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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我曾以不正当的名义爱你 > 第一百七十二章 回到公司
  早上不到六点的时候,天只是蒙蒙亮,太阳都没有完全的爬出来,半个月亮依旧挂在天边。
  闹钟丁零零的在床头上响起。
  时笙睡眼惺忪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想到今天要有很重要的计划准备实行了,时笙的头脑瞬间的清晰了起来。
  一旁的希希没有适应时笙的生物钟,依旧沉睡在睡梦中,呼吸均匀的躺在床上,小手还紧紧的扯着时笙的睡衣。
  时笙将闹钟快速的关上,轻轻的将希希的小手放回在被子里,将被子给他盖好,然后悄悄地起床,准备去洗漱了。
  时笙尽量用最小的音量洗漱完毕,时间才用了半个小时左右。时笙装好自己一会儿去顾氏集团要带的东西,回到卧室看了一眼睡熟的希希,在他的额头上落下了一个轻轻的吻,然后转身离开了家里。
  不知道顾越清所安排的那个人照顾希希靠不靠谱。
  时笙走到楼底下,又忍不住抬起头来望了一眼了希希所在的楼层,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担心。
  忙碌的一天已经开始,大街上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时笙深吸一口气,在楼下默默的站了一分钟,然后就离开了小区。
  还好时笙出发的时间算是比较的早,等时笙到达公司的时候,大街上已经是上班的时间,车辆显得拥堵起来。
  时笙感觉自己很久都没有像这样真切的感受到城市大都市的快节奏生活,相比小渔村里那样安逸的生活,时笙倒是觉得,忙碌起来的生活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时笙按照与林森之间的约定来到了顾氏集团楼下的咖啡厅里。
  咖啡厅的早晨,显得比较清闲,估计是没有人能大早上起来上班的时间去咖啡厅喝咖啡吧。
  “林森。”时笙到咖啡厅里转了一圈儿,以为林森还没有到,却在咖啡厅的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林森的背影。
  时笙试探性的叫了他一声,林森听到身后有人叫他,缓缓地回过了头。
  “来了。”林森回头便看见了时笙的身影,眼底闪过了一丝不令人察觉的光芒,语气淡淡的对时笙打了个招呼。
  “林先生来的这么早?”时笙走到桌子面前,将手中的包放在了一旁的凳子上,然后对林森寒暄着。
  林森点了点头,他的眼睛里看起来充满了血丝,像是熬了一晚上的夜。不过时笙知道,这些都跟她没什么关系。
  “早上我醒的早,没什么事,就来自己先喝一杯咖啡好了。”林森淡淡的笑了笑,指了指手中已经喝了一半的咖啡。
  时笙有些不好意色的看着林森,她 本以为自己来的算早的了,没想到林森竟然比自己勤快这么多。
  林森没有告诉时笙,其实他昨天晚上一夜没睡。他给时笙准备好了今天要用的资料和电子产品后,就起身去了姐姐文秀玉所在的医院。
  自从姐姐丧心病狂的将时笙丢下江水之后,她的精神状态更加的不好了,几乎是一整天都在疯疯癫癫的,很少会有清醒的时候,就算是林森这个亲弟弟去,文秀玉也会大喊着“抢我爱人的贱人”,将林森厮打出来。
  林森看着自己曾经年轻貌美的姐姐,如今却因为一个人渣变成了这样,心中的怨恨不免更加的积深。
  他暗暗地在心里发誓,他一定要用尽所有的办法,让顾长海这个大恶人得到他应该承受的一切惩罚,让他也尝尝,自己一直以来崩溃的心情。
  “这些是我昨天晚上临时给你弄出来的东西,这个微型摄像机,你把它别在你的衣服上,关键时刻轻轻的抹一下它,它就会自己开机拍摄,所拍到的内容都会实时的传送到这台笔记本电脑上面。”
  林森递给了时笙一个做工精美的小胸针,刻意压低了他的声音,一脸神秘的对时笙说道。
  时笙好奇的看了一眼眼前的林森,接过了林森手中的那枚胸针。
  这是一枚银白色的玫瑰形状的胸针,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普通的衣服装饰品。时笙仔细的观察着这枚微型相机,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针眼大小的摄像头。
  “针眼相机?”时笙小心翼翼的将它别在了自己工作正装的领子上,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林森。
  林森点了点头,从随身所携带的手提袋里拿出来了他带来的笔记本电脑,然后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什么人后,让时笙打开了针眼摄像头,又打开了电脑上的一个软件。
  时笙坐到林森的沈彬啊,好奇的看了一眼那个软件,却看见林森打开了软件里一个播放器似的东西,接着就显示出来了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
  这……
  时笙看了一眼笔记本电脑上的咖啡杯子,又看了一眼林森面前的那个杯子,这不就是同一个吗?
