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皱了皱眉,神色略显不耐,看了一眼任惟:“炒饭吃不吃?”
察觉他脸色不好,任惟怕他是觉得自己事多,也没敢问拖鞋的事,快速点了下头:“吃。”
“那我去做饭,你在客厅先待着吧。”应春和转身便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兴许是怕任惟无聊,快走到厨房时脚步微顿,扭头对他道,“无聊的话可以看电视,遥控器在桌上,我一会儿就好。”
任惟受宠若惊地在沙发上坐下,摆摆手:“我不是很饿,没关系,你不用太快。”
应春和点头,人转身进了厨房。
将两个鸡蛋从冰箱里拿出来时,应春和的脑海里还在回放刚刚看到的那一幕——
西装革履、俊秀矜贵的人坐在铺着廉价沙发布的老式沙发上,像是坐在五颜六色的花海里,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早就说该换新沙发了,应春和懊恼地想。
任惟没有打开电视,而是打开手机先给助理发了个简短的消息,大致交代了一下自己最近不会去公司的事,有事情让她想办法处理,或者去找副总,没有要紧事不必联系他。
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便将手机关机,彻底与北京的一切隔绝开来。
他收起手机,抬头细细打量着这个家。
三室两厅的房子,面积说不上大,看起来年头不小,但打理得很整洁,也很温馨。
电视柜上放了一个花盆,种的是吊兰,没开花,但是长得很好,郁郁葱葱的。
任惟觉得这盆植物很有应春和的感觉,吊兰的叶子轻轻摇晃,令他就此联想到来这的路上应春和被风扬起的发丝。
一样在风里摇晃,一样带着清香。
任惟的家里没有这些,没有小院子种花种菜,电视柜上面也没有绿植。他回国后在北京买的那套、他现在常住的房子,装修沿用了之前在美国租住的那套房子的设计。
为此,任惟还特意联系了一次美国的房东太太。
那套房子的装修算不上有多好看,只是普普通通的极简风格,主色调是米白色,没什么特色,但任惟习惯了,习惯了那样的装修,也习惯了长时间一个人独处。
或许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念旧。
任惟走到餐桌边倒了一杯水,趁机打量在厨房里忙碌的应春和。
厨房门被拉上了,有纹理的玻璃门贴了金鱼戏水的彩色窗花。灯光与压花玻璃交织出细碎的光影,里面的人就在这色彩斑斓的光影下朦胧一片,轻轻地晃荡。
像是被罩在了他幼时玩过的万花镜里,眼前的景也好似化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他常梦见这样的背影,隔得远,从来看不清脸,只依稀瞧得见轮廓,在光影间隐隐绰绰、明明灭灭。
不止一次梦见,醒来却抓不住一丝一缕,在脑海里飞快地流走,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失忆这么久以来,任惟头一次为忘记了从前的事而感到难过。
他不该忘记应春和的。
厨房门拉开的声音让任惟的思绪渐渐回笼,目光所及之处,应春和端着两盘炒饭朝他走来。
色泽诱人的蛋炒饭盛在印着荷花的白瓷盘子里,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葱花。
盘子放在餐桌上,清脆的一声响。
“吃。”应春和自顾自地拉开椅子坐下,并没有看任惟一眼。
蛋炒饭的米粒颗颗分明,蛋液将米粒包裹得恰到好处,还散发着刚出锅的热气,看得人食指大动。
任惟舀了一勺炒饭,送入口中,咸香适中,是可以媲美饭店大厨的水准。
这让他颇为意外地发出了一声感慨:“应春和,想不到你厨艺这么好。”
应春和闻言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又很快收回眼神,淡淡地应了声:“没有很好,除了蛋炒饭也不怎么会做其他的。”
“能做好蛋炒饭也很厉害了。”任惟笑了笑,正好想起他在美国时的一次经历,“我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回突然特别想吃蛋炒饭,跑遍了唐人街也没找到一家蛋炒饭做得好吃的店。要是只是味道一般倒也罢了,可是他们的蛋炒饭居然都喜欢放葱花。”
估计是觉得应春和可能不知道,任惟补充了一句:“我很讨厌葱花。”
任惟又吃了一口面前高度符合他口味的炒饭,咽下去之后不经意地问应春和:“你以前也给我做过蛋炒饭吗?我总觉得味道好熟悉。”
“美国”两个字将应春和刺了一下,心脏传来一阵钝钝的痛感,从痛感里滋生出恨,对任惟的恨。
可是当他对上任惟那张一无所知的脸,恨意又无力地消散了。
现在的任惟什么都不知道,应春和提醒着自己。
他最终低下头,很冷淡地回:“没有,我以前不做饭。”
以前不做饭,那现在为什么学会了做饭?
任惟想起那双粉色的拖鞋,应春和或许有女朋友了的想法又一次在心头浮现。他吃饭的动作一顿,略微迟疑片刻后,问应春和:“应春和,你家里是还住了别人吗?”
