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重生之相逢未晚 > 第71节
  于冬几乎脱口而出:“为什么?”长耳朵的人都听得出林墨是把店里的‘骨干’抽调到了火锅店里,为什么他要留在小食馆?
  林墨脸上笑容不变:“小食馆里只有谷婶和王婶两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当然明年我肯定会再招一些新人,于哥现在那边做一段时间,等新人上手后,我再安排。”
  于冬心里刚好受一点,又听林墨继续道:“谷婶是做包子的主力,忙不过来,以后收钱的事情就由王婶负责,暂时接替冬梅姐的店长职责,如果做得好,我会给你提正。当然,大家都不是外人,我也把话摆到明面上,谷婶以后是主厨兼任副店长,负责监督店长职能,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或者我爸爸。”
  王婶做梦都没想到店长会落到她头上,还没从惊喜中回过神来,林墨一盆冷水给她降了不少温。她清楚谷婶的为人,做事情尽心尽责一板一眼,看不顺眼的事情绝对不会放在心里不说,就是她亲女儿偶尔出个纰漏都没少挨她的骂,有她在旁边盯着,她哪里敢做什么小动作?
  不过升任店长的话,活要轻松些,工资也比现在更高,就算明知林墨打个巴掌再赏个甜枣她也高高兴兴的认了。
  谷婶性子直且严厉但绝对不失公正耿直,反正是就事论事,她才不怕得罪谁,她也开开心心的接下活计。
  于冬见林墨转到招聘新人的话题上后,心里止不住的失落。
  就算他技术上比不上柳立和程鸿,也没有劳什子会计证,他至少比王婶要强吧?脑子比她活,做事情不比她慢,年纪比她轻,凭什么她能做店长,自己依然什么都不是?
  难道就因为自己是外人?还是说因为刘梦涵的事情,林墨还没有原谅他?
  于冬想了许多原因,却始终没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原因。看着所有人都‘高升’了,只有他还在原地踏步,一向浮躁的他哪里忍得下这口气?
  回家没两天,就托柳立给林墨带信,他明年要南下打工,就不到店里做工了。
  在做这样的安排之前,林墨就猜到于冬可能会离开,他这么做何尝不是给于冬一个考验,想磨一磨他性子里的浮躁,如果他能经受得起考验,就把他调去火锅店,仍然当做重点培养的对象,可惜他自己放弃了这一切。
  于冬很有些小聪明,吃过亏走过无数弯路最终小有所成,再回过头来看当初的友人已经爬到自己无法企及的高度时,心里未尝不后悔,只是这世上惟独没有后悔药卖。
  ☆、第七十六章 两极
  团年次日,林墨把家里的东西收拾好,把钥匙交给林常青,让他帮忙照看一下家里,主要是给小狗和鸡喂点粮食。他和林书搭了村里载客的机动三轮车,一起去了车站。
  临近过年,车站上全是扛着大包小包的人,这年代外出打工的人没有后世多,但是相对的,客运中心的大巴也少。他和林书排了好一会儿队,才坐上去锦城的车。林墨兄弟俩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是老太太从国外给他们捎带回来的,细致柔软的羊绒毛衣,简单大气的纯手工羊毛大衣,纯黑休闲牛仔裤,再配上一双帅气的牛皮靴,兄弟俩穿着一模一样的款,哥哥俊美贵气,弟弟圆润可爱,刚一上车就吸引了全车人的目光。
  林墨以前跟陈俊曦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样的目光没接受过?就这点儿好奇的目光,直接无视掉。放在半年前,林书很可能还会害羞拘谨,现在他跟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各科老师都非常喜欢他,他虽然没在班里担任什么职务,但是学校里但凡有点儿什么露脸的活动,老师都会第一个想到他。一来二去,再加上年纪见长,渐渐褪去了小时候的怯懦,他亦步亦趋的跟在哥哥身后,再不像以前那样见到陌生人多就下意识闪躲。
  坐上车没多久,人数就凑够了,大巴开始发车。林书从兜里掏了一个游戏机出来,玩儿俄罗斯方块,林墨提醒他一句别把眼睛玩坏了,然后放松心神靠在椅背上假寐。这会儿县城通往省城的高速公路还没有修通,只能绕道行驶,不少地方路段不好,大巴开得又快,遇到大水凼能直接把人蹦的跳起来。林书玩了一会儿游戏,就玩不下去了,把游戏机揣进兜里,见哥哥闭着眼睛养神,他没敢打扰,无聊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再醒过来,已经到了锦城。
  林墨叫了辆出租,让司机把他们载到市中心,找个看起来还不错的中餐馆点了几个招牌菜。
  林书各尝了几口,扁着嘴巴说:“哥,这儿没你做的好吃。”
  林墨笑了笑,“小吃货,有的吃你还嫌。快点吃,不然下午我们去玩儿的时候,你又要闹肚子饿了。”
  林书蔫蔫的闭嘴,闷头苦吃。只不过被哥哥养刁的嘴巴,哪里咽得下这些味浓而不香的菜?吃完一小碗饭,就不肯在动筷了。
  林墨不得不承认,弟弟真的被他‘惯坏’了,不过,他乐意,谁让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弟弟呢?
