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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小村魅影三 > 第672章 云帆一早醒来
  “有了三件金首饰,邹家人就同意了?”
  “立马就同意了,邹家人不知道三件首饰是我在山上捡到的,他们以为我家还有一些家底,所以就同意了。”
  管立秋似乎也找到了非常充分的理由:“公安同志,该说的,我全说了,信不信,由你们。其实你们应该这么想,如果案子真和我有关系的话,我为什么要把这三件首饰送给邹胜美做聘礼呢?我捡到这几件首饰的时候,上面有不少污垢,一看就知道是死人身上的东西,如果邹家人知道这些东西的来路的话,肯定不会要这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过去的人确实有诸多的讲究和忌讳,现在的人进步多了,越是死人用过的东西就越喜欢……死的时间越长越好,因为时间越长就越值钱。
  “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这里有一个风俗习惯,女孩子在出嫁的时候,所有的聘礼,只要是能穿戴在身上的都要上身。这样能体现出夫家聘礼的轻重。我为什么要把三件首饰拿去给姓杨的打磨清洗呢?我为什么不让杨师傅加工成新的款式呢?对了,我送给邹胜美的耳环和手镯只有一只,耳环和手镯都是成双成对的。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怎么会只有一只耳环和一只金手镯呢?”
  “你只送一只耳环和一只金手镯,邹家人一点都不忌讳吗?”
  中国老百姓在生活中有诸多计较和讲究。
  “人的眼皮子很浅,只要见到金首饰,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有总比没有的好。”
  案子在管立秋这里卡了壳。
  但李云帆仍不死心:“管立秋,我们听说你的爷爷曾经干过盗墓的营生。”
  “不错,我爷爷是干过盗墓的营生,咱家过去的土地都是我爷爷用盗墓的钱买的,土改的时候,咱家的土地都分给了乡亲们,这也应了我母亲说的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从我父亲那一辈起,就再也没有干过挖坟掘墓的营生了。”
  “你有没有听说过,和你爷爷在一起盗墓的还有没有其他人?”
  “肯定有,但没有人知道。”
  “你奶奶和母亲知道吗?”
  “她们也不知道,我奶奶知道有几个人和我爷爷走的比较近,但是什么人,他不知道,因为,这些人从来没有到咱家来过……即使来过,也不知道他们是干这个的。你们要想找这些人……或者这些人的后代,最好在连云县和连云县附近地区去找。我爷爷发迹后,大部分钱买了土地,我估计和我爷爷在一起干盗墓营生的那些人不是买了土地,就是做其它生意了。”
  “你想一想,现在,还有没有跟你家走的比较近,但又说不出是什么亲戚的人家,有没有一些亲戚……在和你爷爷同辈的时候,后来条件比较好的。”
  “遗憾的是我奶奶过世了,如果她老人活着的话,她一定能想出一些人来。你们都知道,连我们这样的人家都败落了,沧海桑田,咱们管家是因为社会的原因,才败落至此的,有些人家可能是社会的原因,也可能是自身的原因,还可能是子孙的原因很快就败落了。”
  “问问他附近有那些亲戚。”卞一鸣将脑袋凑到李云帆的耳朵跟前低声道。
  “管立秋,你家在附近有亲戚吗?”
  “有啊!我们家在这一带有很多亲戚。”
  “有很多亲戚?”
  “对,五服之内的亲戚有很多,五服之外的亲戚也有,我们管家过去曾经是大户人家,老话是这么说的:‘家门口戗一根讨饭混,是亲戚也不是亲戚,门口栓一匹枣红马,不是亲戚也变成了亲戚’,因为咱们家过去是大地主,再加上我爷爷和奶奶乐善好施,所以,来上门攀亲戚的人很多。”
  “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分“有服亲”和“无服亲”。
  所谓“五服亲”是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
  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作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根据我们以前了解到的情况来判断,盗墓贼一般会在自己的亲戚中寻找同伙,由于管家的亲戚太多,所以,李云帆只要求管立秋提供了五服之内的亲戚的名单,主要是祖父、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两服内的亲戚,遗憾的是,在这些人中,都没有无业者,也没有长年在外飘荡的人,他们不是有职有业,就是整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只有那些帝王陵寝比较多的地方,盗墓贼才可能同时扮演农民和盗墓贼双重角色,白天,他们和泥土打交道,夜里,他们挖坟掘墓。在马桥驿,乃至连云县和连云县周边地区没有什么帝王陵寝……连稍微上档次的古墓都没有,所以,这里的盗墓贼必须离乡背井,至于凤凰岭上的三座古墓,是我们现在才知道的,从一号、二号陵寝的盗洞和“70。4。3”灭门惨案来看,这三座古墓在历史上不曾被盗墓贼光顾过。
  之后,管立秋又找孟队长进行核实,孟队长的回答证实了管立秋的说法,孟队长对管家的社会关系了如指掌,在他的印象中,除了管立秋的爷爷和父亲常年在外面闯荡,亲戚中不曾有人离开过本乡本土。他们中的绝不部分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同志们的调查止步于管立秋。李云帆和卞一鸣虽然没有完全排除管立秋的嫌疑,但除了案发期间管立秋经常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附近出现和几件金首饰以外,确实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管立秋和“70。4。3”灭门惨案有关联。
  我们都知道,几件金首饰应该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可结果怎么样呢?管立秋在这样的证据面前竟然死不认账,另有说辞,虽然他的说词有些怪诞和不可思议,但你还不能说绝无这种可能,不管是什么样的证据,如果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以李云帆和卞一鸣的工作风格和办案原则,这个结论是不能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