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到达拉斯也将近一个月了,我第一个交到的朋友,她叫贝蒂。因为贝蒂,我很快融入这个环境,也逐渐对于一切事物感到熟稔。我很感激,有了这个朋友,我们常常在假日约对方出来,母亲说这很好,因为这样我就不会整天赖在家里,睡到太阳已经在头顶上了,听母亲说,这种话东方人都说睡到日上三竿,我听了感到很疑惑,不知道这三根竿子是从哪里来的。
礼拜六,天气很好,阳光普照,一大早的我就被电话声给吵醒。我这个人有起床气,特别是在假日,而且睡得正香甜时。好,很好,我心里不停咒骂到底哪个傢伙这么会挑时间,一大早就来扰人清梦。我接起电话,口气不是很好,完全不理会对方是谁。
「喂?」我深吸了一口气说。
「卡洛琳吗?」是贝蒂的声音。可恶,妈昨天没提醒我。听见贝蒂的声音,原本还在半梦半醒状态的我,是真的清醒了,口气和态度也因此缓和了些。
「是。你一大早的打来有什么事吗?」我懒洋洋的问。望了一眼枕头,有点想躺回去,只是不知道还睡不睡得着。
「我们一起去晨跑吧!」她在电话另一头愉快的说着,精神似乎特别好。
我得说,贝蒂这个人真的很厉害。厉害的不是说她会利用自己的甜美笑容或是靠脸皮取得优势,而事实上,对于她脸皮这方面似乎也没什优势。她长的很一般,路人甲乙丙,一点也不起眼,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问题,听到她的声音,我就是没有办法对她生气。
我无法拒绝,睡意也早就被她赶跑了,不答应似乎也说不太过去。不过,晨跑这种事,没骗你,我还真的没做过。「现在吗?」我依依不捨的望着被褥。
我看了一眼手錶,六点半,贝蒂説她现在已经在家门口等我了。我有些怀疑,推开窗户一看,果真看见了贝蒂,她也正巧往上看,当我们彼此的目光交会时,她兴奋地对我猛挥手。
「等我......十分鐘,不,十五分鐘好了,就十五分鐘。」我估算了一下时间。「我现在还穿着睡衣,不过你放心,我会儘快。」我只能对她承诺,然后掛了电话,匆匆忙忙的打理自己。不过在我把睡衣换下来之前,我很有礼貌的邀请贝帝来我家,让她在客厅等待。
我关上窗,挑了一件轻便休间的衣服,再配上运动短裤,把我身上这件可笑的睡衣换下来。可笑的原因是,这件睡衣上是幼稚到极点的卡通图案,而且我还穿了好几年。
我小跑步进浴室,刷牙洗脸梳洗了一番之后,我走到梳妆台前,仔细端详额头上新冒出的痘痘,越看越觉得厌恶。我拿起小钱包,放进裤袋,下了楼,看见贝蒂正坐在电视机前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弄弄头发,确定发型不会太好笑,才敢走向贝蒂。「贝蒂,要走了吗?」她抬头看我,给了我一个微笑。
贝蒂穿的是一整套爱迪达的运动衫,红白相衬,很适合她。贝蒂是义大利裔,不过从小和我一样就在美国长大,也和我一样没有对故乡有一丝丝的掛念,这是好事,却也是坏事。好事是,不必时时惆悵掛念;坏事是,总会觉得自己就像是无法归根的落叶,或者说,根本连自己属于哪里都不知道,无法融入、无法成为一份子。
「要我简单说明一下晨跑路线吗?」贝蒂屁股离开沙发站起,我们肩并着肩走到玄关穿鞋。
「不用,」我很快的回答。「你跑前面带路就行了。」如此,既简单又明瞭,也不会浪费时间,多好。
我从鞋柜里拿出平常很少穿的运动鞋,在左右两脚的鞋子上各打上了结,我抖抖脚,确定牢固之后,看见贝蒂也正巧抬头起身。我们总是很有默契的,所以不需要多说些什么,我替她打开门,让她先出去之后,我跟在身后,锁上门。
「那么,走吧!」贝蒂看了我锁好了门,自己就开始跑了。我跟在后头,步伐步快也不慢,反正也只是慢跑,放松身心的运动罢了。
我们跑在少有车子路过的街道上,我偶而会被一些不是太重要的东西吸引过去,眼睛就这样盯着物体,步伐不知不觉会慢下来,等到回神之后,才又回到之前的速度。到了后来,其实究竟过了多久我也不知道,因为觉得不方便,所以没带錶,不知道切确的时间,总之后来,贝蒂的脚步慢了下来,有意让我跟上,所以我就维持一贯的速度,和贝蒂一起跑。
不知为何,今天的体力似乎特别旺盛,跑了这么久也不觉得累,还是说,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有跑很长的时间,只是我自己这么觉得而已。我跟贝蒂要水喝,她递给我宝特瓶,我咕嚕咕嚕就灌下去,也许是喝太快,我被呛到了,贝蒂担心的替我拍背,一边关心我问我有没有事。「没事没事。」我忙不迭地送上一个微笑,好让她安心。「像我这种连不用喝水都会被口水呛到的人,你不用太担心。」我一顿,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会不会惹得贝蒂更加担心?
