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安和奥丁都离开了,虽然房子里多了一群blingbling的小精灵,但奥尔还是感觉到一阵孤单。
这时候有繁重的工作等着,对奥尔来说反而是一种幸运。
首先当然是接手进行了一半的孤儿院重建与马戏团人员再就业工作,其次是狮鹫先生的解封工作。
前者还算简单,后者……奥尔本来以为能借助红龙“作弊”。
但红龙十分果断地告诉他:“我确实能解开这头狮鹫的封印,但我认为,这对你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实践与学习的机会。”
奥尔:“……”即使想找事情忙碌的奥尔,也感觉到一阵厌学,他是个文科男啊。在这种需要计算的东西上面,qwq从来都不善于,为什么到了这之后要研究这些东西?
这种事情和战斗时的魔法阵不同,就算知识都搁在深层记忆里了,可这不是靠着感知就能拿出来用的——高三的大部分考生谁不是把公式背得刻在脑子里的?但问题是能不能背下来吗?问题是能不能把它们放在正确的地方!
可还是得学,毕竟答应了狮鹫先生。所以奥尔把娜塔莉和蒂姆莉两位学霸叫来了,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对的。面对奥尔复刻出来的魔法绘图,娜塔莉和蒂姆莉展现了她们出色的做题家水平!偶尔遇到了超出她们了解范围的东西,奥尔才会开始在自己的深层记忆里乱翻,再把所有相关的记忆也都抄写出来。
三个人一起,可以算是嘎嘎乱杀了。(奥尔维茨卡·基本就是个字典·蒙代尔:嘎嘎!)
然后,是奥尔要为自己的魔力进行量化工作。他需要大概知道自己的魔力到底有多少,并量力而为,以免下次再出现半路把“旅客”的头等舱换成挂票。
再然后,是目前蒙代尔建筑公司负责的几处工程——看到进度报表的时候,奥尔有些难以置信,索德曼的每一条地铁线路都很短,但他以为地铁怎么说也要到明年年初,才有可能完成那么一两条线路,但真没想到,由蒙代尔建筑公司负责两条线路,进度已经都到了九成了。
更夸张的是,血族这边的地铁车头竟然已经出货了。第一辆列车在三天前试车完成,国王甚至在当时都亲自到场。
血族是真的有些东西,奥尔怀疑,现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属于血族的铁甲舰很可能已经出航了。
甜蜜炸鸡也要出新品了,但问题出现了——奥尔完全没有灵感,明明那么多食物都在他的脑海里塞着,可没有任何一种食物能够激起他的食欲。
也是这个时候,奥尔才想起来,自从达利安走后,他就没有进食过了。与狼人们的日常交流,满足了他生理上的饥饿,他就把吃东西这件事直接忘在脑后了。
虽然每天他和达利安都有书信交流,但看着信纸,好像只是让他更渴望达利安……
奥尔叹息着,甜蜜炸鸡的新品是蒜香炸鸡、鸡蛋汉堡、浆果派与狼牙薯条。
当然奥尔还有最后的工作,而明明在马戏团事件前,这也是他唯一负责的工作。
——拍电影。
从拍摄之初,奥尔没有任何的拍摄技巧,但他有热情,也不怕花钱,他还有在蓝星看了无数电影后,磨炼出来的眼力。当然,最后一个有些胡扯,看多了电影就能拍,蓝星的名导也不会那么稀少了。
但至少奥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效果,并且他愿意和整个剧组的人商量,他形容出来,大家一起找技巧。虽然有时候证明,奥尔就是在强人所难,无声片拍不出3d大作。
但他们也有很多收获,目前他们已经成功琢磨出了装轮子的摄影机,木板铺路推动摄影机,让演员和摄影机同样站在一个滑动的木板车上,奥尔抓着摄像机航拍,把摄像机盒子拆下来放在碟子上旋转等等土办法。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有四个狼人和一个血族,他们是过去玩的,顺便当一下群演。如果是周六周日那边的人更多。
剧本也在拍摄中又双叒叕地经历了多次修改,让剧情呈现得更加自然与流畅。
奥尔是个主导者,但经过之前那段时间的交流,众人也稍微理解了奥尔想要什么,并看到了部分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场景,没有奥尔,他们的拍摄有些困难,但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奥尔也乐于看见他们能够独当一面,所以他只是隔上三四天去看一趟,和大家交流交流,毕竟,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塞尔瓦:阿嚏!)
