光辉,顶着好莱坞都制作不出来的特效,拎着他的那把巨厉害的斩月剑从天而降。
  我正要拍手叫好,没料到那戴着面具的反派突然飞到了我面前来,“走吧。”
  我瞬间呆若木鸡,这个反派在说什么呀,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别装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好吗?!
  反派见我不动,自顾自地像拎小鸡似地把我拎到了他的身后。
  紧接着,他便挥着长刀,砍向了男主角。
  我:???
  靠北,在这本书中得跟着男主角混才行呀!这个反派在干嘛???快点放开我还我清白好吗?!!
  【这本古言是第三人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