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 赛马是一项将战斗欲点燃至极致的运动, 其肾上腺素提升的速度完全不亚于用拳头说话。
国际上常见的马术项目如盛装舞步、越障、耐力、三项赛、马车赛, 其中大部分路峥小时候都有过体验和系统学习。
当年薄桉出于对儿子的溺爱以及补偿,路峥从一开始提出想要学马, 教练便是从国外聘请的退役老牌马术运动员,专业水平可见一斑。
路峥也是个固执的脾气, 他想学会的东西就必然会学到精通和纯熟的地步。和一般少爷小姐在马场里骑着兜圈子跳个单障碍就算熟手、以体验为主不同。
甚至在寒暑假, 他还要带着马飞到国外或港湾更大的马场进行训练, 是往专业选手发展的趋向,不过爱好最终只是爱好, 发展成职业就不好玩了。
虽然路峥今年二十七了,早过了十七八岁时对速度与刺激的追求,更偏好养兰花这种修身养性的爱好。但不代表他把学了十多年的东西忘光了,相反,一个马术运动员的鼎盛时期,就在三十岁到三十五岁。
路教授放下梳子,“可以,你想怎么比?”
普尔萨见他答应,挑眉道:“我们不玩那些花的,要是驯服烈马或者跳马,我怕你被踩断腿。既然你有捷金马,那我们就比速度。”
捷金马本身就是一种速度和耐力并存的热血马,是可以驮着主人长时间奔袭横穿沙漠的存在。
路峥有这样一匹马,就不可能没跑过竞速拉力转而去练越障,毕竟捷金马没有一般温血马跳得高,越障对它来说是劣势。
因而比竞速,也不能算是普尔萨用自己的天赋来欺负路峥,要是他真想用自己会而路峥不会的东西,就该选危险的跳马,又或者马上射箭。
“好。”路峥脸色没有变化,淡定地颔首,“但是在林子里,恐怕跑不开。”
“当然不会在林子里,在我家的草场,马我也会给你准备好。”要路峥将捷金马千里迢迢弄到竼州来,在普尔萨看来是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不现实,他也不知道路峥的马有专用飞机。
“你放心,我肯定不会专门给你挑一匹劣马或者老马的,既然比赛,那就要堂堂正正的。”
路峥也不怀疑普尔萨会从中作梗,这小子看起来没什么坏心眼,但,“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赌注里,总不能只有路峥输掉的可能。
普尔萨乐了,反问道:“我输?”
不是他太过自信,是普尔萨本身就是塔木年轻一代里最会纵马的,他的堂哥堂弟表哥表弟们,统统跑不过他。
不然他纵使再混账,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将马骑进路况不明的雨林中来。
“我输了,在你还留在丽龙时,我再也不会跑来碍你的眼。”也就是普尔萨再也不会厚脸皮地来当‘电灯泡’,他纵使对丽龙主有再多歪心思,也会等到路峥离开这片林子再有所动作。
“如果我输了,你叫我永远不要回来,而我赢了,才仅仅是我留在这里的时候你识相退回该在的位置上?”这怎么听都不太公平。
“那又怎样,无论你是输是赢,总要离开这里吧。如果你有本事,能在离开后还叫他对你念念不忘,那就不会有我的可乘之机;反观你已经离开了,天高皇帝远,我在这里做什么,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普尔萨无赖似的摊手,“有能耐的话,你也可以选择永远不离开丽龙,那我也永远都不会来碍你的事。”
如果这个外地人能够为了苏和一辈子留在丽龙,那普尔萨也敬他是条汉子。
如果真到了那时候,苏和也真的对这个外地人一心一意,容不下别人,普尔萨自然会留在自己该在的位置上。
因为普尔萨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取决于苏和会不会开心,他不想叫苏和到时候为了路峥的离开郁郁寡欢,也只想永远陪着苏和,无论以怎样的身份,仅此而已。
路峥垂眸,声音果决,“好,一言为定。”
普尔萨举起手,眼神坚定,“我向阿图卢发誓。”
丽龙主从阿祖那颠颠儿回来时,普尔萨已经骑马走人了,院子里只有顿沙,路教授似乎在楼上,“普尔萨回去了?”
“他早滚了,你可回来了,快上去劝劝路教授吧,他要跟那个塔木人玩赛马。”私人草场中的赛马和路峥学过的那种规矩之下的竞速肯定还是有区别。
更何况顿沙真的不看好路峥,那可是一个教书的外地人啊。虽然看起来壮,但骑马不是身板壮就能行的,不然狗熊就该是最好的马术家了。
“赛马?”丽龙主的眼睛也睁的溜圆,他清楚普尔萨的实力,却不知道路峥会骑马,“他会吗?”
“听说是学过马术。”
“学过——”只说学过,那丽龙主也会骑马。
想当年丽龙主还小时在塔木学骑马,选了匹温顺的母马还摔了个够呛,差点挨蹄子。
不过小孩子经得起摔,胆子也大,还是坚持学下来了,但他实在是不如普尔萨跑的好,丽龙主是绝对不敢松开缰绳在马背站起来,那不是炫技,是玩命。
被小神子围着问东问西的路教授对丽龙主的担心给予充分安抚,“只是赛马而已,你放心,我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