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出来,不仅买了米,还买了面粉,又去买了两斤猪肉,和一斤排骨,还有一些蔬菜,全都绑在了自行车上,
又转道去弄了支药膏,配了点消炎药,才回家去。
这么一圈下来。
到家就是四点多了。
这里的家属院还是平房,都是一排一排的,像他们分到的这个,一排就有七八家,全都是共享一个院子的。
排在她前面的,或是后面的那些,距离有些远,她就顾不上这么多了。
不过附近的这几家,算起来都是很亲近的邻居了。
宋知婉初来乍到,也想要跟这些家属建立好感情。
她在想要不要包点饺子什么的,这样方便给几个邻居送去。
不过刚走近院子,院子外头就有两三个妇女凑在一块,在那摘豆角,一边摘着,一边嘴里闲聊。
“本来还以为周团这样的,对女人不感兴趣呢,没想到竟然喜欢这样的,你们看到了么,娇滴滴的,皮肤白的哟,看起来就是不会做饭的。”
“资本家的大小姐,你说会不会做饭,也不懂周团怎么想的,之前我介绍我家表妹过去,他还不同意呢,我表妹多好啊,一看就是生儿子的料,准保把他伺候的舒服。”
听到这话,穿深蓝色布衣的妇女,忍不住笑了起来,“就你表妹?能有人资本家大小姐那长相么,男人都是喜欢长得好看的,资本家怎么了,长得好看就成。”
被说的那穿灰色布衣的妇女,撇了撇嘴,“那就要吃苦头,以后还得他伺候人,反正你看着吧,这资本家大小姐在咱们这,能受得了委屈?”
宋知婉:“……”
一不小心,又成了话题中心了。
宋知婉也不知道自己这会儿,该不该走进去。
好像有些尴尬。
可她站在门口,站了好几分钟了,这几个大姐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反而还越说越起劲。
深蓝色布衣妇女眼睛里闪着八卦的光,“俺和你们说,昨天俺男人也去参加婚礼了,人周团把那个资本家大小姐护的严严实实的,宝贝的很,我听说两人是在医院认识的,迷得周团晕头转向,估计是资本家大小姐知道周团的身份,所以就……”
宋知婉深呼吸了一口,现在是不得不出现了。
她面无表情的走了进去。
主要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这些正在谈论她八卦的人。
深灰色布衣的妇女瞧见了宋知婉,赶紧拉住了还在那里侃侃而谈的深蓝色布衣妇女,朝着宋知婉的方向努了努嘴。
深蓝色布衣妇女瞅了一眼,看到当事人来了,立马低下头闭了嘴,继续摘豆角。
背后说是一回事,但是当面说是另一回事了。
宋知婉本来是想要和她们打招呼的,可心里总归是觉得有些尴尬,只能拿出钥匙就进去了。
等她一进去。
深灰色妇女就暗暗咋舌,“俺个亲娘嘞,长得还真跟仙女似的,你看到了么,那皮肤白的嘞,比俺家刚出生的猪崽子都要白。”
“俺和你说你还不信,要不然周团能非要娶人家?”深蓝色妇女撇撇嘴。
又想到刚刚自己看到,宋知婉大包小包的拎回家。
她用自己的衣服衣角擦了擦手,随即哼笑了一声。
“刚瞧见了吧,那么多好东西,跟不要钱似的往家里搬,全都是买回来的,一看就不是个贤惠的,完全不知道过日子,周团那点工资啊,绝对不够她花。”
宋知婉把东西搬好以后。
就打算开始做饭了。
别人都以为宋知婉是大小姐,家里的活都是剥削佣人干的,她娇身娇养的,想都想不出来,她会做这种普通妇女会干的事。
可宋知婉就是会做这些,因为没有人知道,资本家大小姐曾经下放二十年,在那二十年里,生活技能若是不会,那就等着饿死吧。
宋知婉如今也不过是回温一下,就算现在家里有刘妈,她也知道,往后这些都得自己会做,这么想着,她就手脚利落的将在厨房角落发现的树枝木棍和树叶点燃后,开始生火。
整个流程,行云流水,视觉上都十分的有美感。
大小姐就是大小姐,哪怕生火,也做的很赏心悦目,要是有人瞧见了,肯定能冒出一个词来,叫做优雅。
很快生完火,宋知婉开始处理起自己买回来的菜,她是拿过手术刀的,切割排骨的时候,就想象着这是一场手术,自己该如何将这一份排骨,切割的完美。
手起刀落,切出来的排骨,竟然每一块都大小差不多,形状非常的好看,简直就是强迫症的福音!
宋知婉十分满意自己的艺术品。
外面。
“周团,你家烟囱怎么冒烟了,难不成有人在做饭?”
