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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科幻异能 > 九零之读心神探 > 九零之读心神探 第110节
  许嵩岭觉得眼前场景实在是太好笑,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边笑,许嵩岭一边往外走。
  “哈哈哈哈……”
  走廊里回响着许队那响亮的笑声。
  两边办公室的门接二连三地打开,众人好奇地探出头来,议论纷纷。
  “许队这是捡了钱?笑这么开心。”
  “升官也不用这么嚣张吧?啧啧啧。”
  “难得见到许黑脸这么高兴,肯定是重案组又立了大功。”
  听到这热闹的笑声与议论声,赵向晚抿着嘴笑了起来,拉了季昭一把:“走,吃土豆饼去。”
  黄昏,霞光漫天。
  赵向晚第一次与季昭单独走在大街上,感觉很新鲜。
  赵向晚穿着很朴素,短袖圆领浅蓝色衬衫、卡其色长裤、白色运动鞋,从上到大唯一的配饰是一个扎头发用的黑色发圈,发圈一侧挂着两颗亮晶晶的彩色石头,是她和章亚岚逛夜市的时候顺手买的,便宜得很,才几毛钱。
  季昭穿的都是季锦茂为他准备的,雪白的短袖衬衫、黑色长裤、黑色皮鞋,腰间一条黑色皮带,零乱的刘海遮住半边眉毛,可却掩不住昳丽之色。霞光仿佛全都洒在他一个人身上,虽然是黑白两色的打扮,却很耀眼。
  两人都是高挑之人,并肩而行,一个清俊贵气、一个清冷秀美,路人不自觉地被吸引,感慨了一句:年轻,真好啊。
  赵向晚走在左侧,让季昭走在道路的内侧。季昭现在虽然开始打开内心,用眼睛观察这个世界,但在外面依然略显呆板。连小朋友都知道的:“过马路要小心,一停二看三通过”都不懂,她不放心让他一个人走路。
  不知道为什么,赵向晚忽然脑中闪过周巧秀说过的话:男人应该保护女人,季昭这个样子,你怎么指望他保护你?
  赵向晚伸出右手,轻轻牵起季昭的左手。
  季昭的手柔软而纤长,骨节分明,皮肤温热而细嫩,触感绵软,赵向晚刚刚拉起他的手,季昭便像个欢喜的孩子一般,手掌一张一扣,将她的五指包裹进自己掌心,紧密而温柔。
  季昭转过脸看着赵向晚,看到她额角有汗水流下,不知道为什么胸口闷闷的。他在家的时候,如果感觉到热,还不等他开口,父母就会安排好一切,电扇、冰块、冷饮……只要是能够降温的物件,一切都会送到他面前。可是赵向晚呢?她要是感觉到热,应该怎么办?
  旁边有家副食店,店老板站在店门口,穿着件洗脱了色的蓝背心,手拿把蒲扇扇风,他的身后,摆放着一个大大的冰箱。
  季昭眼睛一亮,拉着赵向晚快走几步,赶到店老板面前。
  店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笑眯眯地看着季昭漂亮的脸蛋:“小伙子,你要买什么?”
  【买冰汽水,给你喝。】
  季昭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拉了拉赵向晚的手,第一次感觉到了语言交流的重要性。如果他能说话,就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必一定要赵向晚代为转达。
  赵向晚对店老板说:“有冰汽水吗?”
  老板哈哈一笑,自豪地侧身,指着身后那个大大的冰箱说:“别说冰汽水,我这里还有老冰棍、玉米棒雪糕、白雪冰砖卖,要不要?”
  季昭重重点头,将钱包交到赵向晚手中。
  【都买。】
  赵向晚正想说她来买,店老板却笑得合不拢嘴:“谈恋爱嘛,男孩子就应该给女孩子买东西,来来来,我推荐这一款白雪冰砖,香草口味,奶香十足,好吃得咧~”
  【钱包给你,你用。】
  季昭对钱没有什么概念,这个钱包还是季锦茂把他送到市局单身宿舍住的时候,塞进他口袋的。季锦茂嘱咐过他:你住在那里,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只管用,不够找我要,绝对不能让赵向晚花钱。
  赵向晚打开钱包,被那厚厚一迭子一百块闪花了眼。真的是,季锦茂准备这么多钱,不怕季昭被人打劫吗?
