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存开始宣读圣旨。
圣旨很简单,就是夸黎荞不藏私,有了好方子之后没有自己赚钱,而是带动乡亲们一起致富,所以圣上特意赐下银两和匾额,以表彰他的善行。
宣读完圣旨,黎荞起身接旨。他双手高举着圣旨,将圣旨供到了堂屋。
而后赵存的两位近卫同事将匾额抬了过来,赵存道:“黎荞,直接装到你家大门上。”
黎荞家的大门盖的挺宽,装得下这和普通匾额比起来稍长的匾额。
一通叮叮当当,这御笔匾额便挂在了黎荞家的大门上。
黑底金字,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八个字的中间上方,刻有圣上的御印:盛平御笔之宝。
这御笔匾额真正牛逼的便是这六个字了,盖了当今圣上的御印,一般人谁敢动?
黎荞仰着脑袋细细端详着好一会儿,心里头对这位盛平皇帝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这皇帝做事如同他的小作文一般,的确重视民富这个问题。
而且挺大方,一出手就保了他家三代人的富裕。
不过,传言也是真的:
圣上的字,不咋地啊。
黎荞练习书法没多久,他写的字至今平平无奇,没有自己的风骨。
但他这种情况是正常的。
他骨子里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可圣上身为这个世界真正的古人,为啥写的字也没什么出奇之处呢,瞧着跟他写的似的,普通到挑不出任何可以夸奖的地方。
黎荞很快收回了思绪,既然接了圣旨,接下来就是招待赵存、江知县等人了。
不过,在午饭之前,赵存三人去了村子里的红薯作坊,之前他们扮做商贩时无法靠近红薯作坊,眼下恢复身份,自然要仔细查看,好回去复命。
黎荞见状,只能再次感叹,这种求真求实的态度他实在是太喜欢了,也太难得了,身为一个掌握天下生杀大权的皇帝,行事竟是这种风格。
大盛有此君主,是他之幸,也是百姓之幸。
考科举的心瞬间就强烈了。
有明君在,他骨子里被压了两辈子名为抱负的东西,此刻有些蠢蠢欲动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只有黎荞一人是穿越的,皇帝只是单纯不擅长书法~
第72章 黎大忠休韩小雁,黎荞剧情少 画面可能引起不适,慎入
上辈子时, 黎荞的追求只有一个:生存。
甭管是在成长期还是在末世,活下去都是他唯一的目标,抱负这种东西, 不存在的。
能活着就很好了。
穿越之后,他想的也只是能有个小家,能有一个爱人。
考科举,谈不上自愿,更多的是被形势逼迫。
可现在知道京城那位皇帝是位爱民、英明的帝王, 长久以来,被压抑的豪情壮志终于从他身体里冒头了。
生在这天地间, 他不仅是穿越者, 还是异能者,他总得干点什么吧?
与陶竹的小日子固然很美,但这一次的人生, 可以更精彩一些。
这般想着, 送走赵存、江知县等人之后,黎荞先是和围在他家大门口看匾额的乡亲说了会儿话, 然后便回了书房,准备读书。
对于他这种反应,陶竹当真是跪了。
什么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这人就是了。
很快, 晚饭做好了。
但大门口围观的乡亲还是没有离去。
不只是三柳村的人, 周边村子的人得到消息也来围观了。
皇帝赐下来的匾额, 上面是皇帝亲笔写的字,戏文桥段照进现实, 这不得兴奋上三天三夜!