但贝蒂却笑了出来。「这是真的吗?听起来......有点蠢。」她这样直言不讳,我有些羞窘,因为这真的曾经发生过,而且不只一次。我没回答,继续跑我的步。开玩笑,我随口不小心说出来的事实要是真的承认了,那真的是丢脸丢到家。
时间好像过的特别地漫长,自从我没回答她的问题之后,一路上我们都保持着沉默。也许对她而言这样的气氛不算尷尬,但对我来说我却有些懊恼不知道该怎么打破这个僵局,怕又扯回到原本的话题。我想,如果上帝真的存在的话,那么祂也许听见了我的心声,因为下一秒,贝蒂就打破这个僵局了。
「卡洛琳。」我转头看她,「你对附近还熟悉吗?」
不知道她怎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不过至少有人开口说话了。「还好,也不算是很熟。」废话,我搬来这里毕竟不久。「怎么了吗?」我忍不住好奇,就是想问。
「因为我有朋友住这附近,所以其实我还蛮熟的。」原来如此。「你知道这附近有一座教堂吗?」我点头如捣蒜,我记得之前母亲才跟我提起过,如今经她一提,我脑海马上又浮现出那座教堂的模样。怎么好像每个人都想跟我介绍这座教堂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啊,这座教堂就向自由女神一样,是这附近的地标。」地标?我狐疑的望着贝蒂。「应该是说,这座教堂在当地很有名,这附近的居民几乎都去过。其实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丁牧师夫妇,他们对人很和善,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所以这座教堂的常客不只有信徒,有些是专程去找牧师夫妇的。」
原来是这样,可见牧师夫妇的亲和力影响这附近居民有多么的深厚了。「那你的朋友呢?他也是教堂的常客吗?」我问出口这个问题时,我们正好经过教堂。
我正想要求去教堂参观参观,贝蒂就拉着我的手走进教堂了。我四处张望,不是在找人,而是在观望这里的环境。这里真的很大,绿草如茵,还有几颗大树,让人可以躲避阳光的曝晒。不过也不需要特别躲在树荫下,广场虽然大,但并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能走到教堂。
这里的环境很舒适、很优美,让人见了就喜欢。我彷彿能够理解,为什么居民都要来这里踏足了;彷彿......要沉醉在这一片绿意盎然之中,许久,都没有办法回过神来。
我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喜欢上了这里。
我回神,听见贝蒂在叫我。「牧师,这是卡洛琳;卡洛琳,这是马丁牧师。」
马丁牧师有着大把的鬍子,不过笑起来很和蔼,中年的他脸上有着逐渐步入年老的痕跡,笑的时候,那些皱纹全都会皱在一块,那笑容,会让人觉得很亲近。「你好,卡洛琳。」他伸出它的大掌。
「你好,牧师。」我也伸出手,在我们双手交握时,我感受到了他手掌的温暖,一边庆幸他没留手汗。
「我带你去逛逛。牧师,待会再聊。」贝蒂拉着我的手就走,我回头,看见牧师脸上的笑容,心情居然莫名的好。「卡洛琳,待会陆陆续续的就会有人来了,趁现在还没什么人,我带你认识一下这里。」
我们穿越了广场,我不记得贝蒂是怎么走的,走到了教堂的后院,那儿有种了一些花草,有些是观赏用的,有的则是可以随手摘来吃的。贝蒂说,牧师人很好,可以恣意摘取食物,不必向他报备。这些食物,都是无法填饱肚子的,但嚐嚐那些或酸或甜的植物,倒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我们缓缓走回教堂,这时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群接着来了,也许是找牧师夫妇聊天,也或者是找个位子坐下。
「卡洛琳,我想我们该去跟牧师道别了。」我点点头,让贝蒂拉着我走。
这个时候,我看见了一位男孩,他看起来很......我说不出来,他自己一个人佇立在大树下乘凉。我想叫住贝蒂,让我停下来看清楚他的脸庞,但是我找不到任何藉口。我无法、无法说明白,为什么我就是想看清楚他的脸庞。他没什么特别的,也是一颗头、两隻手、两隻脚,但他浑身散发出来的气息,让我迷惘。
「卡洛琳?」贝蒂回头看我,大概是看我直直盯着那位男孩,所以她面露疑惑,但是我的眼珠子还是没有离开过他。
「他......很好看。」很抱歉,我无法找出一个适当的词汇去形容他。我知道,他的气质,让我觉得他不只是这样,好像只要了解他,就能发现更多更多。
贝蒂瞪大着双眼,开心的拉着我跳。「哇!我们家卡洛琳开窍了!」我瞪她,不知道她在发什么神经,就算她不在意,我还是很在乎别人是不是有投射过来什么异样眼光。「你居然开口称讚一个男生的外貌,这样我就不用替你担心找不到男朋友了。」这傢伙......怎么脑子里想的净是这些?
懒得理她,我问:「那他叫什么名字?」
贝蒂收起笑容,有些抱歉的看着我。「身为你的好朋友,我真的很高兴你开窍了,不过我真的不知道他的名字。」她有些犹豫,不过一向直话直说的她还是把话说出口了:「不过我觉得,他没有很帅,这可能是因为他不是我喜欢的型吧!喂,你不要受了我的影响就不对他心动了喔。」心动什么啊?真是的。
就在我在次转头向他时,我们的眼神交会。我好像看清楚了,那个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好似今早清晨的阳光一样,那么温暖、那么和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