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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 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7节
  不过,这会他看到自己,以后怕是不会来这个小卖部了。
  这可不太行啊。
  沈思勤觉得做咸鱼,也不一定要当单身的咸鱼嘛。
  成双成对才吉利啊!
  蔺圣锦还是教土力学,自己最差的课程就是这一项,这不是巧了嘛?!
  嗯,咸鱼挂面,一听就很般配!
  仅剩的一点点良心,让他顺便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好吧,我承认我下贱,我突然有点谗未来大佬的身子。
  不论是声音还是脸。
  他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思勤:好的,我反省。
  三秒钟后沈思勤:ok,我反省完了!
  第6章
  两人第一回见的时候,沈思勤也没太把这人放心上。
  最多因为蔺圣锦未来大佬的身份,多多少少有几分忌惮,以及欣赏蔺圣锦的声音。
  果然啊。
  自己就是个视觉生物!
  他自嘲地笑了笑,打开燃气热水器,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新的背心短裤,将自己丢到床上,松软崭新的被褥,光是躺在上面就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更别说,沈思勤还是刚刚享受了美食与热水澡。
  他将双臂垫在头下当枕头,眼前都是刚才蔺圣锦的笑容。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思勤还没等到甜美的睡意来找他。
  沈思勤知道,自己这是要栽了!
  不行,不行,得早点睡,这都快十二点了。
  早睡早起身体好。
  他拉起薄被将自个肚子盖住,长手长脚留在被子外头,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可是闭上眼,蔺圣锦的笑容还在他眼前晃荡。
  甚至更清晰了!
  沈思勤猛地睁开眼,他一个翻身坐了起来。
  挠挠有些乱的头发,沈思勤心想,既然逃避没有,那就冲吧。
  蔺圣锦不也喜欢男人吗?
  他不是没有机会啊。
  沈思勤这人向来果断,既然下了决心,他想着明天得回大哥家一趟,借着拿行李的机会向着自家嫂子打听一下,蔺圣锦是怎么认识她的,平时有没有什么爱好和比较明显的生活习惯。
  他脑海中的书内容中,倒是大书特书了大佬后来的冷酷霸道,前期过的怎么样,基本没有描述啊。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有了计划,沈思勤终于酝酿出了一点睡意,踩着凌晨的界限,勉强睡了过去。
  第二天。
  沈思健起了个大早,骑着摩托车去逛了早市。
  买了六斤小排骨,仔仔细细地洗干净,焯水去腥,然后将排骨放一铝合金高压锅里,最后放上八角、香叶、花椒、姜、肉桂、酱油外加两勺蜜汁豆瓣酱。
  煤气炉烧起来,没过一会,高压锅的气门阀就开始排气,滋滋滋地转。
  整个房子里都飘起肉香味。
  等肉煮得酥烂,沈思勤架上铁锅,先将新鲜的芸豆炒到半熟,这才将排骨放进去,加上昨天他就泡上的粉皮,放一块炖煮。
  晏季菡哪里还能睡得着,她迷迷糊糊地从卧室走出来,疑惑地问:“这事干什么?大清早弄这么硬的菜。”
  “我想着,待会把二弟的东西送过去,顺便给他送点吃的。”沈思健盖好锅盖,转身对自家老婆说,“咱家人都爱吃排骨,我就多做了点。”
  晏季菡哦了一声,也没不高兴。
  那不靠谱的小叔子已经搬出去了,送点吃的算啥,大面上,她也乐意当个好嫂子,反正眼不见为净。
  叮咚!
  门铃声响起。
  沈思健走不开,晏季菡就纳闷得去开门。
  这么早,谁来了?
  晏季菡打开门一看!
  沈思勤左手提着一个还在散发着甜香的小小塑料袋,右手提着几袋子豆腐脑,这会他还不忘对她招招手:“嫂子早上好啊。”
  晏季菡:“???!!!”
  她刚想着眼不见为净的人,骤然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晏季菡在心里无奈地想,果然,这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
  这不人来了!