  老板眼睛尖,一眼看到钱包里厚厚的票子,顿时喜得瞪大了眼睛:“来来来,我这里有零钱找,不怕不怕。”
  【这小伙子看来是个有钱人啊,钱包里装了至少有两千块,顶我两个月的流水,啧啧啧,虽然好像不能说话,但这怕什么,有钱就行!】
  经历过八十年代的市场经济发展,华国市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人人都知道钱是好东西,人人都在努力挣钱,但同时也滋生出“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男女恋爱,只要有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性别都没有关系了。
  赵向晚看了店老板一眼。
  老板被赵向晚这么一看,感觉自己的小心思无所遁形,缩了缩脖子,嘿嘿一笑,打开冰箱,拿出两块冰得硬硬的冰砖递过去:“这大热的天,吃冰砖正好!拿在手上正好解暑。”
  赵向晚付了钱,两人拿着冰砖,一边吃一边走。
  冰砖太冷,拿在手上时间长了冻得手都没有知觉。一般人吃呢,撕开外边的包装纸,得两只手轮流托着往嘴里送。可是赵向晚与季昭舍不得松开手,便一只手拿着冰砖,另一只手牵着。过一分钟手冻得扛不住了,再换只手牵。
  换手相牵的那一刹那,冰冰凉凉、还带着点滑滑腻腻的触感,两个人也不嫌弃对方手上粘了融化的冰淇淋,相视而笑。
  店老板看着这两人的背影,摇了摇头:呵,恋爱,真好。
  季昭只要和赵向晚在一起,心里、眼里都只有她,看赵向晚笑得开心,也乐得开了花,小世界里早已是鲜花满地,美得如仙境一般。
  小云雀在枝头欢叫,恨不得让全世界都感受到它的快乐。
  季昭的喜悦也成功地感染给了赵向晚。
  今天在外面调查了一整天,看到顾文娇身上的伤痕,听到她内心的伤痛,对赵向晚的影响是巨大的。
  莫名的愤怒情绪,让赵向晚拳头捏得紧紧的。
  记挂母亲周金凤,执着地想要追寻她被杀的真相,难道错了吗?
  不愿忘怀过去,坚定报仇的意愿,难道不对吗?
  怎么别人都能甩开过去,活得幸福快乐,顾文娇却不断反刍回忆,把日子过得一团糟?
  真的是因为顾文娇不愿意忘怀,所以才过得苦?
  赵向晚觉得不是这样的。
  顾文娇之所以过得不好,是因为她嫁给了樊弘伟这个畜生!
  哪怕顾文娇晕血、晕针,没办法当一名护士,但她在药房工作,认真负责,工资收入能够养活自己。
  如果她嫁给一位善良热心的医生,或者其他任何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男人,懂得她的苦、了解她的痛,陪她一起回忆,一起追凶,化解她内心的愤怒委屈,那顾文娇也能走出阴霾,开始新的生活。
  退一万步讲,不需要有这么一个知心爱人,顾文娇保持单身。她一边工作、一边怀念母亲,日子过得清静悠闲,难道不是一种幸福?
  偏偏她找了个三观完全不合的樊弘伟。
  樊弘伟是个江湖气息浓厚的混混,一步步靠着两张面孔走上权力之路,这与顾文娇的恬淡无争相悖。
  樊弘伟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打打杀杀是常态,可顾文娇是在父母呵护下长大,讲究以理服人。
  权、钱、色,樊弘伟无比渴望。顾文娇却只想要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除此之外,什么功名利??,她没有任何要求。
  何况,樊弘伟对她只有利用,没有爱。甚至,如果赵向晚的怀疑是对的,那他完全就是心理变态,享受着征服与摧毁顾文娇的快感。
  这种愤怒,让赵向晚一整天都不快乐。
  她想快点将樊弘伟绳之以法,但现在没办法与樊弘伟面对面交流,赵向晚听不到他的心声,也没办法找出漏洞,定他的罪。一切都只是她的推理,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能徐徐图之。
  现在和季昭单独相处,他的简单、纯粹,仿佛一股清风吹进浮躁赵向晚的内心,赵向晚长吁一口气,终于感觉舒服轻松起来。
  两人手牵着手,一起来到省三医院对面。胡爱玉开的如意小馆,就在那一条热闹的临街铺面上。