应春和不知道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源自何处,心里感到莫名,但是他难得见任惟露出这样小心翼翼的神情,好似将自己的生死全交由他来掌控,他能任其生也能任其死。
应春和忽然意识到这不失为一个好借口,轻轻地扯了下唇,对任惟露出他们见面后的第二个笑:“是啊,所以麻烦你三天后一定要离开。”
任惟觉得应春和的这个笑容堪称残忍,前所未有的屈辱感在喉口处压抑着。
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如此冲动、长途跋涉地赶来这里,赶来这个陌生的海岛,或许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他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但是过去的人已经在往前走了。
任惟的喉结滚了滚,将那点屈辱感艰难地吞咽下去,像咽下一颗冰冷坚硬的石头:“好,我会的。”
“嗯。”应春和点点头,端起边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掩盖自己算不上自然的神情。
两人都没再说话,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了勺子和瓷盘碰撞的声音。
吃完炒饭之后,任惟主动站起来将应春和的那个空盘子接了过去:“我来洗碗吧。”
这一幕和很多年前的一幕奇妙地重合了,应春和一时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他跟任惟还一起住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的时候。
任惟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厨房,所以只能应春和来做,洗碗的工作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任惟的头上。
出租屋里没有餐桌,两个人是窝在沙发吃的,饭菜放在从超市用十五块买回来的折叠桌上。
应春和吃完之后就把碗放在桌子上,人陷在沙发里不动了,只用脚轻轻地踢任惟,拖长尾音叫他:“任惟——去洗碗。”
应春和回过神来时,任惟已经进了厨房,水龙头出水的哗哗声从厨房里传出来。
“墙上挂着的那块橘色的布是洗碗布……”应春和的声音突然停住,电光火石间想起来一件事,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快步冲向厨房,但还是晚了,任惟已经看见了——
还没有收起来的砧板上有一堆已经切好的小葱。
背对着应春和的任惟慢慢地转过身来,很笃定地道:“你撒谎了,应春和。”
你撒谎了,应春和。
你以前就有给我做过饭,你以前就知道我不吃葱花。
既然两句话里有一句是谎言,那么剩下那一句又有几分真呢?
任惟略微审视地盯着应春和的脸看,生平头一次恨自己没有读心术,不能够一眼看穿面前此人的心中所想。
太狡猾了,差一点就将他骗了过去,还好让他发现了这点没来得及收拾的罪证,让他发现了这只狐狸不经意露出的尾巴。
[应春和的日记]
2017年7月23日
在给任惟做饭以前,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会这么麻烦。
这个人,他不吃葱姜蒜!!!一点儿都不能放!!!
他舌头灵得很,我偷偷用了葱姜给肉去腥,炒的时候一丁点儿都没给他看见葱和姜,结果他一尝就知道了,最后愣是一块肉都没吃,就着一盘青菜吃完了饭。
他也不能点外卖,因为嫌弃外卖重油重盐,不健康。
我说他这就是富贵病!
他太麻烦了!我要和他分手!
今天准备做鱼,上楼的时候房东阿姨好心告诉我,可以用柠檬去腥。超市的柠檬八块一个,我买了两个,是我三天的早餐钱。
如果今天任惟还不吃,我就把他的头拧下来!
第05章 “我们做过吗”
空气仿佛凝滞,久久未有人开口说话。
最后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应春和,他短促地笑了一声,神色依然冷静,不慌不忙:“没撒谎,不喜欢吃葱花这种事,不是一定要给你做过饭才会知道吧?”
他缓缓往前迈了一步,手指在任惟的胸前轻轻一点,唇角依旧噙着笑:“毕竟,记住对方喜恶这种事,不是恋爱中最基本的么?”
最基本的。
可是任惟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
任惟对上应春和堪称恶意的笑,依旧不死心,近乎执拗地问了一句:“那为什么你现在还没忘呢?”
为什么现在还没忘记呢,应春和?
明明我们已经分手四年了。
应春和的笑意转淡,比起恶意挑衅更像自嘲,声音也微微有些哑,让任惟疑心他好似要哭,但他双眼澄澈分明没有泪。
“因为没有车子来撞我。”应春和的声音轻轻的,像沙滩上被风卷在空中的细沙,“任惟,我没有你那么好运。”
说完这句话,应春和便没有再看任惟,转身出去了。
任惟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应春和在派出所说过的那句话又在耳边响起——“任惟,你活该。”
这与刚刚那句交叠在一起,吵得任惟头疼欲裂,只好抬起手扶着发疼的额以此缓解。
他此时此刻才明白,或许之前他跟应春和并不是和平分手,所以应春和不想见他,应春和想要忘了他。
眼下对他的收留也并非是念及旧日的情分,而仅仅是因为应春和心善。
他该知情识趣,也该有自知之明。
任惟只有在美国那几年自己洗过碗,从前在国内的时候家里有阿姨,后来回国之后工作忙,基本不在家里吃,装修的时候也买了洗碗机。
可奇怪的是,他洗碗的动作却很熟稔,仿佛刻在肌肉记忆里,完全不像是平日不怎么洗碗的样子。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所以然来,索性不想了。
盘子洗干净之后,任惟将瓷盘放在流理台上的塑料筐里沥水,洗碗布也挂回了原位。
做完这一切,他从厨房里出去,却没在客厅里找到应春和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