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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55节
  *
  把人送进新房,韩羡骁似乎有些坐立难安,走到桌边坐了一下,又起来倒水,还不忘问温明曦,“你渴吗?要喝水不?”
  温明曦摇摇头,她不渴,但也不想喝太多水,不然新娘子总跑厕所,有点尴尬。
  韩羡骁不置可否,自己快速喝了两杯,一仰而尽,然后放下杯子,直接就出去了,“我去看看什么时候能开饭,你就在这坐坐,饿了先那些零嘴顶一顶肚子。”
  然后把一盒零嘴放到她面前。
  温明曦也有些不好意思,两人独处一室,气氛比以前更微妙了。
  走到院子里,温家人正好也来了,原本要去灶房的韩羡骁,拐道过去跟温家三个姐妹说,“明曦一个人在屋里,你们去陪她说说话。”
  温明雪没想到韩羡骁瞧着一个大老爷们,心还挺细,会照顾新媳妇。
  这是怕她四妹一个新媳妇放不开,无聊?
  婚宴吃的就是简简单单的家常菜,但比平时丰盛不少,分量也是十成十,炒肉片就□□成都是肉片,桌上也多了喜烟和喜糖。
  红烧猪肘,拔丝番薯,炒土豆丝,炸油糕……家里摆了三张桌子,都摆在西屋,两家至亲和挚友坐下来刚刚好。
  现在还是特殊时期,不能搞特殊,但这菜式,在这个年代也是一般人家过年过节才有的配置,还没上桌就已经叫人食指大动了。
  不仅小孩吃得开心,大人也吃得乐呵呵的,大冬天的,得有油水才好吃。
  这婚礼和后世比,简朴得不能再简朴,但小半天忙活下来,温明曦觉得自己就靠一口喜气撑着,可仔细一想,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午饭吃席吃到下午两点钟,热闹完,这婚就算结了,在别人眼里是再也分不开了。
  等人散了场,屋里又重归平静。
  方家没房子可以住,夜里韩望江和许爱卿是要在西屋过夜的。
  但客人走了,二老也说要出去走走,先去农场走一圈,再借机会见见农场的老朋友,让两个新人去歇息。
  温明曦确实吃不消,吃完饭就困了,但做新娘子,连哈欠都不能痛快地打。
  韩羡骁让她去里屋睡,自己则将就着躺在堂屋的炕上,两人各睡一张炕。
  *
  吃完喜宴,温明心帮着收拾碗筷,林保实从桌上顺了两包大前门,一边一个口袋塞住,又抽了一根叼在嘴里,这才和她回了家。
  走回县城时,天色已经不早了。
  林父林敬廷也刚下工回家,今天又搜刮了一点资本主义的尾巴,顺了两条鱼回来,拿给温明心:“去做饭吧,托我的福,咱家天天有肉吃。”
  温明心一声不吭地接了鱼,去灶房做菜,尽管中午吃的大鱼大肉好像还没消化完。
  平时家里确实也有肉,鱼肉大家可以一起吃,但猪肉的话,一盘菜就几片,一般都是给林保实和林父吃。
  像今天这样,红烧猪肘这样油水这么多的,许久没吃过了。
  都说吃猪肉吃多了会腻得慌,她怎么就不会呢?就觉得吃起来真有劲。
  晚饭就做了个炒肉片和蒸鱼,在温家人口多,少说一顿三个菜,刚嫁过来时,温明心也是这么操办。
  但林父看到后说这样太浪费,做那么多个菜干什么,后来才改成一般一顿两个菜。
  那时候她有工作,偶尔买点回来加菜,林父也不许,说铺张,说她不会持家,有败家之相。
  从那以后,温明心就连菜都不买了,家里的菜都是林父买的,怕她守不住。
  做完饭端到屋里去,林保实正跟他说着今天的酒席,正好听到林父在说,“吃这么好,大鱼大肉的,早知道我也去。”
  他也是温家的亲家,去吃儿子小姨子的婚宴,完全说得过去。
  林母听了语带责怪,“也不知道带点回来。”
  以前她在食堂给人打饭,那真是家里人伙食最好的时候,因为总能从食堂悄悄打一些带回来吃,儿子长身体,就得吃些好的,不能饿着,不然保实能长成今天这俊模样吗。
  温明心一边打饭一边道,“没得带啊,一桌子菜都做的跟国营饭店里的似的,真好吃,掌勺的好像之前就是在饭店做的,后来去了农场食堂工作。那手是真可以。大家都吃得光光的,连酱汁都被刮到碗里拌饭,吃得一粒米都不剩。”
  林敬廷呵呵地笑,也没正眼看她。
  就算有,这个蠢媳妇也不一定敢带回来,还是他儿子好,知道拿几根烟回来孝敬他,给他这个做老子的过过嘴瘾。
  大前门果然就是和自卷烟不一样啊。舒服而不费嗓子。
  越想觉得越亏,这么好的酒席,他就应该去的,他这个辈分的人,去了烟酒不都得哄着他先?
