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沅笑着,低头扯了绣线勾勒兰花样子,不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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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王府。
但闻一阵阵哭泣之声,响彻云端。
王妃伏在霍灵身上,“你个杀千刀的,怎地下这么重的手!你这是想要了灵儿的命,也要了我的命啊!”
霍烈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你当我忍心吗?你怎么不看看她做得都是什么事!皇上下旨申斥!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王府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偏都这样了,还不知悔改!我看她就是中了迷魂药了!心里眼里竟只有一个林砚!
自身清誉放在哪?家族门楣放在哪?她身为霍家的女儿,享受霍家给的一切荣宠,却让霍家蒙上这样的耻辱,难道不该打!”
王妃神色一暗,也自知理亏,声色渐渐小了下来,“便是……便是如此,你也不能……不能下这么重的手啊!这……灵儿到底是女儿家,若是打出个好歹,留下病症,往后可怎么办!”
霍灵趴在床上,面色灰白,只知一声声喊着疼。单就这一个字,竟是让王妃一颗心都跟着碎了,哭得比霍灵还厉害。
老王妃慌慌张张赶过来,抡起拐杖就给了霍烈一击。
“好好好!你如今出息了,越发不把我放在眼里!竟趁着我去寺里进香,就在家里下这样的毒手!”
霍烈大惊,不敢躲,生生挨了这一下,硬着头皮上前去,“母亲不是说要在寺里住几日吗?怎地今儿就回来了?”
“我若不回来,你是不是要打死了灵儿去!”
霍烈赔着笑,“哪里会。灵儿也是我的女儿。”
老王妃不买他的账,压根不瞧他,径自入门,瞧见床上霍灵那早已去了半条命的样子,身子一晃,脚下一个趔趄,亏得霍烈眼疾手快扶住才险些没摔倒。
霍灵迷迷蒙蒙睁开眼睛,瞧见老王妃,哭得越发厉害了,嚷嚷喊着:“祖母,祖母!”
老王妃忙走过去拉住霍灵的手,好生安慰,见她如此,竟是不得动弹,每一刻都疼得钻心,又想起她以往总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两厢对比心底更不是滋味,老泪纵横。
拐杖一下下用力锤在地上,“以往你不在,我带着烨儿也过得很好。后来,你们好容易回来。我本以为也算是一家团聚。我不仅有孙子,还有了孙女,心里如何不快活!可偏偏唯有你!
你自己说说,你回来这一年,府里可曾有好日子。你不是日日抓烨儿的不是,便是夜夜逮灵儿的错处!你若是瞧不上这对儿女,你直说!我自带了他们走就是,不在这碍你的眼!”
霍烈只觉得自己冤枉得很,他唯有这一儿一女,哪会瞧不上,可这一儿一女的性子,叫他能不揪心吗?
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母亲,儿子也是被逼无奈!”
老王妃嗤鼻,“不就是一个林砚吗?既然灵儿看上了,成全了她便是。难道我们南安王府还配不上他林家?你若早松了口,遂了她的心愿,哪里来的这么多事?”
霍烈气了个倒仰,咬牙,却不知该如何同老王妃说明白这里头的利害关系。
老王妃却只当是他也生了悔意,被自己说住了,缓了神色,道:“现今却也不迟。你遣人去同林家说,结了这门亲事便是。
只需亲事定下来,就算是灵儿先中意了林砚也无妨,外头的流言,过得几年,他日也只当是一则佳话!”
霍烈感觉自己哭都哭不出来了。便是他想,林家愿意吗?何况……
“母亲,不可!皇上今日在金銮殿上当众说了,林砚的婚事他另有安排,往后,他是要赐婚的。”
老王妃一愣,竟一时失了神。
霍烈叹了口气,“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灵儿在京里的名声可以说是毁了。只怕往后亲事不好寻。我想着不如把她许给我的部下,仍旧让她嫁到岭南去。
一来,岭南距离京城遥远,那边不清楚京里闹出的事。我选个忠厚老实的,他是我提拔上来,对我感恩,便是日后知道,也会念着这份情善待灵儿。
二来灵儿在岭南呆了十多年,早便熟悉了那里的生活,便是回京这一年多,也一直嚷着要回岭南,如此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此话说完,老王妃和王妃还没回过神来,霍灵只觉得脑子轰得一下炸开了,“我不要!我不要!”