这天正好是《李奥纳多历险记》第二部完结的日子,开开心心翻开报纸的人们,不约而同发出了咒骂声!
德库拉……死了。他为了保护重伤的李奥纳多,坠崖而死。
李奥纳多奔向悬崖边,只来得及撕扯下爱人的半片袖子,不是所有的血族都会如人类传说中的那样飞翔,更何况,德库拉还是个混血儿。
奥尔走进警局时,看见警官们,特别是知道他是作者的狼人和血族警官们的那一张张哀怨脸,他在达利安离开后就变得一天比一天黯淡的心情,仿佛也被照进了一束光。
“这就是您不告诉我剧情的原因吗?”安卡郁闷地走进了办公室。
奥尔:“当然不,别担心,还有第三部呢。”
“咳!先生,路易斯·凯恩女士来拜访您。”
“哦?”路易斯·凯恩,那位将幽灵药剂介绍给他们的女士,一位极其出色的私家侦探,“我去见她。”
奥尔对这位女士十分尊敬,幽灵药剂本可以成为她的独门秘方,但她却特意显露了出来,她是无私的。而在个人能力上,她更是出色的。达利安说过,那次假如他不是狼人,那这位女士就跑掉了。
“很高兴见到您,蒙代尔副局长。”路易斯微笑地看向奥尔。
“直接称呼我奥尔就好,凯恩女士。”看见她后,奥尔的神色却有些凝重,她的右半边脸都是擦伤,右胳膊也被吊着,看起来状态可不是太好。
顺着奥尔的视线,她也看了一眼自己的胳膊:“好的,奥尔,也请叫我路易斯。我只是从马上掉下来的小伤而已,不用担心。我这次来是有一件案子要寻求您的帮助,您……有时间吗?”
“当然,我有时间,路易斯。”
路易斯松了一口气,将卷宗从箱子里取出来,交给了奥尔。
案子的被害人是一位名为罗莎丽·卡斯罗的女士,她在上个月失踪,并在失踪的三天后被人在彩虹丘发现,她被吊在一处树上,脚下整齐地摆放着鞋子和手包,包里放着一封遗书。
遗书也在卷宗里,上边还钉着一页纸,是所有在这页信纸上收录着的指纹,但是,没有采集到与受害人相符的指纹。
奥尔看到这封遗书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它是被打印出来的,包括最后的签字。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写遗书。
至于这封遗书上的内容,排除那大段的充满了宗教式的“忏悔”“我有罪”的描写,基本内容就是罗莎丽与一位男士相爱,并未婚先孕,而她不能与那位男士结婚,因此选择了自杀。
第282章
卷宗里当然还包括了罗莎丽的验尸报告,但奥尔看了看验尸报告的公章……不是任何一处警局的,而是“佩特兄弟诊所”。也就是说,很可能验尸是由受害人家属自费进行的。
这是当地警局把案子直接打成了自杀吗?