  时笙有些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她还是第一次真正的见到这些只在电影小说里面听说过的黑科技用品。
  “这个东西应该价值不菲吧?”时笙忍不住感叹道,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林森要选择一个这样安静并且隐蔽的地方坐着,这种东西如果让不知情的人看见了,肯定会把他们当成不法分子的。
  “嗯,从黑市里面买来的,咱们市面上从来不让卖这种东西。”
  林森只是平淡的点了点头,好像已经习惯了,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一样。
  时笙看着眼前的林森,他根本就不像一个刚刚度过实习期才转正的律师,如果只是一名律师,那他哪里来的这么多在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的东西?
  时笙越来越觉得,他真正的身份应该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
  “别想那些没用的了,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今天去顾氏集团,怎么跟顾长海解释你最近去哪里了吧。”
  林森仿佛看透了时笙在想些什么,他没有戳破她,依旧在认真的鼓捣着桌子上的那个手提电脑:
  “你将这个录音口红放到包里,你一直开着就行,电量足够你用的,那个微型摄像机只能拍摄,不能录音。”就当时笙准备走的时候,林森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随时所带的手提包里又掏出来了一根黑色金管的口红,从外观上看,倒是很像某个知名奢侈品牌的口红:
  “微型相机的蓝牙程序不能离得太远,我就在这个咖啡厅里随时注意着顾长海的动作,你放心的去忙你的就行。”
  时笙满脸惊讶的看着林森,对于这样周到细心的男人,时笙觉得甚是不可思议。
  “行,我知道了。”时笙将林森给自己的那些东西都收好了,放进随身携带的背包里。
  林森抬头看着眼前面容精致的人儿,动了动嘴唇,像是想说什么似的,可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他给时笙安上摄像头,只不过是怕顾长海上脑,控制不住的就将时笙伤害了,他这样能随时知道时笙的情况,倒是能让他安心不少。
  “那……我就先上去了,到了上班的时间了。”时笙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表,已经是七点四十了,距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时笙觉得,自己今天还是早点上去比较好。
  “行,你自己注意安全,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林森将面前的电脑扣上,转过身子来看着时笙,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时笙收拾好桌子上的东西,然后起身离开了咖啡馆。
  咖啡馆就开在顾氏集团的下面,时笙直接从楼下乘坐了电梯,上了顾长海所在的楼层。
  来上班的人还不多,时笙在楼下等电梯,等了一会儿就到了。如果是换作平常,估计还要等好几趟吧。
  电梯开门的地方,正好对着经理办公室的前台服务。
  这个时间,前台的服务小姐还没有上班,时笙直接走到了经理办公室旁边的秘书处。
  “丽莎……”
  时笙就知道,丽莎会早早的来到办公室,给顾长海准备每天早上的早餐和开会需要用到的文件。
  “李芸,你怎么来了?”
  丽莎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李芸”。
  时笙听到李芸两个字的时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林森给自己准备的在外工作的假身份。
  “我……我今天来上班。”时笙深吸一口气,开始准备编造各种理由来圆场。
  “上班?那为什么你之前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来上班,甚至连个请假都没有?”
  丽莎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人儿,向这个李芸这种,想来上班就来上班,不想来上班连个假都不请的这么嚣张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不好意思了丽莎姐,我……我前阵子除了场小车祸,昏迷了一段儿时间,伤到脚腕的骨头了,因为没有太多的钱住院,醒来之后就在家里一直躺着,因为事情发的突然,也没来得及向公司请假。”
  时笙抿了抿嘴,将自己之前就准备好的理由告诉了丽莎,还顺便将自己脚腕上的裤子掀了起来,给丽莎看了一下脚腕上的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