她是想回岭南,那是想大家一起回去,在岭南,她可以随心随欲,称王称霸。可让她一个人去,还是嫁过去,且偏是这种原因。怎么能一样!
“祖母!祖母!我不要!父亲的部下都是一群大老粗,但凡有那么一两个样样都出色的人物,父亲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提!
父亲是自己没法回岭南,便让我回去,想借我的亲事来帮他拉拢亲信。为了自己,就牺牲我的幸福!”
霍烈气得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晕过去。他确实是有这么点想法,毕竟岭南的势力,他总不能这么白白的放下了!
现在皇家就已经事事打压,倘或真放下了,岂不是任皇家宰割?
可他何尝不是为了霍灵考虑。若单单只为了这个,他大可以回京前就把这亲事给定了!
奈何霍灵认了这个理,压根听不进话,只一味拉着老王妃,“祖母,你一定要帮我!我不要嫁过去!祖母,我要林砚!我就要林砚!我就只瞧上了他!”
自打出生,她想要什么得不到?偏偏只在林砚身上栽了这么个大跟头,她如何甘心?她为他吃了那么多苦头,若还不能将他得到手,那她这些苦岂不是白吃了?
可恶的林砚!
林砚,林砚!霍灵将这个名字在嘴里回转了许多遍,咬牙切齿。这颗心便越发坚定了!
“祖母!祖母!”
老王妃被她喊得心肝儿都在颤,满口答应着:“好好好!祖母帮你!祖母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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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
将南安王府搅得不得安宁的主角林砚此时正躬着身子,藏在石柱后头,左看右看,没有夫子路过,朝秋鸣使了个眼色,就打算翻墙溜之大吉,不料被一只手拽住了肩膀,回头便瞧见柳尚元一脸无奈。
“你又想逃学?”
“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林砚才开了个口,那笑嘻嘻的模样便已叫柳尚元警铃大作,“又想让我给你打掩护?每回都是如此,合着,做你的兄弟,就是给你这么用的?”
林砚讪讪摸了摸鼻子,“做兄弟自然是两肋插刀。改日你有事,我也必然如此待你!”
柳尚元嗤鼻,“我可不会逃学!”
林砚一撇嘴,得,和三好学生没共同语言。动之以情不行,便只能晓之以理了。
“我也不是随便逃学,实在是有事。我身上担着皇上给的差事,你是知道的。”
柳尚元不为所动,“别总拿皇上来说事。你逃学十次,怕是只有五次是当真去了玻璃厂,还有五次也不知道去哪儿耍去了!”
额……被拆穿了!
林砚呵呵笑着,又道:“可便是如此,我也没耽误功课啊。我可是把夫子布置的课业全都完成了才走的。况且下堂是自修。夫子不开课。在这里学,同在家里学,也无甚差别啊!”
“下堂虽是自修,闫夫子却会来守堂?往常自修,夫子们都是不来的,你可知为何闫夫子会如此?”
林砚低头翻白眼,他哪能不知!就是因为这样,才更要逃啊!
柳尚元不由叹息,“闫夫子喜你之才,不愿见你毁了自己,他的用心你该能体会得到。你有过人之才,自打入了国子监,那等便是连皇上也称赞甚至让刻在石碑立于院口的四句大道便不说了。
这些日子,但凡功课,不论哪科,你几乎都是完成的最快最出色的。尤其策论,时常独辟蹊径,看事角度尤为不同,每每能出精辟之言。便是你最为薄弱的诗词,虽大多平平,却也偶尔能有佳句。
你可知,闫夫子曾对祭酒大人说,你有一甲之才。可惜性子顽劣。为着这个,闫夫子没少费心思。我在国子监数年,从未见他对哪个学子这般上心。我不能,叶鹤也不能。唯独只有你。
偏你什么都好,就这逃学的毛病总改不了。因你有皇上玉牌在身,闫夫子打也打不得,只能骂一骂,偶尔罚你站立听讲。可这对你来说,不痛不痒,你压根没当一回事。
闫夫子万般无奈,只能寻了祭酒大人,授课时让封了院门,派人把手。可堵住了前门,堵不住后门,堵住了后门,你如今居然还能翻墙。你让闫夫子见了,如何不生气?”