奥尔皱了皱眉,继续看验尸报告。
遗体被送去验尸时,尸僵已经开始缓解,根据验尸法医估算,死者被送到他的验尸台上时,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天之内。
尸体呈双手双脚下垂状,眼睛突出有大量出血点,舌头垂于唇外。口腔里发现了几根棉线,耳后与下颌有大量抓伤。舌骨断裂,脖颈上只有一道出现在耳根后的勒痕。
手脚上有轻微捆绑痕迹,肩膀与颈后有被切割掉的皮肉,切口平滑,为死后伤。指甲内有皮屑,不能确定属于死者或凶手。大腿部有指痕,死者的器官上没发现强迫侵入的痕迹,也没在死者体内发现j液。
验尸的医生写了一行小字:怀疑凶手曾经意图与死者发生关系,但没能成功。这句话后边有几个点,像是医生用笔轻点着验尸报告在犹豫着,后来他还是又加了一行字。
为医生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位验尸官也是个人才。
被害人体内的婴儿发育完好,大概二十五周左右,是个女婴。
尸斑都集中在前臂、手足和小腿的位置,其它位置没有尸斑。
另外,死者的服装没有任何破损。
奥尔仔细打量了一会儿两道伤口的照片,伤口呈椭圆形,大概掌心大小,确实切口很平滑。而且受害人虽然怀孕,但依然体态苗条,她肩膀与颈后的肉都不多,这两处伤口干脆利落地削掉了表层的皮肤,几乎没怎么伤到下面的肉。
奥尔出于好奇和无聊,在繁星公园时,也看了些手术,娜塔莉的、正式医生的、实习医生的,谁是菜鸟谁是大佬很容易分辨出来。
而死者的这个伤口,反正菜鸟是割不出来的。
还有死者的衣着照片,白色碎花衬衫、深蓝色马甲,深蓝色长裙,白色长筒袜,黑色皮鞋。黑白照片没有颜色,但是有标记。
看见奥尔抬头,路易斯立刻说:“这案子在尸体发现的当天,就被当地警局定为了自杀,罗莎丽的母亲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她找到凶手。这个案子您怎么看?”
她没问奥尔是否也认为这案子是自杀,那是对奥尔名声的侮辱。这个案子,也只有那些又坏又蠢懒得干活的家伙,才会明目张胆地说是自杀。
“我想问一下,死者被发现时,能确定死亡时间吗?”
“警方不能。”路易斯叹了口气,“但是我询问了目击者,他们曾经触碰过被害人,表示被害人已经非常凉了,‘像冰一样’,又说被害人被他们触碰后十分僵硬,‘像是块吊起来的木头’,所以,被害人至少死亡了八个小时了。
而他们发现被害人时,是早晨九点左右,所以,被害人应该是前一天的凌晨左右被带到案发地点杀害的。”
彩虹丘这个地方奥尔知道,它是索德曼的知名野餐地。虽然索德曼有各种公园,但像晨光公园那种高级地点,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花那笔钱的,其他的公园如繁星公园之类的又不适合野餐。所以,人们就开始向郊外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
彩虹丘原本没名字,就是一片普通的山丘地,属于某位公爵的私人财产。几十年前有一对小夫妻到彩虹丘野餐,正好被打猎的公爵发现。小夫妻被吓坏了,不过公爵是一位豁达的人,不但没有惩罚这对小夫妻擅闯私人领地,甚至直接宣布开放彩虹丘。
到现在,土地的主人应该已经是公爵的儿孙了,彩虹丘依然是索德曼最有名的野餐地。
现在天气逐渐入秋了,不再是最合适野餐的季节,但一个月前……夏末的时候,每天前往彩虹丘的客人,绝对不会少。
凶手虽然是在夜晚行凶,但却选择了一个来客颇多,必定会很快发现受害人遗体的热闹地方行凶,为什么?单纯的炫耀?不,死者遗体上“他人”的痕迹除去割伤外,其它都被清理得很彻底,没有“这是我的所有物”、“我的作品”之类的暗示。
隐含愧疚希望被害人被发现,也不对,受害人就那样被吊在那,展露在所有人面前,有遗书却毫无尊严,就像是那些被执行了死刑后,示众的罪人。
或者……奥尔想想那份遗书,自杀本身就被三大正教认为是罪,遗书中死者也多次“承认”自己的未婚先孕是一种罪。当然,这些都不是死者的观点,而是凶手,那么站在凶手的角度,他渴望所有发现死者的人,都认为死者是“罪人”。他在通过这种行为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医生在死者的胃里有什么发现吗?”
