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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宋朝小食店 > 宋朝小食店 第27节
  只是她忙得很,又随官出到外头奏乐表演去了,算算日子,这几日也该回到汴京来。
  其实在汴京开食店的这两年,祝陈愿也认识了很多人,大多都如木柴聚火,只等烧完便散了,可如果还有机会再重逢的话。
  那…
  祝陈愿收起杂念,抬头看天上还在闪烁的星星,不再多想,匆匆穿过嘈杂的巷子。
  国子监内灯火通明,大家已经在米师傅的安排下处理兔肉,只等祝陈愿过来。
  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小话,夏小叶却孤身一人,埋头干得认真,她生性好强,做事认真,哪管旁人跟不跟她说话。
  看到祝陈愿来,就只是笑,并不凑上去,还是干手里的活,只是时不时会看上几眼。
  今日国子监换换口味,不然老是做面,再好吃都会吃腻味,正好兔子肥美又便宜,做罯(ǎn)兔正合适。
  祝陈愿并不多说什么,进来就单刀直入,系好围布后,直接拎起一只剥了皮毛的兔子,又握起一把刀,直接从肚皮划下去,掏出里面的肝脏。
  “除了兔子皮毛要去掉以外,里面的器脏肠胃都不能要,放到一边先。”
  她将肝脏都扔到旁边的桶里去,继续说道:“往肚腹里头塞姜时,得要用成块的好姜,烂一点的也不能要,洗干净后直接塞,还要放橘皮、茴香,葱一只肚腹只要六到七根,而萝卜也是,放五块或七块都可以,并不要求那么多。”
  她说的时候,又补充了橘皮和茴香的量,只要这些东西说的足够清楚,还算有经验的师傅领悟上手就会很快,并不需要每天都过来教。
  之前大家伙都是半吊子水平,只能矮子堆拔高个,现在不行了,大家都憋着气在那里学,生怕自己做得不好,让别人笑话。
  “还有放朴硝,要放在兔子的口中,只用放一块,这东西不能多放,王寺,你这个方面一定要记好。”
  被祝陈愿突然叫到的王寺连忙点头,他是里头读过书,会写字的,厨案专门安排他来记录菜谱,毕竟都是花了银钱买的,这本得一年年传着用呢。
  “兔子里头塞满后,不用缝合,直接拿杖子夹住,放到锅里前,得要放水、熟油、盐和醋,可以多放点,各放个三四勺。”
  祝陈愿嘴上说得慢,手上动作却不慢,调料全都投到锅中后,拿杖子夹住兔腹,兔身不能挨到锅沿,悬空吊在锅内,拿盖子焖住。
  最要紧的就是拿纸糊将缝都给糊上,不留一点空隙,免得气都跑出来,里头的兔子也熟不了。
  国子监最不缺的就是锅,都是大锅,一锅可以装下两到三只兔子,只需要安排人看火,等兔子熟透后,还得加热一炷香的时间,才能拿出来切成丁。
  “当然你们自己做的话,可以往里头加点羊脂,二两的样子就可以,这样味道吃起来会更好。”
  祝陈愿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又挨个帮烧饭师傅调整用量,她教的都是从食谱中反反复复找到的,极易上手的菜式,难的地方她都给改掉了,不影响味道。
  等到兔子入锅,离熟透还有点时间,米师傅将祝陈愿叫出去。
  “小娘子,近日可有空闲,是这样的”,又说到这件事,米师傅都颇不好意思,“上次不是在街上就请你来帮忙,后头又找你接下这个差事。我家内人现在还骂我唐突,让我请小娘子你一家吃顿饭。”
  “米师傅,哪那么多的客套,真的不用,我又没放在心上,不过一点举手之劳的小事,不值得你们反复赔礼。”
  祝陈愿都没有想到是这样,她连声拒绝,本来就是真的不介意。
  米师傅挠挠头,“权当吃个便饭”,他又压低声音说,“我托人找了鹤行街的黄厨,他是从宫里面退下来的御厨,手艺就是在皇宫里头,那都是数一数二的。老人家一般都不接我们这种的散客,那天他不知怎么就答应了。请他做饭不容易,小娘子,你去尝尝味也好呀。”
  本来祝陈愿还想拒绝的,一听到黄厨的名头,她沉默了,这个名厨她刚来汴京时就听过,两年过去了,连他做得饭都没吃过,光听手艺有多神了。
  米师傅抛出这个名头来,真心让她无法拒绝,祝陈愿左思右想,最后还是答应赴约。不过提及付一半的银钱,米师傅是坚决不要的,他又不是没那几百贯。要是他收下来,反而会被他家夫人和米景骂得狗血淋头。
  很快到了要开饭的时间,祝陈愿决定和夏小叶一起去分饭,前几次大家都不能很快上手,所以她得盯着每一个环节,现在都慢慢熟练起来,她也可以去堂食的地方看看。
  “来这里干活累吗?”