一番话,说得林砚头越来越低,很是不好意思。其实,闫夫子对他的心意,他怎会感觉不出来。所以说,最开始还是那横渠四句惹的祸!
闫夫子是个爱才的,就此一双眼睛盯上了他。每逢他授课,但凡有问题,点名的都是林砚。不是他的课,他也爱来逛逛看看林砚的学习情况。便是下了课,还能拉着林砚问他学得怎么样!
闫夫子的心意他理解!可是这做法!林砚觉得自己要疯!
你被一个老师天天这么逮着盯着,你不疯啊?
再有,即便如此,也必须声明一点。他逃的都是自修课!
在林砚的心里,自修课完全是没必要的。前世所有的自习课,他就都没上过。
何况,他脑瓜子灵活,比一般人聪明。前世受的教育也不同,从他接受启蒙文化开始,家里就请了老师,同时教他开拓记忆的方法。所以,他记东西素来比别人快。
这辈子也是。而自打那场大病,他恢复了前世记忆后,这点仿佛就更突出了。
别人用上两个小时才能记住的东西,他或许只用二十分钟。
而且他有着上辈子的经历。富有的家世,给予了他开阔的眼界卓识;优渥的教育资源,给予了他丰富的知识力量;而没有父母管束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独立的思考能力。
这些都成为了他此世傲人的资本。
嗯,好吧,不能再说了!这些话,说出来简直是欠揍。
林砚抬头看着拦路神柳尚元,“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只是,我……闫夫子总得让我喘口气吧?”
在闫夫子三百六十度的监视之下,这压力真的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林砚哭丧着一张脸打算谋取柳尚元的同情心。
柳尚元无奈苦笑,只能寄希望于秋鸣,“你家主子你也不管管!”
秋鸣更哭丧,“柳三爷,你也知道大爷是我主子,我一个奴才,哪管得了啊!这若是老爷在京就好了,若叫老爷知道,还不得……”
林砚一个眼神瞪过去,秋鸣缩了缩脖子,闭了嘴。没说完的那半句再没敢吐出来。
林砚信誓旦旦冲柳尚元保证,“你放心,我回去一定好好看书,绝不辜负闫夫子的期望!”
柳尚元看了他半晌,知晓以他的性子,下了决心的事,旁人拦不住。如此也不拦了。就此松了手。
林砚转身一个兔起狐跃,顺着旁边的树干爬到墙上,一个纵身跳了下去。
这麻利的身手,柳尚元看傻了眼。
所以,他猜错了!这绝对不是第一次爬墙逃学!
终于“重获自由”的林砚伸了个懒腰,大是松了口气,从巷子走出去,却见叶鹤从另一端跳下墙来。
他也逃学了?这不是国子监的榜样学生吗?
林砚下意识揪起秋鸣的领子躲进巷子掩住二人身形,只见叶鹤左右看了看,神神秘秘。林砚悄悄跟了上去,却见他七弯八拐,入了锦和茶楼。
林砚眸光微闪,心思转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笔下的林哥哥绝对不是个安分的主,也绝对不是传统的好好学生。
还有,咳咳,我也是最讨厌自习课这玩意的。因为总觉得好学生,不论在教室还是在家,都会学。不想学的,即便看着书本也在神游。或者其实他在偷偷看小说……【比如我……我果然是坏学生。捂脸,不要学我,我是反面教材。】
我没有任何批判自习课的意思啊。规矩还是要有的。
错的是,林哥哥不耐烦守这个规矩。哈哈哈。
再有,我一直觉得,富豪,或者说豪门容易出两种人。一种纨绔,因为太过安乐,而丧失了自律和进取。一种是精英,因为他们有相对比别人优渥n倍的教育资源。而所处的社会阶层和环境,也让他们接触的事物面更为宽广,眼界自然不一样。
林哥哥属于后一种。
ps:林哥哥,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你这么干,林如海回京,屁股会再度开花的!好自为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