  ……
  吃完晚饭,洗了碗,温明心从灶房出来,忽然想起来有事没办,跑到屋里在工服兜里掏了掏,拿出工钱,在手里数几张大团结。
  她是有经验的女工,工资等级比较高,一个月能有三十六块,温明心数出二十块拿在手里。
  正准备把剩下的十六块塞回去时,忽然想起昨天夜里温明雪对温明曦说的话。
  手里没银,说话不灵。
  想了想,又咬着唇,从手里数了五块塞回去,然后攥着钱去了隔壁屋。
  “爸妈,这是我上个月的工资,你们留着,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林父林母互视一眼,难得露出笑脸。
  林敬廷接过钱在手里数了又数,很满意,把钱收了塞到兜里。
  之前刚进门的时候,温明心有工作,每个月上缴的也是一半工资,十五块,比他儿子交的都多。
  林保实一个大男人自己要生活没办法,一个月只能给五块。
  林母林父还以为温明心拿的是两年前的工资,只抱怨了一句,“这都两年了也没升多一点工资。”
  但脸上还是笑的,“总算没在家里白吃米。”
  林母挥挥手,难得知道心疼人,“赶了一天路,回去洗洗睡吧,早点休息。”
  *
  温明曦和韩羡骁两口子,则是一觉睡到了天快黑。
  夜里韩望江和许爱卿也没回来吃饭,不舍得小两口一结婚就要下厨,喊了两人去方银河家里开灶。
  方石榴做的一手好菜,以前母亲卧病在床时,她什么活都干,是以啥都会,做几个菜这种更是不在话下。
  因为家里有这个女儿,方银河家的灶房总算派上用场,有了点烟火气,换做以前,方银河和韩羡骁差不多,一年到头,在家里吃饭的次数,两只手就数得过来。
  吃完饭,韩羡骁和温明曦先回的家,赶着回去先梳洗。
  也不知道许爱卿是不是会掐点,等两人梳洗完毕,就听见二老开了院门回来了。
  韩望江的假不多,许爱卿也是请假回来看儿子结婚的,几位姐姐更是走不开,都没空,只让许爱卿捎带了份子来给这位弟弟和弟媳贺礼。
  一家子,全都是大忙人。
  过了今晚,老两口就要回金城去,只在农场停留两晚,其实就是为了看这个儿子结婚。
  但温明曦其实也明白,他们是不好意思留下来打扰新人,要不是镇上招待所条件太差,他们说不定都会去住招待所呢。
  韩羡骁当初修理屋子时,把厕所和澡房分开了。
  嫌厕所小,冬天冷,把水提到屋里洗澡也麻烦,就在灶房分了一块地出来,摆了个澡桶,把地板修成微微倾斜,墙边凿个小洞引水,洗澡在灶房洗,灶洞烧着柴火,还能取暖,添热水方便,洗澡也不怕冷。
  而灶房就在东屋旁边,方便了主屋的主人,但西屋住人,走来走去都要从东屋门前走过。
  屋里烧着炕,很暖和,温明曦脱了军大衣,坐在镜子前,把发髻拆下,拿着木梳梳头发。
  身上只有一件粉色衬衣,里面一件打底棉衣。
  这个天,外面再套一件军大衣,只有三件其实是不太够的。
  但今天不知道为何,温明曦就觉得很热,一点不觉得冷,早上坐在大二八后座上一路过来,也不觉得冷。
  大概是结婚真的喜气旺吧。
  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以前韩羡骁还不觉得,不都是灯吗,乌漆嘛黑的,还能把人照得更美?
  但此时掀开帘子进来,朝梳妆桌前的女人看去,可算知道这句话,短短几个字,蕴藏的意蕴了。
  粉色衬衣和她很配,应该是她穿啥都好看,领口上,是细长白皙的脖颈。
  再往上,小巧的鼻子跟她的人一样灵巧,乌睫浓密,秀唇饱满,灯光下所有线条都变得明晰又梦幻,平日的娇俏在灯光的氤氲下,多了几分娇羞。
  温明曦正梳着另一边的头发,歪过头时,就看到了站在门边的韩羡骁。
  挺拔慵懒。
  他也脱了军大衣,只穿着一件毛线衫,不过他好像一直不怎么怕冷。
  “怎么了?有事?”
  韩羡骁清了清嗓子,“我就进来问问你,你要热水擦脸吗?不早了,收拾收拾该睡了,我帮你提,你穿这样外面太冷。”
  温明曦顿了一下,很快又开始梳头,呐呐说了声“好”。
  韩羡骁动作很快,替温明曦提了洗脸水到屋里擦脸,又替她把水提出去倒了,回来时,很自觉地抱了一床被褥到堂屋炕上,准备睡觉。
  这年头的屋子,隔音普遍不好。
  温明曦洗完脸舒舒服服上炕,躺到被窝里,觉得浑身的疲惫都消失了,整个人都放松了,小半年的,总算把这一关过了。
  但耳朵贴在枕头上,听见隔壁的说话声时,人又立刻放松不起来了。
  许爱卿在隔壁和韩望江说着话,这边还能听见一点声音尾巴,好像在说明天起来得找韩羡骁说会儿话。
  温明曦翻了个身,耳朵贴着墙,听完墙角躺回被窝里,有些害怕明天许爱卿找过来时,看到韩羡骁睡在堂屋。
  那可不就事大了。
  而且家里被子不多,分了一床给许爱卿和韩望江,韩羡骁抱着那张棉毯,真怕他新婚第二天就着凉了。
  想了想,温明曦起身下炕,趿拉着拖鞋往堂屋去,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掀开门帘,朝韩羡骁的方向望去,声音不敢太大:“要不你进来睡吧,炕很大,可以睡,别被发现了。”
  韩羡骁刚想熄灯呢,闻言肩膀顿住,往后看去,“你说什么?”
  温明曦走过去,正准备再重复一遍,就见他嘴角勾起,呼地把马灯吹灭,黑暗中传来一声低沉的,“好”。
  作者有话说:
  温明曦:你不是没听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