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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假千金养家日常 > 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15节
  看着眼前乌压压的人头,沈惊春也有些傻眼。
  这是不是玩脱了?
  好在眼前这种情况很快就被控制住了,五六个做衙役打扮的人保护着七八个丫鬟仆妇,众星捧月般拥簇一名少女挤开人群到了摊子前。
  “一百两,这只步摇我要了。”
  华丽的服饰,精致的妆容,高傲的语气。
  人群安静了一瞬,然后又嗡的响了起来。
  “这谁啊?还带着衙役?”
  “高小姐你都没见过?这可是咱县令大人的掌上明珠。”
  “啊,原来是县令的千金啊,那这支步摇咱们肯定没戏了,走吧。”
  “别啊,这摊主有一支簪子,说不定还有第二支,这一支咱不好跟高小姐抢,第二支说不定还有机会呢。”
  高静姝话毕,见沈惊春站着没动,不由皱了皱眉:“一百两不够?”
  沈惊春终于从天降横财中惊醒,忙不迭的从高静姝身边的小丫鬟手里接过银票,将那只桃花步摇递了过去。
  到底是她对这个架空世界的了解不够深?还是祁县的有钱人太多?
  明明之前还在为了一套十五两的家具废寝忘食,结果转头就有人愿意用一百两买一支除了好看外一无是处的桃花步摇?
  高静姝对于沈惊春的识相很满意,但她拿了步摇却没走掉,刚才人群里的交谈她可是听到了的,此刻也有跟围观群众一眼的想法,说不定这摊主手里还有第二支呢。
  她微抬着下巴看着见钱眼开的沈惊春,眼中闪过一丝轻蔑。
  真是个没见过钱的乡巴佬。
  “你若还有这种发簪步摇,我也一并要了。”
  沈惊春早在脑子一热,拿出这支步摇的时候就后悔了。
  这个朝代的工艺,是做不出这样的步摇的,若是有心人盯着不放,她是真的不好解释,说不定还会因此吃上官司。
  高静姝这一问,正好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没有了,只有这一支。”
  沈惊春说着,干脆将背篓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里面只有木簪木料和木雕用的工具。
  高静姝看了一眼,见果然没有其他首饰,便领着丫鬟仆妇们趾高气扬的走了。
  冲着桃花步摇来的祁县贵妇小姐们见首饰没了,立刻就走了大半,但仍有小部分人留了下来。
  那只仿真的桃花步摇虽然好看,但这些木簪也雕刻的很精致,二者完全是两种风格,最重要的是,有了一百两的步摇在前面作比较,一百文的木簪简直跟白捡一样。
  十几支木簪眨眼间就卖光了,连带着陈淮重新摆出来的绢布小团扇也售罄一空。
  这怎么讲呢?
  就挺突然的!
  之前因为不确定行情,怕东西多了卖不出,带出来的东西并不多,可现在这种情况,谁能想到呢。
  这群人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沈惊春对逛园子没什么兴趣,陈淮性格使然不爱凑热闹,两人一合计便决定收摊回家。
  “姑娘留步。”走出去没多远,最开始来问价的书生便喘着粗气追了上来。
  “有事吗?”
  “还有发簪吗?我想买一支。”
  书生挠了挠头。
  最开始明明是他先上来问的,结果忽然上来一群姑娘将他和同窗挤到了一边,后面又来了许多女人。
  几个书生干脆先去看菊花了,结果一转眼,这边人又散了,啥也没留下。
  “没有了,今天带来的成品全部卖完了。”
  说起来今天的东西能卖的这么快,还多亏这书生上来问,虽然他没买到,但沈惊春对他的态度依旧非常好。
  书生遗憾的叹了口气,一抬眼瞧见沈惊春头上还插着一只玉兰簪,略一犹豫便问道:“姑娘能将头上这簪卖我吗?”
  沈惊春有些惊讶。
  发簪这种东西,在古代相当于定情信物一般的存在,若是男人送女人发簪,便代表这个男人想要娶女人为妻的决心。
  她头上这支是早上出来前,为了展示特意插上的,书生说的是买,可总归不太好。
  但这簪子卖出去就是钱啊!她一时间有些犹豫。
  这是沈惊春自己的生意,陈淮本不想开口,可看到她脸上的犹豫不定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开了口:“这支簪子她已经用过了,不好再卖。”
  这误会可大了,书生的脸一下红到了脖子根,抬手打了一下自己的嘴,解释道:“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菊展期间县城放三天假,我抄书攒了些钱,想买支簪子带回去送给我娘子,贵的我买不起,这几天我在县城看了看,只有你的木簪最好看,所以……”
  “我再给你做一支吧,只是我没有带油出来,成品出来效果必然没有那么好看。”
  空间里面有各种油,只是之前她已经当众翻过了背篓,再拿出来难保不会被有心人注意到,便只能这么说。
  书生喜道:“真的吗,能给我做就很感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有小可爱叫加更,正好今天过节,所以就加更了~节日快乐鸭~
  第20章
  游园赏菊的人太多,三人找了一会,才找到一处没人的亭子。
  沈惊春将背篓里的半成品拿出来由书生挑。
  这次来县城,背篓里除了那十几支已经卖出去的成品外,还有一些用线锯锯好的的粗胚,书生看了一圈,反倒选了沈惊春最开始拿在手上打磨的那支。
  这也是支玉兰簪,簪头上是两朵盛开的白玉兰,再往下依偎着两朵花苞,两片叶子点缀在周围,小巧而又精致,比沈惊春头上那支还要好看一些。
  “就这支吧,多少钱?”
