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渐渐相信,几百年前让人啼笑皆非的爱情法不是政府开得玩笑,它实实在在地维护了每一个公民心中理应忠诚美好的爱情——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一个五年前的案子。
罪犯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与100名女性相恋,又先后与之分手。
因为罪犯外貌英俊,风度翩翩,擅长人类心理的揣摩和把控,所以他懂得如何让人们爱他若狂,等到她们深陷情网无法自拔的时候,罪犯再毫不留情地抽身离去,可谓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这样的渣男若是放在现代,是决计不会被法律制裁的,顶多人们茶余饭后提起这混蛋唾弃鄙视一番而已,想通过法律维权?那是天方夜谭。
可现在是星际80xx年,爱情至上的年代!
那些被欺骗的女人们事后恨得牙痒痒,竟联起手来,轻轻松松就将其告上了联邦最高法庭,并获得了每人一万星币的精神损失补偿。
根据联邦爱情法规定,该男子最终被以故意分手罪、情感欺诈罪等多罪并罚,判了二十年监禁。
霍明迟觉得这法律整体用意上没毛病,就是对他目前的情况来说有点棘手。
联邦爱情局就跟老妈子一样,管得特宽,几乎面面俱到,就算申请个单身证都得通过层层机构认证,三方亲友检验证实,方可下发。
没有单身证的单身公民一旦被发现,均构成非法单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三个月后被放出来,你只有半年的时间去办单身证,或者男友/女友证,如果半年后,你还是一个证都没有办到,那么就会再被拘役三个月,以此循环。
在联邦公民心目中,最难办,手续最复杂的证就是单身证;最好办,手续最简单的就是男友/女友证,可这个证却被票选为年度最不受欢迎证书之一。
因为恋爱有风险,办证需谨慎啊。
很多陷入爱河一时脑热的痴男怨女们,迫不及待的前往联邦爱情局登记确认关系,事后相处不合想要分手的时候,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分手证就办不下来。
离婚证同理。
如果事情闹大了,闹到了法庭,吃亏的也只会是吵着要分手的那个。
曾经有一对情侣,女的闹着要分手,男的是个患有轻微抑郁症的病人,百般苦求无果,竟想不开,直接驾驶着飞船撞进了黑洞中。男子的家人是联邦高官,怒不可遏之下将女人告上了法庭。
双方打了整整一年的官司,最终结果竟判了该女子死刑。
这个案例在当时震惊了整个联邦,以致于无数公民都开始谨小慎微地对待起了自己的伴侣,那段时间,联邦婚内出轨率和情感自杀率对比往年呈现跳水式下跌。
等到n年后,国民因此案造成的恐慌渐渐褪却,‘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反而成为了星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句分手笑谈。
影射的就是那些不顾父母亲友劝阻闪恋闪婚,事后又反悔不已的莽撞愣头青们。
因为分手难、离婚难的现状,联邦中渐渐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单身主义和不婚主义者,甚至还有少部分人会选择移民帝国,因为相较于联邦,帝国人们谈恋爱更自由,至少国家不会去插手管制。
但是相对的,帝国实行的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国民阶级地位分明,人分三六九等,那些在联邦人人平等惯了的,乍一来到帝国,短时间是很难适应这种‘平民不如贵族犬’的憋屈生活的。
*
霍明迟坐在床上,打开星网狠狠恶补了一番关于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除此之外,他还尤其着重了解了一下这个世界的爱情法。
看完后,他深刻觉得,对比分手,还是自杀更容易些。
霍明迟叹了口气,好在他记性向来好,看过一遍的书就能倒背如流。
只稍微回想了下,就熟门熟路地伸手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一盒软中华,又从床头柜的第二格中找到一个火机。
啪——
温暖的火光跳动着点燃了烟头,霍明迟咬着烟蒂深深吸了一口,又极缓慢地吐出一个个烟圈。
浅灰色的烟雾迷蒙缭绕而上,渐渐让他的面容变得模糊不清,唯独没有遮住那对天生带笑的深邃黑瞳。
霍明迟也不知道自己在乐啥,他觉得这一切跟做梦一样让人发笑。
他想这梦马上就可以醒来了。
霍明迟重新躺回床上,闭目吩咐主脑,“前往雪星黑洞。”
主脑002开启警戒模式,【危险!危险!危险!】连带着整个空间都红通通一片。
霍明迟睁开眼睛,眸中闪过一点冷光,开口强硬,“立即执行。”
主脑002,【危险命令,无法执行。】
霍明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