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的脚底板很少有能厚实到光脚走路而不痛不痒的,这个老年男人也不例外……他的脚底板血糊糊的一片,走出来的水泡都给磨破了。
“——草!”老年男人受不了了,下意识想伸手去摸手机。
然后摸了个空。他穿的睡裤倒是有口袋的,但睡前谁会把手机搁兜里呢。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情况?!”老年男人忍不住破口大骂,骂声引起的回音在空荡荡、阴森森的走廊里回荡。
老年男人被自己的回音吓到,赶紧闭上了嘴巴。现在这个情况太诡异了,这地方也渗人得不行,他可不想引来什么吓死人的玩意儿。
正准备忍着脚痛走出去找人求助,踮着脚后跟走路的老年男人,忽然感觉有某种湿滑黏腻的东西爬到了他脚背上。
老年男人下意识低头,却什么也没看见。
他再次单手扶墙,费力地单脚站立,把感觉到被什么东西爬过的那只脚抬起来,用手摸了下脚背。
摸到了一手湿漉漉、又滑又腻的液体,还有异样的、似乎带着铁锈味和腐烂气息的气味从这诡异的液体中传来。
老年男人头皮都要炸了,背后全是此起彼伏的鸡皮疙瘩。
他把脚放下,顾不得脚底板传来的疼痛,撒开腿在走廊上狂奔。
一眼望去并不算长、似乎只有六间病房和两个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房间的走廊,却不知为何……根本跑不完!
脚底传来的疼痛和湿滑冰冷的触感更加清晰,老年男人的呼吸也开始急促,他发了疯一般的、使劲了吃奶的力气撒开双腿拼命往前跑,却好像是被困在飞速后退的跑步机上一般,根本无法往前移动半步。
那被某种湿滑黏腻的东西碰到的感觉再次传来,这一次,这玩意儿抱住了他的腰。
老年男人惊骇万分地低下头,他明明能感觉到自己腰上多了什么东西,那种冰冷、湿滑的触感刺激得他整个腰腹部的皮肤都在起鸡皮疙瘩,可他就是……什么也看不到!
“啊、啊啊啊——草泥马!什么鬼东西要害老子!滚出来,老子杀你全家——!!”
虽然上了年纪、但仍然像壮年时一样好勇斗狠的老年男人发狠地挥拳踹腿,却只是在击打空气,没有任何作用。
某种看不见打不着、却真实存在的东西,抱住了老年男人的腰,缠上了他的肩膀、胸口,捆住了他的大腿。
原本还能站在地上徒劳击打空气的老年男人,双脚离地、不受控制地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给托举了起来。
“不、不不不——救命!救命啊!”老年男人的狠劲儿在双脚离地后消失无踪,像一条肥硕的蛆虫那样在半空中拼命扭动,“是哪个、我得罪了哪个?饶命啊,放过我,我什么条件都答应!救命啊!”
没有人回应他,老年男人能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回音。
有什么又宽又厚、又湿又冷的、软绵绵的东西环过了老年男人的面部,把使劲儿摆头的老年男人头部固定住后,他就连求救求饶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一张嘴就有看不见的恶心黏腻的东西往他嘴里钻,老年男人除了咬紧牙关根本无力做出任何反抗。
这是极其诡异的一幕,一个年约六十来岁,保养得不错、状态还很好的老年男人,像是摆脱了地心引力一般、在阴暗幽寂的走廊中悬浮于离地约一米半的半空中,身躯倾斜、四肢摆出奇怪的扭曲姿态,双目圆睁、嘴巴紧闭,脑门和手臂上的青筋清晰可见,仿佛是在做某种没有观众的悬浮魔术表演。
幽寂的走廊中响起极其细微的、非常容易被忽视的蠕动声,像是有体型庞大的软体动物在长满了绿苔的水泥地面上移动。
在这渗人的蠕动声中,悬空的老年男人缓缓横移,以一种离奇的、有节奏地轻微上下起伏的动态,“飘”进了其中一间病房里。
病房是有窗户的,洒进窗户的月光让病房比走廊里稍微亮那么一点点。
但这稍微增加的光亮对于老年男人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善。
无法张嘴的老年男人感觉压在他胸口那一块儿的压力稍微减轻了些许,似乎原先缠在他身上的东西松开了。
还不等老年男人抓紧机会多呼吸几口氧气,又有什么东西爬到他身上。
这一次,老年男人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胸口位置增加的触压感,似乎是来自一只手。
这种发现没有让男人放松多少,反而是让本就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他浑身都颤栗了起来。
这只看不见的手顺着他的胸口往上滑动,来到他的脖颈处,摸到他的脸上,扣住了他的眼眶。
剧烈的、火辣辣的疼痛从脸上传来,眼眶被某种力道往下撕扯,扯得他的脸皮撕裂般地疼痛,扯得他眼珠子都几乎要从眼眶里爆出来。
老年男人嘶声惨叫,却只发出了半个破碎的音节便再无声息——嘴巴张开的瞬间,那些堵在他嘴上的看不见的东西就钻进了他的口腔、堵住了他的喉咙,也堵住了他的惨叫。
肝胆俱裂、只能发出呜咽声的老年男人,耳边听到一道本以为早就遗忘,如今听来仍然无比熟悉的苍老声音:
“老大啊……你说房子更到你名下,你一定会给你老妈养老,你是要脸的人……”
“怎么房子给了你,你就不管你老妈了呢……”
“老大啊……你老妈着饿死了才得送来医院装装样子,老脸都丢尽了啊……”
“老大啊……你这个脸不要,就不要了吧……”
第69章 废猫?是魔王喵哒!
