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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最后一个出马先生 > 第56节
  那一片厂房边,没有路灯,十分昏暗,照亮只能借助月光。
  所以,鬼市就选址在这里。
  也不知这帮人怎么想的,估计是因为在这边摆摊没人管。
  程晨把车停稳,我掏出手机,打开手机上的手电功能,用它照着亮下车。
  这是逛鬼市的规矩,每个来买东西的人,都要自带手电。
  走进之后,就见厂房边一条大路,足有五米多宽。
  路两边的地上都铺着席子,上边摆满各色各样的旧货,摆摊人全坐着小板凳,十分整齐!
  在微弱的月光下,这画面,打眼一看还挺阴森。
  因为时间尚早,只有四五个来逛的顾客,手中也都拿着手电,几道光柱晃晃悠悠的。
  我学着其他顾客的样子,用手机照亮,东瞅瞅,西看看,为的是不引起别人注意。
  不多时,走到一处小摊前,用手机一照……啊!
  他这摊上,摆的全都是玻璃罐,每个罐子里都装着黑色的小虫子,用纱布封口。
  奶奶的,这好像就是蛊虫!
  抬头再看,摆摊人身穿黑色斗篷,头上扣着黑色大尖帽。
  这身打扮,跟我之前见过的滇南蛊族人一模一样!
  第59章 蛊虫代售
  “嗬……这虫子挺有意思啊!”
  我假模假式的,蹲在摊位旁边,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
  摊主呵呵一笑,声音好像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让人头皮发麻。
  “呵呵……这当然是好东西!”
  “怎么呢?”
  我打量着这些虫子,故作疑惑地问到。
  摊主咳嗽两声,不紧不慢地说:“咳咳……这叫许愿虫,买回去之后,你有什么诉求,就可以把这虫子,下到你想对他提出诉求的那个人身体里,之后,他就会对你百依百顺!”
  “这……这不就是下蛊嘛?”我继续装傻地问。
  “哟,你还挺懂!”
  摊主又一笑,朝我伸出两根手指。
  “二百块钱一只,给你便宜些,一百八,要不要?”
  “这……”
  “别犹豫,这是正宗滇南蛊虫,我就是蛊族的人!”
  摊主怕我不信,赶忙又补充说到。
  “哦……你真是蛊族的人?”
  “那还能有假?”
  “小爷找的就是你!”
  一边说着,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臂,本以为他会强烈反抗,因为蛊族人身手都不会太差。
  却没想到,我三两下就把他按在了地上,他压根儿不会功夫。
  “你怎么不反抗?”我好奇地问到。
  “反抗个毛,你凭什么打我啊!”
  摊主急了,一说话,满嘴的云城口音,合着他tm不是滇南人啊!
  “你到底什么人!”我大声冲他吼到。
  “我就是一卖虫子的,别的我一概不知,孙子说瞎话!”
  “去你的吧!”
  我把着他的胳膊,用力一掰。
  “啊……你是什么人啊?”他疼得大叫,忍不住反问。
  “我,我是个好人!”
  ……
  不多时,程晨叫来了警察,直接把卖虫子这家伙给带走了。
  他摊位上的虫子,也全被没收。
  经过调查,这些虫子全都来自滇南一带。
  据这小子交代,他这全都是在网上上的货,到这边来卖。
  网上确实说这是蛊虫,也说了让下蛊人用血喂养49天之类的说法。
  但他没想到这东西真能害人,还以为那些人就是买回去玩,或者是当宠物的。
  他也是觉得这东西比较玄乎,挺有意思,而且北方没有,所以能卖高价,所以才会选择做这门生意。
  其余的,他一概不知,但是供认了孟强的蛊虫是在他这买的。
  听完这些事,我心头一震。
  奶奶的,难道滇南蛊族都通过网上售货的方式来售卖蛊虫了?
  要知道,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纯粹是害人的物儿。
  这东西要是普及开来,恐怕不只危及一座城市那么简单!
  可能是我太爱多管闲事了,反正一琢磨,我就觉得难受,就想去跟进调查。
  奈何警方只能调查到这里了,顶多对这位蛊虫摊主进行批评教育,最多也就是罚点钱。
  至于滇南的那个蛊虫供货商,并非云城警方能够涉及的。
  所以,这件事只能就此告一段落,即便我热血沸腾,也只能蔫眯着当吃瓜群众。
  更何况,滇南蛊族的人大多数都住在那边深山上的寨子。
  那些寨子,大多用的都是自己的规矩,有一种不入世的感觉。
  所以,调查来比较困难。
  ……
  转天一大早,没精打采去上课。
  李天昊着急忙慌跑过来,总算带给我了一个好消息。
  那便是他的堂姐已经痊愈了,身体还有些虚弱,但已经没什么大碍。
  听完之后,我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本来是很好的一个女生,只因为爱网购,就被快递员算计了。
  骗财骗色不说,还给下蛊,恐怕她这辈子都要留下心理阴影。
  至于这个孟强,真不是人啊!
  不过现在没什么事了,我也就放心了,这事办的还算圆满。
  “以后有事还找你!”
  李天昊美滋滋的,肥厚的手掌不住拍在我肩膀上。
  “哈哈,好啊!”
  我点点头,倘若他推荐一单就有钱赚,我还是很愿意帮他做事的。
  当然了,我也并非贪财,赚的钱也无非是劳动所得。
  再说了,不赚他们这些有富人的钱,难道要我去赚穷人钱?
  嗬……就是打死我也不会去坑穷人,那不符合江湖道的规矩。
  正想到这,就听身后有人叫我,声音还挺熟悉。
  “有理……”
  “嗯?”
  我猛地转过身,却发现,站在我身后的,竟然是我高中时候的室友王鑫宇。
  王鑫宇和李天昊身材差不多,都是小矮胖子,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满脸青春痘。
  可别看他其貌不扬,他那时候,可是我们班的学霸,各科都能考年级第一。
  本来以他的成绩,去清北都不是问题。
  但是云城大学开下全额奖学金和高额奖励金的条件,所以他选了云城大学物理系。
  当然了,人无完人,他学习好,其他地方就不太好了。
  比如,特别抠门。
  他很少去食堂,基本上都是周一来的时候带七张饼,每天中午吃一张。
  然后周日下午才能回家,回家之后再续上。
  而且他还偷过室友们的钱,所以给人印象并不好,没什么人缘儿。
  最搞笑的,是他一直说自己的母亲是某五星级酒店的总厨,后来一打听,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母亲,只是在酒店里洗菜择菜的。
  当然了,我也不是瞧不起他,只是觉得他的抠门和虚荣,十分可笑!
  “哟呵,你怎么来了?”
  我故意提高音调问到,因为过去我总拆他台,所以我俩关系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