“胃?您指的是切开胃,把里边的东西倒出来吗?”
“是的。通过未消化的食物,或许可以寻找到一些线索。”
“验尸报告里没有,应该就是没有。”
“请不要内疚,这也是最近警方的验尸官新加入的尸检项目。那么,根据目前这些情报,我有了一些推测,只是推测。根据后续线索,部分推测很可能被证明是错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请说吧。”
“好的,凶手非常可能与死者认识,他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死者的个人情况,能够得到死者的信任;凶手很可能是厨师或医生;他应该有一辆自己的马车,或者至少能借到一辆足够大的马车;凶手还拥有一套住房,至少是独栋的。他可能有一到两个帮凶,但也可能没有。
凶手对被害人的杀害与绑架,很可能都是出于一时的激动,而不是周密的策划。另外,凶手很可能在x方面有问题。”
还有些奥尔没说,因为他觉得有些过于主观了——凶手的外在表现上很可能是一位精致得体的绅士,他有洁癖或者某一方面的强迫症,并且还是位宗教的虔诚信徒。
路易斯思索了一阵:“中间的几条我与您有相同的想法,我也可以理解说他x方面有问题。但请问,您是怎么确定对方是熟人的?而且,在我看来这案子已经足够周密了,为什么在您看来这却是一时激动的行为?”
路易斯不是挑错,这是两个刑侦工作者对案情的正常讨论。
“死者失踪了三天,但是她身上的勒痕较浅,这说明凶手没有用严酷的手段囚禁死者,很可能死者在最初是自愿跟他走的,之后也在他的威逼恐吓下,不敢离开。甚至这个时候,死者对于凶手还是有一定的信任的,认为不会出现最坏的结果。”
路易斯点头:“确实,假如用‘你逃跑我就杀掉你的家人’之类的恐吓,有时候比一根绳子,更能有效地阻止一个人的逃亡。尤其如果是熟人,用这样的话,更有杀伤力。”
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惦记着家里人,很多被害人宁愿自己受到伤害,也要保护家人。
“至于一时激动,因为我怀疑他割掉的两块皮上,是他的齿痕。”
“他咬了死者?”
“对,我怀疑他在杀害死者后已经离开,却又因为担心牙印而跑回来切割了死者的遗体。当然,也可能他给死者服用了某种药物,致使死者昏迷,也方便他运输。凶手担心在死者还活着的情况下切割齿痕会弄醒死者,所以在她死后切割。
但是,凶手把死者带到彩虹丘,是一种极其鲁莽的行为,假如凶手是一个有着充分经验的凶手,他不会选择一个公共场合作为抛尸地。毕竟,据我所知,彩虹丘附近原本就有村民居住,也有人选择在彩虹丘露营,还有凌晨前往彩虹丘观看日出的,把死者在那吊死,是一种大胆到愚蠢的行为。
我只能说,凶手的运气太好了。”
这么一分析,奥尔自己又发现了一点,凶手……很可能年纪不大,不到三十。早已经被养成的行事习惯,以及知识涵养,让他在对待被害人时比这个年代的普通凶手更缜密仔细,但他的风格掩盖不了他热血上头就不管不顾的事实。
知识涵养……所以凶手不是个屠夫或厨子,更可能是个年轻、又才华横溢的医生,但在感情上受过挫。
但感情也不一定指的是男女爱情,可能是母亲,或姐妹身上发生的一些事,使他受到打击,并蒙羞。
不过这些都是可能,是假设,没有进一步的线索可以确定或排除这些怀疑。
“您说得对。”路易斯说,“那么……您愿意亲自抓捕到这个罪犯吗?”她有些脸红,“不过您的报酬可能只有500金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