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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生崽后,冷情总裁夜夜求复合 > 生崽后,冷情总裁夜夜求复合 第64节
  “我不信你对秦太太的位置,一点没有觊觎过。”
  秦烈抬起她下巴,双眸凝视着她。
  那眼眸里似乎有什么隐隐的情绪,可白筱薇辨认不出来。
  “既然当初觊觎了,不该继续做些努力?”
  白筱薇仿佛倏地茅塞顿开。
  努力试试……继续做些努力……秦烈是让她——
  把自己的尊严送上去再让他踩!
  他当初的话说得有多明白,只要耳朵不聋,也该听明白了。
  现在还让她去努力?
  他是嫌她太过明白自己几斤几两,所以觉得没劲,让她在努把力,让他看看她的丑态百出,好羞辱她吗?
  她是没有秦烈有钱有势,但她也没有脑残到这样的地步!
  如果秦烈一开始没用那种态度对付她,她还会抱着拿钱做事,好好跟秦烈培养感情的想法。
  可现在……
  她疯了才会主动跟他培养感情,以验证他对她贪图富贵的恶意揣测!!
  “不了。”白筱薇淡淡道:“我知道我高攀不上秦总您,就不费那个功夫了。”
  秦烈脸色一凝,低头看她。
  她站在他面前,低着头,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样子。
  仿佛整个人骤然收敛,乖巧得不能再乖巧的样子。
  但说乖巧,她刚才的话倒拒绝得彻底。
  秦烈心底翻涌起一阵不悦。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冷嗤一声,退开来。
  “去把衣服给换回来,你总不可能穿着这一身从绚丽过来的。”他吩咐道。
  她绝对有日常的衣服放在这边。
  可如果没有,不就说明……
  想到白筱薇真可能穿着这身校服,从绚丽来到江源,一路上有那么多人都看过她穿着这身校服的样子……
  秦烈的脸色瞬间黑了不少。
  “要是没有换的日常衣服,就给我一直穿着这件外套,不许脱下,听到了没?”
  第66章 不敢再嚣张
  白筱薇没有答应,也没有否认。
  秦烈见她没有再扯掉自己披上的衣服,当她是默认,这才离开。
  白筱薇听到他的脚步声远去才抬起头。
  她一下就把男人的西装外套拽掉,乱七八糟揉成一团,直接塞进操场旁边的垃圾桶里。
  拍拍手,她这才算稍微舒了口气。
  那件外套上全是秦烈的气息。
  把那件外套塞进垃圾桶,就好像把秦烈这个臭男人给塞进垃圾桶了一样!
  虽然……是自欺欺人、安慰自己的行为。
  但现在她还能怎么做呢?
  白筱薇叹了口气,打算就这样穿过操场,去校庆表演会场。
  路过玻璃门的艺术馆门口时,玻璃门上映照出她现在的样子。
  之前换好后,她没来得及细看。
  现在一看……
  白筱薇还是觉得别扭尴尬。
  她都成年了,穿个小女生的校服,她自己觉得确实很奇怪。
  有种恶意卖萌的诡异感。
  想起之前被男生问微信,还差点暴露她隐婚的事……
  白筱薇停下脚步,踌躇不前。
  算了,还是去换回来吧。
  又不是因为秦烈换的,是她自己不喜欢,也不想再惹出什么事。
  想着,白筱薇又往回跑,回到更衣室重新换上了自己来时穿得职业套装。
  出来的时候,楼下某间教室传来她熟悉的嚣张女声。
  “今天你就帮我把操场扫了,我还有事!”
  “可是……今天不是我值日吧?而且我妈妈生病了,我要去医院照顾她,我都跟老师请过假不去会场了……”
  “少来!我告诉你,你今天不帮我打扫,就别想走了!”
  白筱薇眉头一拧,走了过去。
  教室里满脸不耐烦使唤人的女生,正是上次把她关起来的温丽莎!
  而另一个女生,身上穿着江源中学的校服。但浑身上下,除了这身校服,就没有别的值钱的东西了。
  白筱薇虽然现在是个「负」翁,毕竟还是设计行业的,这个学校师生身上的大小牌,她基本都认得。
  这个女生书包看起来就是普通百货商场那种打折款。但能装耐用的书包,发夹也是再普通不过的纯黑色钢丝发夹,脚上是一双鞋穿得有些旧的普通运动鞋。
  白筱薇一时没想到居然能在江源中学里,看到这种经济情况的学生。
  不过她也想起之前老师介绍过,学校每年都会用高额奖学金,有限额地招收几个成绩非常拔尖的普通家庭的学生,她也就理解了。
  再看看旁边一身精致名牌的温丽莎。
  她仿佛看到了当年在贵族学校里格格不入的自己,以及那些整天都在比拼名牌的同学。
  白筱薇蹙眉,走过去,朝女生友好地道:“同学,你先走吧,我单独找她有点事。”
  女生有些胆怯:“可是……”
  温丽莎在学校一向很嚣张,虽然最近好像听说家里出了什么事,但毕竟家境还是比她要好太多了,她不是很敢得罪。
  白筱薇笑盈盈走到她跟前,道:“没事,是姐姐让你走的,她不敢把你怎样。”
  女生迟疑地看了温丽莎一眼。
  温丽莎恨恨瞪着白筱薇,但居然真没有叫她留下来做事……
  女生低声说了句谢谢,背着书包快速离开了。
  “你这个人……我真没想到你这么爱多管闲事!”温丽莎咬牙切齿地道。
  白筱薇抱臂走进去,脸上带着冷笑。
  “如果你没得罪我,那我这可能叫多管闲事。但你既然得罪我了,我这只能说这不过是分内的事罢了。”
  她打听过,温丽莎十九岁,其实早该上大学了。
  但就偏偏要读这个学校,又是秦烈的迷妹之一。
  看来,还是因为秦烈的魅力。
  想起这个,白筱薇忍不住在心底翻了个白眼。
  那个暴君到底有什么魅力?
  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她左看右看。除了那张脸和身材,尚算闭眼都没法黑他之外。可以说,他简直浑身上下全是缺点!
  听到她的话,温丽莎一口牙几乎咬碎。
  曾几何时,她这个被家里宠大的小公主,需要受这种气?!
  可现在……
  “那你报够了吗?”温丽莎直直盯着她,没好气地道:“可以让帮你出气的人,收手了吗?”
  白筱薇愣了下。够?够什么够?
  她什么时候让人帮她出——
  白筱薇顿悟过来。
  她不动声色地道:“够吗?我怎么觉得还不够?”
  她不确定是秦霁闻做的,还是秦烈做的。
  她不可能让温丽莎知道,她连是谁替她收拾了温丽莎,收拾到什么程度了,她都不知道,所以只能试探。
  照理来说,按秦霁闻的为人,不太像会事后再瞒着她教训人的性格。
  至于秦烈……之前把她带出去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出手教训这个女孩儿?
  温丽莎气得大喊大叫:“还不够?你害得我家马上快要破产了!这还不够吗?!你是不是看到我被我爸打死才算够啊?!”
  白筱薇眼尖,注意到温丽莎被衣袖挡着的手腕上,露着小半截紫青伤痕。
  “被你爸揍的?”她问。
  温丽莎恶狠狠瞪着她,没有回答。
  这种明摆着的事,白筱薇也不用等她回答才能确认了。
  “打得好,早就该打了,打得还轻了些。”
  白筱薇丝毫不浪费自己的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