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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不要说谎 > 第72章
  崇野低头,“哥,你——”
  “我自己来。”
  崇野自己都帮不明白,更别说帮陆时郁了,最后还可能搞得陆时郁也不舒服,他点点头,“那我出去等你。”
  陆时郁重新洗了一次澡,将近一个小时才出去,这让只忍了十五分钟的崇野极其臊得慌,和陆时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哥,我正常不是这样的。”
  “我知道。”
  陆时郁笑了,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不知道是单纯地哄他,还是真的知道。
  不过他最了解崇野,这么多年也一样适用,刚刚他一直在故意刺激崇野,每一个举动都不是多余的,所以崇野比他预想的甚至还久一点。
  “好了,很晚了,睡觉吧。”
  陆时郁关掉床头灯,从身后抱着他睡了。
  郑亭江的到来竟然莫名其妙地在不知不觉间推进了他们的感情。
  崇野当时在卧室里的确是想过的,不如这一次也算了,趁着现在时间还没有过去多久,他还能抽离出来过自己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当陆时郁抱紧他,让他相信自己的时候,他开始痛恨自己的退缩和懦弱,他觉得他这样的想法是对不起陆时郁的。
  那天晚上他的确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陆时郁,说不难过那是假的,第二天也没做好和陆时郁一起去公司的准备,但是就是那一天,他什么都想通了。
  人活一辈子,还是要给自己活的,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
  是吧,陆时郁一定也这么觉得。
  这一觉睡得格外好,以前如果陆时郁比他先醒过来,他都会跟着一起醒,他的睡眠状态一直不算特别好,但是今天竟然没什么反应。
  陆时郁还挺高兴的,因为崇野的睡眠质量一直在提醒他崇野过得不好,现在慢慢缓和,也让他觉得把崇野重新带回身边是一件好事。
  在“浊夜”重逢那天崇野的反应其实是让他惴惴不安的,崇野抵触、反抗、想要远离他,都让他拿不准崇野对他是否还有爱。
  他孤注一掷,把崇野带回家,他当时想,就算崇野不愿意,也等以后再找机会道歉吧,因为当时,他只有一个想法——不想也不能再错过,还好,崇野和他是一样的,这是他这么多年最开心的事情,可以把经历的所有痛苦都抹平。
  他可以在任何事情上有骨气,但是在崇野身上他永远没出息。
  陆时郁轻巧离开房间,给崇野留好早饭。
  崇野是在中午去找他的,待没多久就去上班了。
  临走之前,陆时郁流连地拉着他的手,他丝毫不怀疑陆时郁看着他的时候,心里的想法是——想亲。
  “我下班去给你送饭。”
  “好,有点想吃鸡翅。”
  “怎么做的鸡翅?”
  “都可以。”
  “好,保证完成任务。”
  “南姐。”
  “来啦!今天新来两个‘蓝丝巾’,你排一下吧。”
  “好,已经入职了?”
  “对。”
  两个人的工作好排,崇野十分钟就整理好了,交给南姐,又和两个新员工认识了一下,也就到了上班时间。
  陆哲恩耷拉着脸来前台要酒,崇野一眼就发现他不太对劲,“怎么了?垂头丧气的?”
  陆哲恩转动中手上的戒指,叹了口气,“没怎么,赵总有别人了,我又得想办法找新的金主了呗。”
  南姐看他一眼,“你还愁这个?你可是我们的头牌。”
  陆哲恩长得的确漂亮,他不像崇野,崇野轮廓硬朗,五官英气,看起来不容易被征服,而陆哲恩身量小巧,长相精致,像个男版的洋娃娃,让人想保护甚至是——想欺负,他性子又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最会讨好人,没有人不喜欢他这样的,。
  但是——
  “我跟着赵总太久了,圈子里都知道,谁还找我啊?”
  陆哲恩羡慕地看了一眼崇野,“还是野哥幸福,我也能这样就好了——不说了,上班去了。”
  他难得这样惆怅,平时都乐呵呵的,以前就最喜欢和崇野开玩笑,冷不丁看他这么落寞,崇野还挺不适应。
  不过他也理解陆哲恩,像赵总那种有钱人,换情人比换衣服还快,有了新的,就能把旧的扔掉,崇野在这里上班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也见过不少,他们大部分都是三分钟热度。
  陆时郁比他们都厉害,却始终对他一心一意,他确实是最幸运的那一个。
  忙活起来,时间就过得很快,直到南姐用胳膊怼怼他,“你的陆总来送饭咯。”
  陆时郁今天把西装换了,白色薄毛衣加上牛仔裤,看起来像是大学生。
  崇野接过来,陆时郁贴在他耳朵边确保在这样喧闹的环境下,他能听清自己说话。
  “做了好几种,你想吃哪个吃哪个。”
  “知道啦,谢谢哥。”
  “那我出去等你。”
  “好。”
  崇野美滋滋地把饭拎回去,“南姐,他厨艺特别好,你真的不尝一口?”
  “我吃过啦,你吃吧,吃饱了有力气干活。”
  “好吧。”
  崇野风卷残云地吃完饭,一口都没有剩下,心想,陆时郁最近的手艺好像又变好了,说起这个,他想起来当时说陆时郁厨艺退步,陆时郁脸上复杂的神色,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