  “二弟,你来了?这么早?快点进来吧!”在厨房的沈思健听到动静,就喊道。
  “我过来拿行李,让卖豆腐脑的王阿姨帮我看着点门,这不是还早,我待会回去,小卖部正好开门。”
  这卖豆腐脑的人家基本上就没个起得晚的,赶早出摊是基操,沈思勤托她帮忙看一会门,别他离开一会,被人偷了家。
  沈思勤进了屋,将手里的塑料袋递给晏季菡。
  晏季菡恍恍惚惚地收下了。
  这一拿过来,她就发现不一般了。
  这东西怎么还甜香甜香的。
  晏季菡低头一看,自己手里除了常见的豆腐脑,还有一袋子不常见的东西。
  “羊角酥?”晏季菡奇怪道。
  “嗯,给三林吃。”早晨他把剩下的面团烤了。
  上门打听消息,可不能空着手啊。
  “你俩站门口说话干啥,我面条都下好了,快点过来吃饭,三林呢?”
  “洗脸呢!”一道声音从厕所方向传来。
  “你快点啊!”沈思健招呼一声,让他们赶紧过来吃饭。
  晏季菡只能赶紧过去帮忙端碗摆饭。
  很快,沈思勤面前摆上了一碗加了一颗金黄煎蛋的挂面。
  挂面啊。
  想到昨晚提着一袋子挂面在他窗前路过的蔺圣锦。
  沈思勤嘴角勾起,盯着那碗清汤面笑。
  “笑啥?吃肉啊。“沈思健用还没用的筷子给沈思勤夹了块排骨,“从早市回来有点晚了,本来该用明火炖,我改成用高压锅闷的,你尝尝。”
  “哦,谢谢哥。”沈思勤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面条。
  他们家的面条,跟蔺圣锦从外头买的那种一捆捆的小挂面不一样,而是自己拿着麦子去镇里工坊里压成的面条。
  能在小镇里站稳脚跟的店,基本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家,用料特别扎实,现在沈家不种地了,沈思健去接原主的时候,就去跟老乡们买了些新粮,拉到工坊里压成面条,从乡下一路带回来。
  根本不用吃,稍稍一拨就能闻到麦香味。
  吃着不比手擀面差。
  配上酥烂却还有些嚼劲的小排骨和鲜嫩的芸豆,那滋味真是相当不错。
  沈思勤不紧不慢地吃饭。
  饭桌对面,沈黎彬正悄悄伸出试探的小黑手,试图从塑料袋里拿出一个羊角酥吃。
  他的手被晏季菡一把打开。
  “先吃饭,吃了饭才能吃零食。”晏季菡说着给沈黎彬夹了好几块小排骨。
  沈黎彬蔫蔫地扒拉面条,一副不想吃正饭,食不知味的小模样。
  不少小孩都这样,晏季菡倒是没生气,看着儿子开始吃面条了,就转头问沈思勤:“二弟,你这是从哪里买的,好多食品厂都嫌做这个麻烦,想买都不好买。”
  “你这回家还带东西,太客气了。”
  她也不小气,儿子喜欢的东西,只要不过分,她都给买。
  沈家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听媳妇这么问,沈思健在一旁应和:“就是给这小子买零食,他又要不好好吃饭了。二弟你可别惯着他。”
  “我自个做的。”沈思勤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在小孩生气之前赶紧说道。
  本来吃不到羊角酥还要被爹妈说嘴的沈黎彬积压的怒气,哗啦一声就泄没了。
  他吃惊地抬起头,那眼神就跟不认识沈思勤似的。
  “听人说过怎么做,你们不是把烤箱给我用了吗?我就试了试,还别说,我还怪有天赋的。”沈思勤微微仰头,骄傲的小模样瞧着多少有点欠揍。
  沈思健眼睛一亮,又给沈思勤夹了好多小排骨:“真的?我就知道,弟你肯定有长处,只是以前没发现啊!”
  晏季菡和沈黎彬:“……”
  沈思勤嘴角为不可察地抽了抽,男主这也太好糊弄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