陶竹见状, 便让黎大山在门口点上柴火照明, 好让众人看的清楚些。
然后他去后院喊黎荞吃晚饭。
进了书房, 看黎荞正在左右扭着脖子,他立马走了过去:“我给你按按。”
“你还真坐的住,凭你这份刻苦,若是不能过县试,那天理难容。”
黎荞被天理难容这四个字逗笑,他一边享受陶竹力道适中的按摩一边笑道:“现在关注我的人那么多,若是县试没过,那多丢人。”
“这有什么可丢人的?若科举真那么好考,那人人都是秀才了。况且,今日除了知县大人,其他大人和举人老爷、秀才公都待你很和气,就算咱们一辈子待在平城,那也可以舒舒服服,所以你千万不要逼迫自己。”
陶竹怕他有压力,赶紧给他解压。
今日午饭时,赵存三位从京城来的钦差和江知县、黎荞五人一桌,余下的县丞、县尉、主簿、教谕等官员,根本不配坐在主桌上。
这些官吏以及今日一同过来的举人、秀才,只能坐在旁边的桌子上看黎荞和赵存三人、江知县言笑晏晏。
送赵存三位钦差大人和江知县离去前,他们都对黎荞发出了邀约,想要和黎荞联络联络感情。
所以说,在这种情形下,陶竹不想黎荞有太多压力。
他们夫夫的一生被寓.研正离今日的赏赐保住了。
他们可以过简单模式。
“我明白,但都努力这么久了,我自己想看看成果。”
黎荞笑眯眯的握住了陶竹搭在他脖子上的手,他现在浑身都充斥着想要干出一番事业的热血,才不会摆烂。
“若我此时懈怠了,那此前的努力不就白费了?难道你就不好奇我拼尽全力之后到底能考出怎样的成绩么?”
他把脑袋搁在椅背上,仰着脸去瞧陶竹。
陶竹:“……”
他想。
他非常非常想。
亲眼目睹这人做了怎样的准备付出了多少汗水,下个月就要见证结果了,他此时不应该再劝。
抿了下唇,他低头在黎荞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反正对我而言,你怎么都好。你想拼,那就拼一把。”
“竹哥儿懂我!”
黎荞笑着站起身来,他先是亲了亲陶竹,然后才搂着陶竹的腰往门口走:“咱们吃饭去。”
出了后院,进入前院,黎荞把搂着陶竹腰的手放下,改为牵着他的手。
而这时,门口的人看到了他们夫夫,嘈杂声顿时大了起来。
十里八村的人把黎荞家当做了景点,哪怕现在天色已晚,还是忍不住跑来看稀奇。
但因为黎菽明确强调此时黎荞正在后院读书,所以此前众人不敢大声嚷嚷,只能一边瞧一边小声的和身边人惊叹。
但现在看到黎荞和陶竹手牵手从后院出来了,站在最前面的人忍不住喊了起来:“快看快看,黎荞出来了出来了!”
那语气又稀奇又高兴,就跟看到大熊猫一般,哇哇喊个不停。
黎荞对此适应良好。
他在这十里八村早就是名人了,此时名上加名,也不过是投在他身上的视线更多了些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朝着门口的众人摆了摆手,然后在众人叫破喉咙的嘶喊声中,笑眯眯的牵着陶竹进了厨房。
听着门口好似能把房顶给掀了的呼喊声,黎荞扭头对陶竹道:“今晚派人守夜,咱们不锁院门,让大家伙儿看个够。”
“我也想说呢,待会儿问问谁愿意留在这里守夜。”
陶竹点头。
反正他和这人不愿意,昨晚就几乎没睡,今日大脑也兴奋了一整日,此时他已经有些困了。
黎大山就在厨房,听见这话,立马举手:“我来我来!”
他笑的挺荡漾:“嘿嘿,白日里人太多,浅哥儿没来得及好好瞧,我待会儿去喊浅哥儿过来,让他好好看看匾额,再站在堂屋门口看看圣旨!”
和门口的匾额比起来,圣旨也同等稀奇呢。
门口的匾额人人都可以瞧,但堂屋里的圣旨,只有黎荞能进去,余下的人只能站在堂屋门口打量。
“行,你去吧。”
黎荞点头。
有匾额和圣旨镇着,也闹不出什么乱子,他和陶竹吃了晚饭就回后院补觉去。
这一晚,黎荞和陶竹睡的香甜。
前院,篝火燃了一整夜,庄丰收安排村子里的人守夜。
黎荞家自然也要有人陪着,添添柴火,烧口热茶,这个活计落在黎大山身上。
黎大山年轻,身子扛得住,硬生生的又熬了一宿,一直到天亮黎菽黎春桃来了,他这才回家补觉。
接下来几日,黎荞家门口比集市都热闹,从早到晚,几乎每一刻都是热闹的。
外镇的,县城的,凡是有条件过来的都过来了。
本来因为今年的红薯大疯狂,整个平城的人都知道黎荞这个名字,眼下黎荞因为粉条而受到圣上的嘉奖,众人又震惊又觉得奇妙。
这就惊动圣上啦?
靠着廉价的红薯,黎荞这就在圣上跟前挂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