周时誉和荣军一道回家属院的时候,就看到了独属于周时誉的房子在冒烟,凑近了一看,荣军发现这好像是周时誉家。
荣军看着有些稀奇,他也见过宋知婉,知道周时誉娶了个资本家大小姐,虽然长得人美,但是荣军心里却是却觉得,肯定不是过日子的好手,要娶媳妇,还是得娶贤惠的。
听出荣军话里的意思,周时誉在外自然要争面子,“肯定是我媳妇在做饭。”
“可能只是烧个热水吧,不过你那大小姐会生火,就挺厉害的了,也不能要求资本家大小姐会做更多东西是不是。”荣军笑着说,他年纪比周时誉年长,却只能做他的副团,心里多少是有些不得劲的。
如今难得能在这一处上,戳一戳周时誉的心窝子,他哪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周时誉懒得理他,知道荣军这是故意的。
现在主要还是担心宋知婉那边,毕竟他也不知道自己媳妇,到底会不会做饭。
告别荣军后,他就赶紧回家了。
到家门口,周时誉直接开门进去,本以为会看到一个十分狼狈的宋知婉,家里厨房或许也会被搞得一团糟,他都已经做好这个心理准备了。
到时候该怎么安慰宋知婉,他都想好了。
对于自己娶的媳妇,到底会不会做饭,周时誉其实并不在意,他在娶她之前,就知道她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现在自然也不会在这方面去埋怨。
不过没想到的是,等一进门,他闻到的不是烧焦味,而是馋的人直掉口水的肉香味。
他不禁有些疑惑,他媳妇真会做饭?
周时誉快步进了厨房。
没有看到所谓的浪费和手忙脚乱,看的是在厨房里游刃有余的宋医生,每一个动作都很干净利落,加上她举手投足间的优雅。
做的仿佛不是饭,而是艺术品。
听到动静,宋知婉已经炒好了两个菜,锅上熬着一锅排骨汤,正在冒着热泡泡,十分的诱人。
她回头瞧见周时誉站在那,傻愣愣的,她又垂下眼,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开口道:“回来了啊。”
周时誉嗯了一声,闻着空气中的饭菜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香啊。
“赶紧去洗手吃饭,记得打肥皂,这锅汤熬好就能吃饭了。”宋知婉将菜往外端,一边催促周时誉。
周时誉到底是农村娃出生,卫生习惯和宋知婉是有差距的,这一点她得帮周时誉纠正过来。
要不然毛病也容易多。
周时誉觉得自己简直太幸福了,谁说他媳妇不会做饭的,谁说他娶了个资本家的大小姐,除了好看就一无是处的,明明他媳妇什么都会,连饭都做的比一般人好吃!
周时誉回过神来后,洗了手出来,排骨汤一端上桌,香味就扑面而来了,他顿时就饥肠辘辘了起来,凑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宋知婉纤细的腰肢,毫不吝啬的夸了一句。
“媳妇你真厉害啊,闻着就很香。”
宋知婉笑了起来,“那你就多吃一点,还有点猪肉,我打算剁了做几个饺子,明天你也好当早饭吃,咱们自己包的饺子,绝对是皮薄肉香。”
周时誉十分赞同,点头,“那我吃完了饭,帮你揉面。”
宋知婉盛了饭,让周时誉好好坐着,又给他用空碗盛了一碗汤,“你尝尝。”
对于宋知婉的精致,周时誉再度刷新了认知,如果是他的话,只会觉得这样要多洗一个碗,十分的麻烦。
不过这种话,他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不做事的人,就要懂得闭嘴。
他已经安耐不住了,接过汤后就大喝了一口——
第25章 (修改)
三更合一
原本周时誉打算好了, 就算不好喝,也得用自己毕生所会的词汇,去赞美自己的妻子。
不过喝完这碗汤之后, 周时誉忍不住又喝了一碗,抬头看了一眼宋知婉。
那眼神里,是有些震惊的,虽然周时誉什么都没说, 但他很给面子,把锅里的白米饭都给干了,排骨吃完了,汤也喝完了,看他模样还有些意犹未尽。
他其实更震惊的一点是,“媳妇, 你这排骨是怎么做的, 为什么每一块都差不多大小。”
宋知婉淡淡道:“职业病,而且这样会比较好看。”
周时誉:“……”不愧是他媳妇。
这种强迫症,无论到了哪里, 都能成大事。
做饭的人其实是没什么胃口吃饭的, 宋知婉就吃了半碗饭, 在看到周时誉吃完自己所有的饭菜后。
宋知婉不太清楚周时誉的食量,便问了一句, “吃饱了么?”
周时誉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摇了摇头:“还可以再吃一碗。”
宋知婉:“……”
这算是她见过的人里面,最会吃的一个了。
跟她的胃口显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周时誉有一米九的大高个,食量大也正常。
她不禁想, 要是周时誉不当兵, 真的回去老家种地的话, 恐怕还得把周家都给吃穷了不可。
难道当初送周时誉来当兵,就是因为他食量太大?
宋知婉在这边胡思乱想着,周时誉已经开始收拾碗筷了。
他倒是自觉,没有做甩手掌柜,把事情都交代给宋知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