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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尸魂记 > 第95章快手
  琳姐说杀了,那就是杀了。
  至于怎么杀的,那就不重要了。
  从琳姐对我从前身份描述来看,她必定也不是普通人……区区无业和尚,自然不会是她的对手。
  我把她走后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当我说到那个叫上官盈的神秘女子出现时,琳姐眼中露出诧异之色,随即笑道:“你可知她是谁吗?”
  “能这样奋不顾身的救我,自然是我从前的女人了。”我摸了摸鼻子,苦笑道,“唉,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琳姐听到这话皱了皱眉,语气变得有些冷淡:曾凡,虽然我现在叫你曾凡,但不代表你能忘掉过去……想那上官盈性子何等冷傲,却能为了你不惜来到这巴掌大的地方……你若是负了她,以后就不要见我了。
  我正色道:琳姐放心,我不会负任何一人。
  琳姐露出欣慰笑容。
  “那琳姐可知,那个面具男是何方神圣?他自称是什么收尸人,收尸人是什么?”我忍不住问。
  琳姐沉吟了一番,摇头道: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不是收尸人。
  “这样啊……”我愣了愣,“难道琳姐认识那收尸人不成?”
  琳姐白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这么笨?
  收尸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我张大了嘴巴,指着自己道:是……是我吗?
  琳姐笑道:你当年纵横阴阳界时,就自命为‘收尸人’。
  我彻底傻了。
  真的假的,我就是那收尸人?
  怪不得我当时嘲讽面具男,说他是“收屎人”的时候,那上官盈在旁边偷笑我呢。
  真是尴尬啊……
  问题是,我干嘛要取这个名字?
  简直一点品味都没有,要不如叫“一夜七次小超人”,“终极无敌小帅哥”,“夜袭太婆村”来得霸气呢。
  琳姐说,她曾问过以前的我,为什么要叫收尸人。
  那时候我是这么回答的:
  收尸人,当先杀人,后葬人!
  与人斗,血染沙场,葬入棺中,成我人道!
  与天斗,只手葬天,敛入棺内,成我天道!
  收尸人,当葬天地万物,入我棺中,以成我道!
  收尸人,纵横宇内,谁人是我一合之敌?
  ……
  尴尬,真是尴尬。
  ……以前的我,居然这么中二?
  “切,如果让我现在取名,我肯定叫“万花丛中一点绿”,这名字多带劲。”我笑着打趣道。
  琳姐也乐了,笑道:怎么说?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我笑吟吟地说道,“这样岂不是更好?”
  “苏轼的蝶恋花吗?”琳姐怔怔出神,轻声道,“我却觉得,另一个蝶恋花更适合你。”
  “哦?愿闻其详。”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
  我沉默不语,看着琳姐精致的面容,忍不住握住了她的手。
  琳姐轻轻抽了出来,摇头道:如果你永远恢复不了记忆,那么我宁愿永远是你的琳姐,永远让你过平静的生活。
  “我一定会恢复记忆的。”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窗外的圆月,斩钉截铁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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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姐虽然回来了,但是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早出晚归,甚至几天不回家。
  问她,依旧是不说。
  我没办法,一方面迫切地想要恢复记忆,一方面又担心因为我的“任性”,会让这好不容易安宁的生活打破。
  天知道曾经我的经历了什么,居然会惹上这么厉害的敌人。
  那天我带着杨薇去理发店剪头。
  以前剪头,我都是去老王那里剪的。
  老王是个老师傅,剪头那叫一个利索,咔嚓两下,就跟那艺术家似的,把头发剪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而且价格还特别便宜——1次五块钱。
  这价格,据说几十年都没变过。
  老王六十多岁了,无妻无子,单身汉一个,年轻时在化工厂做事,每个月还有千把块退休金,但不甘寂寞,又去拜师学剪头,然后自己开了理发店,街坊邻居都喜欢去他那剪。
  便宜实惠,剪得还好看,谁不去?
  我带着杨薇,来到老王的理发店时,却发现理发店的门紧紧地关着。
  这是没开张呢?
  我心想白来一趟,有些失望,刚转身准备走,就在对面卖烧饼的地方,看到老王坐在那,一边喝豆浆,一边吃烧饼。
  我看到他可高兴了,走过去打招呼。
  老王笑着说:小曾啊,你咋跑这来了?