八月二十二日, 上午十点。
清水湾天明小区,住在洋房顶层的明兰兰锁上了门,脚步匆匆走进电梯里。
庄毅谋杀未遂那件事情过去后, 明兰兰休息了好几天才走出阴影,说服了想带她一起去海南修养的养母、又重新回复到以前上班回家两点一线的生活。
但要说和以前一样,也是有少许差别的……现在的明兰兰不穿高跟鞋也不穿裙子了, 去哪儿都是一副利落的运动风休闲装打扮, 随时能撒开腿跑路;随身携带的背包里也不装防晒和口红粉饼了,换成了防狼喷雾和电击器。
出于保护明兰兰这个当事人的目的, 庄毅的案件并没有公开, 天明小区的住户并不晓得自家住的地方发生过杀人未遂的事儿,明兰兰下到楼下时,住三楼的主妇刚买菜回来,友好地朝明兰兰笑了笑。
对这位面相和善、长相富态的邻居大婶明兰兰也有些印象, 回以客气笑容。
在距离天明小区不远的美食街吃了顿中饭, 明兰兰看时间还早、连十一点都没到,就没急着去店里开门, 先回家一趟拿刚才出门时落下了的手机充电器。
踏进她住的洋房时, 明兰兰又撞见了三楼的邻居大婶。
“你是住在顶层那家的吧?”平时只点头打招呼的邻居大婶, 这次少有地抬手跟明兰兰打了个招呼,热心地道,“这两天小区头好像有外人进出嘞,进出门的时候记得要把门锁好啊。”
“诶……好的,我记住了,谢谢你啊嬢嬢。”明兰兰有些不适应这种来自陌生人的热情, 尴尬地笑了下,快步走进电梯里。
住在三楼的邻居大婶目送明兰兰走进电梯, 脸上那富态慈祥的笑容并没有什么变化。
明兰兰回家拿上充电器、又上了个厕所,再次出门时,出电梯前小心地先打量了了一下周围……确认没看见那个突然热情起来跟她搭话的邻居大婶,才松了口气。
普通人或许不会介意跟住同栋楼的邻居闲聊几句,但对于本来就有轻微社恐、后头又被庄毅那事儿吓得不轻的明兰兰来说,实在太勉强了。
明兰兰快步离开小区去上班,邻居大婶才从草木繁盛的中庭里走出来。
看了眼明兰兰离开小区大门的背影,脸上似乎总是挂着慈祥笑容的邻居大婶缓缓回过头,看向侧面对着小区大门的那栋洋房。
就是明兰兰住的那一栋。
脸上的笑容仿佛被固定了一般的邻居大婶,一步步走向这栋洋房,在洋房对面的凉亭里坐下。
约莫十几分钟后,又一个年轻女孩从洋房电梯间里走了出来。
这个女孩子比明兰兰要年轻几岁,穿着印得花里胡哨的潮牌卫衣、哥特风小皮裙和跟季铱錵节格格不入的厚底马丁靴;与潮人度满分的着装相比,这女孩儿的面相倒是能称得上一句清纯,脸上素素的啥也没抹,头发还扎成了乖乖巧巧的两条麻花辫。
坐在凉亭里的邻居大婶,笑眯眯地盯着这个麻花辫女孩儿,富态的圆脸上,弯成月牙的眼睛里,仿佛有什么极其凶戾的杀机一闪而过。
女孩儿脚步微顿,扭头看向凉亭里的大婶。
两人隔空对视了数秒,女孩儿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往小区大门走去。
邻居大婶缓缓起身,盯着女孩儿的背影看了很久。
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一点。
清水湾天明小区,明兰兰住的这栋洋房,一对住在五楼、已经上床睡觉的夫妇,忽然如同牵线木偶一般直挺挺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也不穿外套、也不穿鞋,两人微低着头、排着队,一前一后地走出家门。
电梯“叮——”地一声下到一楼,穿着睡衣、赤着脚的两口子一前一后从电梯中走出来,穿过中庭,走向小区大门。
从三楼走楼梯下来的富态大婶,冷着一张脸目送那对夫妇走出天明小区。
大婶并不愿意多管闲事,想了想,回家拿了外套和车钥匙,坐电梯到车库开上车,直奔富家花园。
十几分钟后,大婶将车停在富家花园商业街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走到一家烧烤店点了些吃的,坐下来慢条斯理地享用,时不时看一眼烧烤店对面,那家开在三楼的、灯火通明的台球室。
八月二十三日,早上十点半。
今天轮休的明兰兰睡到快中午时才起床,打开外卖软件看了下没什么想吃的,索性拿着手机下床,去不远处的美食街吃堂食。
清水湾的美食街名气不如图书路,不过好吃的东西还是挺多的,站在街头的明兰兰正纠结今天是要吃刘姨妈家的小锅凉粉还是水城羊肉粉,冷不防看见个熟悉的身影一晃而过。
“小霄?”
