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郑素梅,小的是儿子郑明元。
姐弟俩你推我让从外头玩回来,奇怪道:“爸,你怎么不进去啊。”
郑俊峰对两个孩子一片慈爱,摸摸他们的头说:“我忘带钥匙。”
郑素梅脖子上就挂着一把,从领口处掏出来说:“我有。”
又学着妈妈的样子数落道:“爸爸真粗心。”
郑俊峰捏捏女儿的脸,进屋看媳妇正在织毛衣,说:“我回来了。”
李晴抬头看他们三个一块进屋,问道:“你吃过饭没有?”
郑俊峰点点头说:“有。”
又说:“妈还杀了鸡。”
每个月十块钱生活费,别说是鸡,杀猪又有什么难。
李晴眼里一丝不屑,道:“吃了就好。”
郑俊峰向来知道她对婆家的态度,更觉得难以启齿,不过夜里还是打算和盘托出。
只是他还没开口,媳妇已经道:“我跟你说件好事。”
郑俊峰心想真不错,赶上她心情好的时候,说:“什么事?”
李晴从兜里掏出张票,说:“咱们家能买电视了!”
买电视在,郑俊峰心里一咯噔,勉强道:“钱是不是有点不够?”
李晴得意道:“我妈说不够的她出。”
她从小争强好胜,算起来就是嫁人这件事上矮一筹,婆家不仅给不了什么助力还拖后腿,日子可以说是一块长大的朋友们里、自家的姐妹们里最差的,所以很多事上更想证明自己没选错。
电视,就是她这两年最想显摆给别人看的。
可惜票实在难弄,一年也见不了几张,好不容易拿到手,这回她是无论如何都要买。
郑俊峰最清楚她的心事,到嘴边的话又憋回去,勉强笑道:“那挺好。”
心里却越发着急,寻思这钱到底要从哪变出来呢,毕竟郑重的婚礼很快就要举办,要不先拖着吧,就借口弄不到票好了。
李晴哪里知道这些,一个劲畅想着到时候要请哪些人来家里看。
殊不知很快她连家都没有,滔天之罪就在顷刻间。
作者有话说:
晚上还有一更,十点半差不多。
第41章 拍照
郑俊峰承诺的钱和自行车, 暂时是还没人看到影子。
但婚礼的日子还在照着自己的步调倒数。
虽然现在破除封建迷信,本地人还是会心照不宣的挑个吉日结婚。
看日子的就是卫生所的郑空空,谁叫他解放前是正一居士出身。
按照他的说法, 定在一九七六年的十月一日。
这一天是农历闰八月初八, 宜嫁娶, 听上去怎么样都很吉利。
不过除开喜悦,办婚礼本身就是件琐碎又麻烦的事情, 尤其是对沈乔和郑重来说。
选在同样是吉日的八月初三, 他们俩到公社去拍照买东西。
拍照在大队其实不是件很必要的事, 因为要花钱, 还要特意跑一趟,于很多人来说没什么意义。
但沈乔很重视, 这毕竟是两个人之间的第一张合照。
她早早起来梳妆打扮,穿着件桃粉色的衬衫, 麻花辫垂在肩上,嘴唇好像比往日更鲜艳。
郑重觉得她今天有说不出的不同, 问道:“上火了?”
沈乔气得踩他的脚, 小声说:“是口红!”
花枝招展不是好事情, 待会看到红袖章她就得马上擦掉。
郑重讷讷道:“我没见过。”
沈乔手肘碰碰他说:“那好看吗?”
满脸写着期待两个字。
郑重从不叫她失望, 点头道:“很好看。”
又忽然好奇道:“口红什么味?”
沈乔也不是很清楚,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唇说:“嗯……没味道。”
反正她没尝出来。
郑重随着她的动作,莫名咽口水说:“那, 好吃吗?”
涂在嘴上的, 不至于是不能吃的东西吧。
沈乔觉得他的提问越来越神奇,眨巴眼说:“你要尝尝吗?”
怎么尝?
郑重因为想象有些不自在, 左右看说:“人有点多。”
一条大路全是人, 两边又是农田, 沈乔手放在口袋处,捏着细细一管口红说:“嗯,是有点不合适。”
大老爷们,说不定人家觉得他哪里不正常。
这话本来是情理之中,郑重却有些说不清的失望,他轻轻“嗯”一声。
沈乔也没发现,仍旧雀跃道:“中午我们还去吃肉好吗?”
想起来就流口水。
郑重打起精神应好,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九月底的天气还有几分燥热,他们故意捡着树荫走路。
沈乔捡了片大树叶做扇子,一摇一摇地走路,看上去有点风流公子的韵味。
她活泼的时候还是挺有劲,偶尔还一跳一跳的,辫子跟着甩起来,看上去不像是要去结婚的人。
郑重捏住她的发尾说:“快掉了。”
跳得太多,有些松松垮垮。
沈乔停下来,熟练地解开又绑好,说:“所以说扎马尾最方便。”
绑得高高的就行,省时又省力。
郑重回想起来,她确实很少折腾头发,问道:“你喜欢哪种?”
沈乔当然答道:“麻花辫好看。”
郑重随手从路边扯一把干草,说:“那我练练。”
他笨手笨脚,连个样子都没做出来,却没有放弃的意思,眼睛里全是专注。
沈乔提醒道:“小心走路。”
郑重利落跨过地上的坑,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一心两用的,说:“不会摔倒的。”
沈乔手在放他的手臂上,说:“我会带好你的。”
说完又煞有其事接道:“前面有巨石,请小心。”
郑重抬眼看,所谓的巨石大概也就比拳头大一点,一般他都会忽略当没看见。
但他享受着此刻的惬意,大步地跨过去说:“嗯,小心了。”
沈乔噗嗤笑出声,接下来一路都在播报。
她的声音清脆又欢快,还带着一点点平翘舌不分的磕绊。
一开始应该不是这样的。
郑重记得队里刚有知青的时候,就为语言不通闹过不少矛盾,小孩子们会模仿外地的口音,觉得十分有趣。
沈乔是沪市人,普通话里本来也有一点软软的腔调,不过现在都变得更加本地。
是时间和环境带给她的变化,毕竟算起来人生三分之一都是在这度过。
她偶尔也会刻意纠正,发音更加字正腔圆一点,像是教认字的时候。
郑重知道她对这件事很上心,生怕教错,总是在房间里翻来覆去地练习怎么讲课。
不过小学的课程比较简单,这几年又改成五年制,正经上课的时间很少,学过的人独自复习一段时间就能都想起来,到初中的部分才算是比较难。
他想到这里说:“下午去趟书店吧。”
今天要做的事情有点多,沈乔怕不一定有时间,想想说:“那尽量快一点。”
她说完加快脚步,用行动贯彻这句话。
郑重长得高,用平常的步调就能跟上。
他腿迈得很轻巧,眨眼间两个人就到公社,毕竟本来离得就不远。
这儿对沈乔来说是熟门熟路,她指着照相馆说:“先去拍吧。”
郑重还是人生第一次拍照,站在相机前难得有些紧张地扯着衣角,试图抚平上面的每一个褶皱。
照相师见怪不怪,指挥说:“放轻松,跟新娘挨得再近一点。”
两个人已经是肩靠肩,哪还有缝隙可以靠近。
沈乔索性挽着身边人的手,问道:“这样可以吗?”
郑重只觉得她的味道渗入他的五脏六腑,缠得他快无法呼吸,又因为在外人前的亲密有些不自在,从而越发无法面对镜头,总是想别开脸。
按一下可是要收一下的钱,反正一天也没几个客人,照相师很有经验道:“你再缓缓,我等下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