  我说我找你剪头呢。
  老王一听脸色变了,有些难看。
  我忙说你不用急,慢慢吃,吃完了再剪,我可以等。
  “不,不是这个。”老王苦笑道,“我理发店……关门大吉了。”
  “什么?”我惊讶道,“这好好的,怎么就关门了呢?”
  老王叹了口气,说:还不是因为没生意。
  我说不对吧,你老王的理发店,在我们细水镇那是一个顶呱呱,以前我去剪头,有时候还要排队。
  “那是以前,今时不同往日了啊……”老王摇头道。
  我坐下来,问老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老王指着旁边说:你看看,这附近是不是很多店铺,都倒闭了?
  我点头。
  “现在这社会,竞争激烈,每天都有店铺倒闭,转让,然后再倒闭……不创新,谁来吃你这老一套?”老王说,“没错,我是有几十年的剃头手艺……在以前,大家都称我剃头匠,那可是一个尊称。现在呢?谁还记得你是哪根葱?”
  老王感慨道:细水镇不大,但人多,人多的地方,就有利润……这附近几十年的店铺,一个个都倒闭了,开了新店铺。以前的面馆变成了什么蔡林记,烧鸡店变成了德克士,这家烧饼店马上也要转让,建成什么稻草人披萨……唉,如今我理发店也做不下去了,对面街头全是清一色的理发店,什么新名流,大上海,剪头老贵了,一次就是几十块钱,更不用说啥焗染烫,几百上千的整,那不是坑人么?
  “我就想不通了,这些玩意不好吃,不好用,还这么贵,怎么有这么多人去买单呢?”老王很是不解。
  我告诉老王,现在的人都是一种病态心里,就喜欢奢侈品,越贵越想买,你知道那苹果x吗?有的人还专门卖肾去买呢。
  老王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说真的假的,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用肾去换一个苹果?苹果才几个钱呢,水果摊到处都是。
  我苦笑,说这个苹果不是你想的苹果,而是一款手机。
  老王哦了一声。
  想想也是,以前多少好东西,都没了,全变成了一些华而不实的“牛鬼蛇神”。
  记得哪本书上说过,这叫凡勃伦效应。
  什么是凡勃仑效应?
  凡勃伦效应,就是指商品价格定得越高,越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由于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提出,因此被命名为“凡勃伦效应”。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皮包,在路边的皮具店卖80元,但一进到大商场,价格就可能飙升到几百乃至几千元。尽管价格上涨不少,却能吸引到更多的人去买。
  除了受到“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影响,消费者更有可能是出于一种挥霍性的消费心理而进行购物。
  我跟老王说,你还是把理发店开了吧,你怎么说也算细水镇“名人”了,开了店肯定有顾客。
  “算了吧,我早就不是名人了……”老王狠狠咬了一口烧饼,含糊不清地说道:几年前,几十年前,那确实……我老王的名气响当当的,那时候,还有小年轻专门给我编了首歌呢。”
  我好奇心立刻来了,问他什么歌?
  老王摇晃着脑袋,悠悠地唱起来:宝贝,你妈妈一直说我老土,我就找了村口王师傅剪头,她就不会再来拆散我俩,oh宝贝——你跟我一起唱,亲爱的你,慢慢飞,亲爱的你,跟我飞,亲爱的我爱你,爱着你,就像那老鼠爱大米,套马的汉子你是好样的……宝贝,你爸爸一直说我没用,我就跟了王师傅学洗剪吹,他就不会再来拆散我俩,oh宝贝……”
  我听着老王破罗锅的沙哑歌喉,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发酸……都说物是人非,这人没飞,物却变了。
  杨薇那小妮子,眼眶红红的,心里也难受的紧。
  我实在不忍听下去了,拉着杨薇,悄悄离开了这里。
  ……
  我们去了另一条街的理发店。
  那理发店可气派了,里面无论装修,排场,都是一等一,天气还不算热,空调却开得大大的,压缩器的热风呼呼地往外吹。
  走到门口,还有美女说欢迎光临,问我几个人?
  我指了指杨薇。
  那美女让我稍等,然后喊了一声:斯蒂芬郭!
  我有些发愣,心想这里面还有外国人呢?
  结果出来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
  这男青年里面穿着紧身t恤,外面套着个马甲,下面那紧身裤把蛋都勒出来了,手臂上还有那土到掉渣的鸡儿纹身,脚踩豆豆鞋,看着要多low有多low。
  这造型,怎么看怎么像之前被封的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