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课课间,她转过身,看向后桌的人。
参加完竞赛的人姿态明显悠闲不少,课间没再刷题,单手支在颧侧,敛着眉眼,在看摊在面前的课外书。
姜元妙伸长脖子瞅了几眼,认出来这本书,她爸的处女作《初雪》。
少女在初雪那天,亲手杀死倾慕已久的心上人,故事也由此展开。
这也是老姜同志所有著作中,姜元妙唯一看过的一本——因为路黎参演了改编电影。
这本书,她记得祁熠很早之前就看过了,还还不止一次。
这一点,姜元妙挺佩服祁熠的,对她来说,不管是电视剧还是小说,再好看的作品,已经看过一次,就很难再有兴趣看第二遍。
祁熠就不一样,不管是感兴趣的东西还是不感兴趣的东西,他都能反复地去看,倒不是为了体验不同心境下的收获,而是出于某种她不能理解的强迫症,像做任务一样要求大脑去记住情节和细节。
旁人总惊叹他的记性很好,把他当成天才,但她知道,祁熠只是耐得住性子,也亏他这么能耐得住性子。
姜元妙的目光落在祁熠的脸上。
他长着一张很有欺骗性的脸,三庭五眼十分标准的周正,仿佛天生自带一身正气,是那种哪怕穿着流里流气的衣服站在混混堆,都会让人觉得他是去混混队伍卧底抓坏蛋的风纪委员。
又因为他不常笑,平日都面瘫着一张脸,自然而然,又多了一层气质——一个脾气不好的风纪委员。
被她注视的少年将书翻了个页,忽而抬眼,“有事?”
同他望过来的视线接轨,不过一秒,姜元妙移开眼睛,不太自在地挠了挠脸。
原本想问他怎么还不下指令,转念一想,这好像催着他使唤她一样,便又把话咽回去,改了口:“我去接热水,要不要顺便帮你?”
学校的热饮水机单独设在每层楼的走廊一角,想喝热水的学生得额外去那边打水,有些麻烦,于是朋友们之间默认是一拖三四五个水瓶的轮流制。不过平时通常是她把水瓶给祁熠。
祁熠拿出水瓶,交到她手上。
姜元妙接过水瓶,起身就走,祁熠也跟着站起来,跟着她走出教室。
姜元妙原以为他是有其他事,却却见他是跟着自己去打水,见她停下,他还问:“不走吗?”
“你不是把水瓶给我了吗,跟来做什么?”她只觉莫名。
下一秒她就后悔问这个问题。
祁熠手抄着兜站在她旁边,有理有据:“我的小狗出去放风,我不跟着,被人牵走了怎么办?”
姜元妙:“……”
原来他没忘!
白高兴一场,姜元妙拎着水瓶就走,祁熠人高腿长,她走得再快,也被他三两步就跟上。
祁熠亦步亦趋走在她身侧,悠哉哉喊她,“妙妙。”
姜元妙没好气问:“干嘛?”
祁熠沉吟一声,问话的语气似乎很真诚,“小狗怎么叫的?”
姜元妙:“……”
她错了。
她大错特错。
原来那个赌注的重点不是前面的形容词,而是后面的名词啊!
姜元妙可算是深刻体会到了,祁熠这损人的恶趣味,并且肯定,他这不是临时起意,是从在她手背上画狗头的那天就开始预谋的报复!
更糟糕的是,他的恶趣味还远远没有结束。
下午的体育课,体育老师一喊完解散,姜元妙转头就要跟徐绵绵一块去小卖部,买完零食再回教室跟路逍下几局象棋,结果转头就看见祁熠站在那边,朝她勾手。
也没喊她,就站在那边,屈着食指,朝她勾了勾,就跟赵飞翔召唤他家大黄一样。
姜元妙咬牙朝他走过去,一步踏得比一步重,停在他身前,瞪着他问:“又干嘛?”
祁熠不紧不慢开口:“我要跟赵飞翔去打球。”
他们这节体育课跟十班一起上,难得祁熠应了赵飞翔的邀,但她总觉得没什么好事:“所以呢?”
祁熠:“外套放旁边会丢。”
不辜负这么多年的相处,姜元妙当即猜出他这话的言外之意,不甘心地说:“我们学校的治安很好,没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或者你现在就把外套脱了给我,我给你带回教室。”
祁熠却丝毫不为所动,理所当然地坚持:“站岗是小狗的职责,不是吗?”
……他是真的很、入、戏!
姜元妙咬牙切齿,现在又不是夏天,又不能看到他撩起下摆擦汗时的腹肌,单纯打篮球毫无趣味,她一点也没兴趣参与。
大好的体育课不能就这么浪费,姜元妙决定卖卖惨。
她眉毛一蹙,嘴角往下一撇,做出可怜巴巴的模样,语气也惨兮兮:“我想去小卖部买零食。”
祁熠挑了下眉,“可以。”
没想到他竟然这么痛快就答应,姜元妙立刻伸出试探底线的小手,“那干脆放我回教室去和路逍下棋吧!”