  祝陈愿询问一声,毕竟是她帮忙说和的,总得关心关心。
  夏小叶连连摇头,很实诚地说,“比我在外头杀鱼好多了,米师傅又颇为照顾我,哪里值得说累。”
  她心里是这么想的,嘴上也就说出来,能有个赚钱的营生,她比谁都珍惜。
  “多攒点银钱,日后好傍身。”
  祝陈愿说了一句后,就没有再说话,而是来到堂食的地方,等到学子下学,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跑在前头最早来打饭的是祝程勉。
  “你跑那么快干嘛?”
  正在祝程勉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心里又在为自己跑得最快而高兴时,就听到了让他熟悉的声音。
  他猛地抬起头看祝陈愿,尴尬一笑,摸摸自己的鼻子,“我就是跑跑,阿姐,怎么今日你也来分饭了?”
  祝陈愿才不听他的鬼话,舀了一勺兔丁放到碗里,又塞给他一个蒸饼,叮嘱道:“我没事就来瞧瞧你,果然被我抓个现行。下次别跑着来,拿过去慢慢吃。”
  祝程勉应下,他在这里帮不了忙,说了一声后就端起碗到他们常坐的地方坐下来。
  随后茅十八和晋平安也来了,茅十八第一句话就是,“程勉你阿姐居然在那里分饭哎!”
  一副十分震惊的样子,声量也拔高了,惹来前后的目光,还有人好奇,“谁的阿姐来这里分饭了?”
  把他们打发走了,茅十八也老老实实坐下来吃饭,和祝程勉挤眉弄眼的,却逗笑了一旁的晋平安。
  和两个活宝待在一起,他现在也开朗多了,至少不再缩在角落,低头不语。
  “茅十八,吃你的饭去!”
  祝程勉忍无可忍,用手肘撞了他一下,让他安静点。
  茅十八无奈耸肩,只能拿起蒸饼握在手里,看碗里油亮发红的兔丁,先前拌嘴的时候还没有注意到,现在才闻到,来自兔肉的香味。
  没吃之前还以为是炒兔,一入口才发现,居然是罯兔,拿料汁熏蒸而熟的兔肉,肉质特别紧实弹牙,川椒和茴香的味道重,导致兔肉吃起来,有股微麻的口感。
  虽说茅十八在吃上面,是个荤素不忌的,不然也不能吃这么胖。但他也有个毛病,就是吃菜一定得配米饭或馒头,单吃是吃不下去的。
  所以他掰开蒸饼,将兔丁夹在蒸饼里面,红亮的汤汁浸透了暄软雪白的蒸饼,再咬一口,味道糅合得刚好,他全部兔丁下肚后,最后剩的一点蒸饼,放到碗里擦拭一圈,等全部的油脂都跑到蒸饼上头,再放到嘴里。
  要他自己说的话就是,这样才是对美味最大的尊重。
  ……
  祝陈愿是和夏小叶一起回去的,两人慢慢踱步回去,她忽地开口,“今天食店里头也吃兔子,我们去买点酒。”
  “酒?”