被叫到名字的林霄意外回头,看到穿着睡衣站在路边的明兰兰在朝她挥手:“你干嘛去呢,吃饭了没,要不要一起吃碗粉?”
“不了兰兰姐,我去找一个……叔叔,问点事情。”林霄哪好意思随便碰到个人就让人家请客,连忙摆手,“问完事我好去上班,我先走一步了啊。”
明兰兰也算是习惯了林霄风风火火的性格了,摇摇头,抬脚走进小锅凉粉店。
林霄从美食街跑到酒吧一条街,又从酒吧街转进通向坟院坝的小路,来到彭天明藏身的废弃民宅。
彭天明这个新画皮没啥法力可言,白天时哪也去不了,整一个宅鬼状态,林霄找到他时,这家伙正窝在充斥着霉味的卧室里,百无聊赖地用没插卡的手机玩小游戏。
“老402医院?不晓得,我没往那边去过。”有人能说说话总归是让人开心的事儿,虽然还是有点儿怕林霄会忽然翻脸拿根桃树枝把他给捅死,彭天明对找上门的林霄还是挺热情,“是出了啥子事么,那边闹起鬼来了?”
“里面恐怕出了一个怨灵。”林霄神色凝重地道,“昨天我又跑了402医院两趟,白天的时候过去看着还挺正常的,到晚上我和我老太再过去的时候,那里面就完全不一样了,看着比前天晚上还凶险。我老太感觉不对,在那个医院门口算了一卦……显示是大凶,这个怨灵好像是杀生了。”
林霄昨天换到了白班,分别在昨天早上十点和晚上十点下班后去过一趟老402医院。
早上去的那趟还算正常,虽然没找到王梓欣,但也没遇到啥特殊的情况。
晚上十点她下班后过去的那一趟,情况就不得了了——她和她奶甚至连医院大门都没敢迈进去。
听到“杀生”这词儿,自己就是个画皮鬼的彭天明很明显被吓到,脸色都白了……可惜他在林霄眼里一直是干尸造型,林霄压根看不出来他脸色变没变。
鬼害人,大多靠作祟,托梦、吸阳气、让人身体变差生病、让人财运福运子孙运受到影响等等;能直接把人弄死的鬼,那都是得被归类到厉鬼一类里面去的,还得是非常凶的厉鬼,人和鬼都能干掉的那种。
找替身的画皮鬼不属于厉鬼一类,彭天明还是个菜鸡……换言之,他要是撞上那个老402医院的怨灵,弄不好就给人咔吧一口吞掉了。
“那、那咋办?”彭天明战战兢兢地道。
林霄看到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也是无语了——还以为能找个助力呢,看这样子,估计是不成。
“我和我老太在想办法,不行就做场大的法事,看能不能超度。”林霄无奈地道,铱錵“你……算了,你这段时间先安分呆着吧。”
法事超度对大部分鬼有用,但对怨灵有没有用,得打个问号——实在是林奶奶活到这把年纪都没遇到过这种事,说不准啊!
做大的法事是要花不少钱的,这回不仅没有左老板那种慷慨人买单、又不确定能不能超度,林霄就想先从别的地方找找办法,实在是没法子了再试。
只是这个时间显然是不能拖的,因为那怨灵手头还有个人质——王梓欣。
现在王梓欣是还活着,但拖的时间长了,可就说不准了。
从彭天明的藏身地出来,回伍家关的路上,林霄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把王梓欣先救出来。
罗小燕帮忙调查了下王梓欣的生平,对这个比自己大了三岁的女孩子,林霄从本心上是不太能够做到坐视她去死的——虽然王梓欣学习成绩不优秀、人长得不算漂亮、性格不是很好、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家境还拖后腿……但她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而已,又没有犯过什么天怒人怨的大错,不应该是这种年纪轻轻就横死的下场。
活着的人类被怨灵附身后如何进行驱魔,在灵体篇中也有记载,但那些解决办法在地球上不适用——地球魔力稀薄,上哪找个二阶以上的黑魔法师把怨灵从人身上剥离去?
魔法大陆“流行”的让神官驱魔、弄圣水来驱魔啥的更是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