她说完就要跑,祁熠长臂一伸,揪住她的外套后衣领,拎小鸡仔一样把她拎回来。
祁熠面无表情,“不可以。”
认清现实的小鸡仔垂头丧气。
算祁熠还有点良心,先领着她去了小卖部,请她吃零食,说是帮他看衣服的报酬。
姜元妙也没客气地扫荡了一圈,抱着零食蹲在篮球场旁边看他打球。
春日午后,阳光杲杲,篮球砰砰作响地被拍在水泥地上,少年们在场上追逐着这个橙色球体。
穿着白色校服短袖的少年被对手围挡,僵持几秒,他运球侧身,一个假动作骗过眼前人,抓住对方上套的空档,纵身一跃投球,风吹过他上扬的衣摆,露出精瘦的腰线。
篮球落进篮筐正中央,场上一阵欢呼。
少年稳稳落地,扬唇同队友击掌。
姜元妙忽然庆幸自己来了。
在沉稳、从容、冷淡之外,球场上的祁熠,在不经意间会流露出张扬的少年气。
在篮球场旁边看球的人不只姜元妙一个,三班和十班好些个女生陆陆续续都来了,与其说在场外看球,不如说是在闲聊。
闲聊的主题,自然是今天难得出现在篮球场的祁熠。
姜元妙拆了根鸭脖,一心三用,啃鸭脖看祁熠听八卦。
闻讯而来的人也包括宋烟。
宋烟看她一个人坐在那,眼睛手嘴没一个闲着,走过来嫌弃:“你是来看打球的还是来吃零食的?”
姜元妙啃鸭脖啃得正起劲,但也不耽误跟她斗嘴,“你是来看打球的还是来看帅哥的?”
宋烟轻哼,倒也不否认,“我是来看祁熠的。”
说来也奇怪,祁熠虽然运动能力不差,但并不怎么在学校打球,她打听到的,是因为他不喜欢打球后的一身汗味。
所以平时的体育课,祁熠基本上都不会到篮球场来。
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竟然没回教室看书,而是来了篮球场。
与此同时,篮球场上。
被十班派来围挡祁熠的赵飞翔,趁机浑水摸鱼和他闲聊。
赵飞翔看了眼在场外埋头吃零食的姜元妙,嘴角直抽,恨铁不成钢说:“哥你怎么想的?你买那么多零食给她,她光顾着在那往肚子里塞零食,哪还会看你打球啊?”
让祁熠来篮球场打球是他的主意。
虽然知道自己的好兄弟喜欢上他好姐们这事,他花了一晚上时间才接受,有种白菜突然被拱了的感觉,但拱白菜的是祁熠,事情过于超乎寻常反而变得像是在情理之中。
出于兄弟义气,他自然是要出一把力,来给祁熠出点主意。
就比如现在让祁熠来篮球场开屏,姜元妙本来就对祁熠的脸毫无抵抗力,让打球的祁熠帅她两下,这不得把她迷死——赵飞翔是这么想的。
但是,现实是,姜元妙这会儿好像完全醉心于她刚买的鸭脖,嘴巴都忙不过来,别说眼睛还能有时间看这边。
赵飞翔实在看不下去,“不行,我得中场暂停下,去把她那袋鸭脖给上缴。”
他正有这个打算,却听祁熠说:“不用。”
祁熠看了眼那边专心致志吃零食的人,薄唇翘了翘,“让她吃。”
只要她人待在这,心思在哪不重要。
被惦记的人毫无自觉,一连啃了三根鸭脖,又灌了一听气泡水,姜元妙打了个长长的饱嗝。
宋烟嫌弃地往旁边挪了半步,实在不理解,“你既不看帅哥又不看打球,待在这干嘛?”
“帮人看衣服啊。”姜元妙低着头在塑料袋里又翻出一根鸭脖,递给她。
宋烟嫌弃地摆手,“我才不在外面啃这种东西。”
又问:“哪有衣服?”
她只看见她怀里一袋零食。
姜元妙翘起一边屁-股,露出屁-股下叠成方块当坐垫的校服外套。
宋烟:“……”
沉默了好一会儿,宋烟扫了眼场上没穿外套的某几个人,问:“祁熠的外套?”
姜元妙继续咬上第四根鸭脖,点点头,“是啊,你想借过去闻闻味儿?”
“……我没这么变态!”
宋烟差点被她猥-琐的脑回路气到抓狂,又想到这是在外面,得注意形象,立刻又端起淑女架子。
她清了清嗓子,说:“上次的话,我是认真的。”
姜元妙啃着鸭脖,口齿不清问:“哪次?什么话?”
宋烟:“我说我喜欢祁熠。”
姜元妙嚼东西的动作一顿,低低地哦了声,“所以呢?”
宋烟:“以前跟你打架的事,我跟你道歉,以后你再跟我斗嘴,我也不会再回怼,希望在这件事上,你不要再来捣乱。”
她的声音很正经,没再有平时斗嘴时趾高气扬的骄矜,即便对她怀有固有印象的偏见,也难以否认,她说这话时的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