  夏小叶是真的震惊,忙看她,以为她说错话了,大白天的喝什么酒,要是到时候喝醉了,那不就是耽误生意。
  “对呀,吃炙肉就得配酒而食,放心我要买的不是烈酒,只喝一两口并不会醉的。”
  祝陈愿不再多言,而是拉着夏小叶进了一家酒馆,买了两瓶同庭春色。
  这酒是用熟透的橙子酿制而成的,里头还有完整的橙瓣,得煮着喝,喝时往里头放一瓣橙子,味道清爽又解腻,配炙兔吃刚好。
  夏小叶没有生活情致,自然无法理解为何吃兔肉就要配酒,喝点白水解渴不好吗。
  祝陈愿没有多言,回到食店等处理好的兔肉送来,让夏小叶升起个大火盆,烧到炭火微微发热,不要有火星子即可。
  她将兔肉切成小块,让叶大娘用油纸包好,放到火盆里用灰盖住,煨热到里头的兔血都干透为止。
  再拿调料和油醋汁涂抹兔肉,拿铁签子穿起来,放到烤架上烘烤。
  等待的时间就先煮酒,酒经过加热后香气从锅盖中溢出来,浮在整间屋子里,浓浓橙子香让人着迷。
  叶大娘年轻的时候也会小酌几杯,她轻嗅酒味,露出个笑容来,“同庭春色十几年了都还是这个味道,小娘子是在古家酒馆买的吗?他家的百花春色也很好喝,酒味极其醇美。”
  “就是上他家买的酒,百花春色不适合配肉吃,它得单喝配个清雅点的小菜。同庭春色拿来就炙肉吃刚好。今日天色尚早,小叶来食店也快一个月了,干脆趁这个日子,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上喝点。”
  祝陈愿端起酒碗,她烤的肉刚好够三人吃,剩下的等有人来了再烤,厨房火都给扑灭,就不用人一直坐在这里盯着。
  “那敢情好,我也很久没喝过酒了。”
  叶大娘第一个表示同意,夏小叶没喝过酒,有些犹豫,却被两人拉着上了楼。
  二楼很宽敞,分了好几个隔间,祝陈愿专门选了个靠窗的位置,能看到街景。
  她分别给叶大娘和夏小叶的酒杯里倒了一半的同庭春色,又对有负担的夏小叶说道:“喝一两口不妨事的,这要是能喝醉,我也不会在青天白日请你们喝。”
  夏小叶点头,三人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动,摇晃着映衬三人带笑的脸庞。
  祝陈愿抿了一口同庭春色,里头淡黄的酒液漂浮着完整的橙瓣,入口橙子味浓得像是枝头新鲜的刚摘下来一般,得过很久才能品到那藏在里头的酒味。
  连夏小叶喝的时候都说,“这不像酒,倒像橙子里头的汁。
  剩下两人都笑起来,呼出去的气都是橙子味道的。
  桌上还有一盘堆叠得很满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红色的脂肪散发着来自烘烤后的香味。
  祝陈愿直接拿握住铁签子,上嘴撕咬顶端的炙肉,层层分裂的肉丝,终于在进嘴后分开,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气扑鼻,焦而酥,鲜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进到酒馆里头就出不来,换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馆里。”
  叶大娘打趣道,几人又一同笑起来。
  “想喝酒就随时去买上一壶,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说过,亏什么也别亏待嘴巴,不然睡下,想着白天没喝过的酒,夜里都睡不安稳。”
  祝陈愿此话一出,大家又是一阵笑,清脆地跟琴弦调音似的。
  几人也说不上来为何要笑,就是觉得赏着外头的街景,有微风从脸颊拂过,在青天白日喝着小酒,共吃一盘炙肉,就是无比畅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还要笑得鲜活热烈。
  几人吃完炙肉和酒下来不久,祝清和进门就闻着味了,他不喜欢同庭春色的那种果味,反而喜欢烈酒烧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可惜地说道:“炙兔哪能配同庭春色,怎么说也要买点羊羔酒来。”
  越吃越觉得嘴里少了点什么,“要不给我留着,等我去买瓶羊羔酒来,带回家喝去。”
  祝清和说完就跑了出去,再晚酒家就得关门了,看得祝程勉目瞪口呆,又夹了一块的炙肉,明明很好吃啊,害!有时候真不懂大人的想法。
  ……
  乐山和乐水是闻着味来的,乐山刚坐下就说,声音粗犷,“刚来就闻到了,是炙肉的味道,小娘子,给我们来上一盘,有酒吗?”
  “食店里头是不能卖酒的。”
  祝陈愿端上来的时候回她,乐水鼻子很灵,她笑着指祝陈愿的衣裳,“小娘子,你们刚是不是喝了酒,衣衫上都是酒味。”
  “是啊,去外头买了点,你们要去也可以去买点来尝尝,只不过不能在食店里头喝酒,我们是偷偷摸摸躲在上头喝的,味道散得快。”
  祝陈愿大方承认,又跟他们解释。
  女真族豪迈自在惯了,哪怕官话学得好,也无法改掉骨子里头的东西,彻底融入到汴京城里头。
  “无事,京城的酒都有些绵软,不适合我们这种常年在草原上奔波的汉子。我们都喝烧酒,那酒烈得,不喝酒的人刚闻到就难受,喝下去就感觉舌头跟生生裂开了一般,从喉头一直烧到肚里,可那才是真汉子喝的酒。”
  乐山外表就显现出性格来,他狂野而奔放,说话间自带一股豪气,又听他说道:“我们女真族,就喜欢在下雪的日子里烤几头羊,配几壶刚滚好的烧酒,一口羊肉一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