  “给一百文吧。”
  出门读书还能想着家里的老婆,起码这人表面上看去是个好男人,一路上沈惊春有特意观察过,这书生的衣服虽然没有补丁,看着还行的样子,但是袖口已经磨得起了毛边,家里不富裕这点,应该是真的。
  这支玉兰簪比那支一百二十文的桃花簪看上去还要复杂些,却只要一百文,书生满脸感激的给了钱。
  沈惊春收了钱,就开始打磨,与其他的粗胚不同,这支簪子已经打磨的差不多了,没一会便彻底打磨完成。
  书生再次感谢后,兴高采烈的拿着簪子走了。
  沈惊春原以为这次应该能顺利回家,却不想还没出亭子,就又被人拦了下来,当然,这次拦路的人显然是冲着陈淮来的。
  “哎呀陈兄,方才远远瞧着有点像你,没想到真是你呀。”钱荣满脸惊喜的迎了上来:“早几年听闻陈兄拜入闻道书院陆院长门下,想必如今已是秀才之身……咦,这是什么,陈兄莫非在摆摊?”
  这语气……
  来者不善啊!
  沈惊春看了一眼正将她的小背篓拎起来的陈淮,问道:“你认识?”
  这一行两人都做书生打扮,一人白胖白胖穿着绸衫,一人黑瘦黑瘦满脸的笑意。
  说话的钱荣正是这满脸笑意的人。
  陈淮的动作未停,将沈惊春的背篓拎了起来,神色淡淡的看了一眼两人,道:“不认识。”
  钱荣脸上笑容一僵,显然没想到陈淮会这么说,脸上露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来:“陈兄,即便你现在不思进取,但也没必要装作不认识以前的同窗吧。”
  话音刚落,钱荣身边那名白胖的书生孙有才就一脸鄙夷的开了口:“原来这就是你以前说的陈淮啊,居然出来摆摊,真是有辱斯文。”
  “有辱斯文?”沈惊春一步上前,笑盈盈的看他:“摆个摊就叫有辱斯文的话,那杀猪开肉档家里还养着猪,整天跟臭猪屎打交道的人,又叫什么呢?”
  也不知该说是巧,还是不巧。
  家里吃的菜一般都是方氏去买,偶尔陈淮去县城交书,也会带点回来,沈惊春整天忙东忙西,少有买菜的时候,但偏偏就是这个少有,去的就是孙有才家的猪肉档,还非常碰巧的见过他在里面对老板娘大呼小叫。
  “还有你。”
  不等脸色变的难看的孙有才说话,沈惊春又将矛头对准钱荣:“您是郎艳独绝呢?还是名震天下呢?就尊驾这副丢在人群里立刻就找不出的样子,有必要装作不认识?尊驾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你……你……”
  读书人向来受人尊敬,钱荣虽未考中秀才,却已中了童生,哪里被人这样对待过?
  孙有才更甚。
  他不仅是个读书人,家里还开着猪肉档,虽不说大富大贵,但也家底殷实,加之舍得花钱,从来都是被身边人捧着的,或许有人觉得杀猪的就是跟臭猪屎打交道,可当面说出来的,这是第一个,且还是个貌美的小娘子。
  两人气的不行。
  沈惊春嗤笑一声,抬手就是一巴掌打在钱荣指着自己的那只手上:“话都说不利索,还读书人呢?好狗不挡道,走开。”
  孙有才气的浑身的肥肉都在抖,心中怒火直冲脑门,粗壮的胳膊一扬,一巴掌就朝着沈惊春的脸去了。
  只是手才到半空,手腕就被陈淮捏住了。
  孙有才用力往后抽,手腕却纹丝不动,捏着手腕的力气却越来越大。
  孙有才痛的冷汗直流:“狗杂种再不放手,我有你好看,小心我让再也摆不成摊。”
  “是吗?”沈惊春脸上已经彻底没了笑,一张俏脸冷若冰霜:“你的嘴既然这么臭,那就下去洗洗好了。”
  她往前一步一把揪住了孙有才的衣领,将他往上一提,奈何这人实在太胖,这一提竟只将他提的脚尖点地。
  即便这样也将孙有才吓得够呛。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明明看上去这么纤细,却有这样的怪力?
  孙有才心中闪过一丝悔意,后悔跟着钱荣过来嘲笑陈淮了,他张口就想讨饶,但话还没出口,那素手就揪着衣领将他硬生生拖着转了一个方向,随即衣领一松,一只脚踹在了他的腹部,大力袭来,他往后连退数步,撞在凉亭的美人靠上一头栽了出去。
  噗通一声响,孙有才胖胖的身子落进了水中,溅出一大蓬水花来。
  钱荣早就被这股大力惊呆。
  直到孙有才落水才算反应过来,撞开沈惊春就扑到了美人靠上惊呼:“有才兄,你怎么样?”
  孙有才根本不会水,在水中浮浮沉沉的不停的扑腾,张口想求救,却不小心喝了好几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