  老板娘胡爱玉正在忙碌地接待客人,摆桌、收钱、找零、开饮料、开酒……夫妻俩开的是小饭馆,夫妻店,舍不得花钱请小工,丈夫老刘在后厨炒菜,妻子胡爱玉在前面收钱接待,一到傍晚时分,七、八桌客人一坐下,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看到赵向晚,胡爱玉眼睛一亮,抬手擦了擦汗,在靠墙的位置收拾出一张小桌子,安排他俩坐下,近距离看到季昭的脸,胡爱玉愣了半秒,一脸姨母笑:“唉哟,小姑娘你这对象长得真好,比电影里的明星还好看。”
  季昭不怒不笑不理睬,目光从胡爱玉脸上掠过,径直落在她身后墙面,那里贴着一张打印出来的菜单,菜名、价钱写得清晰明了。
  土豆丝饼,三元,排在第一位。
  【你想吃土豆丝饼,就是这个?】
  进了店,季昭依然没有放开赵向晚的手,两人姿态自在随性,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昵。
  季昭不理人,胡爱玉倒没有觉得被冷落,只是觉得季昭这样的美少年实在少见,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赵向晚拉着季昭坐下,对胡爱玉说:“今天中午吃的土豆丝饼太好吃,我晚上特地带他来吃的,做一个土豆丝饼,再来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两碗饭,就行。”
  胡爱玉应了一声,麻利地在两人面前摆上碗筷。
  小店翻台率高,桌面用抹布匆匆擦过,没有清理干净,还留着上一桌客人吃过的油渍,季昭一坐下,手刚放上桌子,袖口便沾上一大块印记。
  胡爱玉心里喊了一声“罪过”,忙赔笑着拿过来一块干净抹布,把桌子再擦了一遍:“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店忙,桌子没擦干净。”
  【这是食堂的味儿。】
  油烟气,是季昭以前不熟悉的。因为他有自闭症,季锦茂把他保护得太好。出门都有保镖随行,临时居住的酒店顶楼豪宅里光是厨师就配了四个,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和赵向晚一起走进小饭馆,这对季昭而言很新鲜,至于袖口沾了点脏印,他根本就不在意。
  赵向晚冲胡爱玉笑了笑,安慰道:“没事,回家洗洗就行。”
  胡爱玉如释重负,赶紧从冰桶里拿来两瓶冰镇汽水,拧开盖子送过来:“抱歉抱歉,我请你们喝汽水。”
  开店十几年,胡爱玉见多识广,原以为见惯了场面,碰到谁都不会发怵,没想到遇到像季昭这么金尊玉贵的人,她却有些怯了,大气都不敢喘,就怕喘气声儿大了,一不留神把他吹回天上去。
  菜还没上桌,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身型高大肥硕,皮带扣闪着金光,走路有点外八字,正是曹得仁。
  赵向晚一看,瞳孔一缩:他怎么来了?
  第62章 乔漠
  ◎还没哪个病人,敢让我滚◎
  想到火锅店里曹得仁对季昭的调戏之举, 赵向晚快速抬手将季昭的头往下压了压,再将小桌往墙角挪了挪,借着饭馆拥挤的人头, 将两个人的身形掩藏起来。
  透过人群缝隙, 赵向晚悄悄观察着曹得仁的动静。
  胡爱玉显然是认得曹得仁的, 笑眯眯地迎上前, 快手快脚地收拾出一张小桌,摆上啤酒和花生米,问道:“曹老板今天几个人?是我安排还是您点菜?”
  曹得仁长得胖,最怕热。拿着冰啤酒, 对着嘴咕嘟咕嘟一阵灌,打过一个酒嗝之后, 这才说:“三个人, 先上两个凉菜,其余你来安排, 我等我哥和嫂子。”
  胡爱玉应了,下去安排, 经过赵向晚这桌时, 下意识地停了停。
  赵向晚微微勾着腰,伸出食指,比在唇边, 比划了一个“嘘——”
  想到赵向晚的身份, 胡爱玉立马心领神会, 点了点头, 示意收到。甚至为了将赵向晚这桌遮严实, 胡爱玉拖动了一下摆在角落、撂得足有一米高的啤酒箱子, 正好形成一个刁钻的角度。
  ——赵向晚只要随便探探头, 就能看到曹得仁那桌的情形,可是曹得仁那桌除非站起来察看,否则根本留意不到赵向晚这一桌。
  赵向晚用口型说了一句:“谢谢。”
  胡爱玉笑着摆了摆手,看一眼季昭,见他正低着头,双手捧着汽水瓶,默默用吸管喝着,睫毛长而密,一眨一眨的,在眼睑处投下青影,安静得让人感觉不到夏天的火热。
  【这个男的也是警察吗?像个还在上学的大学生。漂亮是漂亮,就是怎么看着不太对劲,不爱说话,还是不会说话?不会是个聋子吧?唉呀,可惜了!小女警这是单纯带男朋友来吃饭,还是执行任务?为什么要躲着这个曹老板?难道他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