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在我国。
  拐卖儿童的行为,非常严重,量刑也高,最高可至死刑。
  再加上……
  这个案子又死人了,张三不判给十年,估计是出不来了。
  所以。
  他们应该把辩护的重点,放在李四和王五身上。
  虽然两人有过失,在法益上有所侵害,但他们从未有过犯罪的故意,是无辜的。
  ……
  半个小时后。
  第二模拟法庭。
  庭审各方陆续入场,站在了各自的位置。
  秦牧和张玮并肩站在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席上,他们对面的则是来自乾州的律师团。
  “临阵磨枪”之后。
  赵百亲脸上的自信更浓了,神情兴奋,颇有些踊跃。
  “咚——”
  很快。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
  赵百亲便迫不及待的站了出来,作为公诉方控诉道:“我方指控张三绑架了某小学的小学生,将其谎称成狗卖给了饭店老板李四,李四指使王五……”
  他先是控诉了一遍张三、李四和王五的行为。
  再接着。
  沉声道:“张三绑架小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小学生最终死亡,张三应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了故意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第四百一十八章 关键性证据缺失
  “两罪并罚,建议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四年。”
  赵百亲的声音清晰的回荡在法庭上。
  张三犯了拐卖儿童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故意杀人罪……
  张三在明知对方要杀狗的情况下,依旧将小学生谎称成狗,卖给了对方。
  是可以预料小学生的结局的。
  其借助他人之手施行杀人行为,自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
  “李四作为饭店老板,以50元购置麻袋里的狗,指使王五对其进行杀害,可中途听到人的惨叫声,却未加制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五作为厨师,听从李四的指令杀狗,同样在听到人的惨叫声后,未加以制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从犯。”
  “故此,我方建议对李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王五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赵百亲又接着指控道。
  全程昂首挺胸,神情充满了自信。
  开庭之前。
  他就询问了一下其他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们。
  将这个案子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琢磨了一遍。
  控诉的方向上……
  也没什么问题,将张三、李四和王五的罪行都给指控了出来。
  小学生的死亡和张三、李四、王五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者都应该为小学生的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咚——”
  审判长在乾州一方的律师发言之后,看向了秦牧一方:“你们可以对上述控诉,进行相应答辩了。”
  张玮闻言,下意识地看向了秦牧。
  虽然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些思路,但还是没有贸然上前。
  而是选择……
  继续摆烂,坐享其成。
  很快。
  秦牧便从座位上站了出来,当着模拟法庭上众人的面。
  沉声道:“我方认为,对方控诉的我方当事人的罪名,有些偏颇,并不成立!”
  话音刚落。
  他的这句话便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目光。
  尤其是旁听席上的金牌律师们。
  他们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浮现出了一个猜测。
  “他不会……还要做无罪辩护吧?”
  目前来看。
  赵百亲对三人的控诉,从法理到法益上来看,都没有任何问题。
  三人的行为……
  也完全符合这些刑事罪名的构成。
  在入罪和出罪,主观和客观上,都是统一的!
  “首先,对方对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控诉,合情合理合法,并无不妥之处。”
  紧接着。
  秦牧又缓声开口:“但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对此事全然不知情,同样是被蒙蔽的受害者,我方认为,两人不构成犯罪。”
  他的声音颇为平静沉稳,和赵百亲的铿锵有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
  却让赵百亲的瞳孔猛地撑大。
  无罪辩护!
  秦牧在面对他们的时候,居然敢提出无罪辩护!
  而旁听席上。
  众人的神情各异。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冷气,秦牧的思路再次震惊到了他们。
  “无罪辩护?他打算怎么无罪辩护?我又看了眼案件原文,完全没有无罪辩护这个点啊。”
  “所有证据都符合了,反正我是没看到这个案件有什么漏洞。”
  “难不成……秦牧又发现了我们所有人忽视的点了?”
  “我们这么多人,难道比不过他一个?”
  “……”
  众人的面色都有些古怪。
  其中有不少人,在开庭前给赵百亲参谋过,还提过一些建议。
  众人都没发现这个案件中的蹊跷之处。
  除非……
  秦牧无中生有,强行编造出一个漏洞出来!
  ……
  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