  林墨一向吃得不多,林书刚搁下碗筷,他也吃不下了。结了帐,又招了一辆车载他们去动物园。
  这次林墨还特地带了相机,林书也会用,兄弟俩互相拍了许多照片,还让路人帮他们拍了许多合照,一下午用了足足三卷胶卷。林书也过足了射气球的瘾,没有韩勋和阿虎帮他作弊,就林墨那点菜鸟水平,兄弟俩折腾了两个小时才赢了一个熊猫的陶泥存钱罐,还是老板看他们花了那么多钱什么都没赢到的份上,过意不去送给他们的。
  对于这段黑历史,林墨兄弟俩非常默契地选择保密和遗忘。
  玩儿到晚上,华灯初上,林墨带着林书一起去逛夜市,夜市上非常热闹,除了有各式各样的小吃、小玩意儿,还有耍花灯踩高跷的,表演杂耍变脸绝技的,林书一手抱着一堆零食,一手拿着啃,一双眼睛骨溜溜地转,简直不知道看哪儿好,完全不够用。
  林墨的心情也被欢闹的人们感染,飞扬起来,不知怎的就想起了韩勋。
  韩小人现在应该正在忙着公司里的事情吧?如果他知道自己跟小书在锦城玩儿开心,一定会气得跳脚吧!
  林墨很不厚道的笑了,坏心眼的拿出手机拨通韩勋的电话。
  韩勋接起电话,听到林墨的声音,当即就乐了,丢下一屋子正在开会的人,拿着手机就走出了会议室。
  赵云飞跟其他几个骨干一脸坏笑的窃窃私语:“我赌一百块,韩老大绝对是接到小嫂子的电话了。”
  “切,还用你说,你们说小嫂子是何方神圣啊,居然能把韩老大吃得死死的?这以后结婚了还得了?”
  “韩老大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居然连小嫂子的照片都不肯给我们看一眼。”
  大家闹哄哄的,话题偏得厉害,金鑫重重的咳了两声,大家立即噤声,又开始回归正题,继续讨论会议上的内容。
  韩勋走到无人的休息室,皱眉问道:“你那边儿在做什么,怎么这么吵?”
  “我跟小书在锦城逛夜市。”
  听着林墨带着浓浓笑意的声音,韩勋立刻明白他故意向自己炫耀了,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很高兴,因为他觉得这说明林小墨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他!
  “只有你们兄弟俩?”韩勋不过随口一问,电话那头突兀传来一个带着浓浓惊喜的女声。
  林墨侧过身,只觉得眼前的小姑娘很眼熟,片刻便想起来了,这不是就是以前一直照顾他生意的小姑娘吗?好像叫苏怀瑾。
  那女孩儿留了长发,现在已经长到齐肩的长度了,难怪林墨没一眼认出来。曾经浓妆艳抹的脸蛋也洗得干干净净,十六七岁正值女孩生命中最好的年纪,什么都不用涂什么都不用抹,吹弹得破的肌肤足以羡煞旁人。苏怀瑾本身长得也很漂亮,如今不再是一副大姐头的叛逆模样,看着竟颇有几分文静娴雅。
  林墨偶遇故人,也不好再跟韩勋煲电话粥了,跟韩勋说了一声,正要挂掉电话,却听他说:“你把电话给小书,我有事情要跟他说。上次不是说了要给他带游戏碟吗?我问下他有没有什么要求。”
  林墨才不相信他欲盖弥彰的解释,不过还是把手机交给林书了。
  “韩哥?”林书含混的喊了一声。
  韩小人猴急的问道:“你哥在跟谁说话?你认识吗?”
  林书摇头道:“一个姐姐,我不认识。”
  林书不认识的话,证明这女的跟林家应该不熟,不熟就好,韩勋的心情刚好点,就听到林书小声补充道:“不过她长得真漂亮。哇,那个猴子像我走过来了……哥,它抢我东西!”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笑闹声,之后就是忙音了。韩勋不死心再打过去,拨了几次都打不通。他心里比猫抓得还难受,刚巧助理过来让他回去继续主持会议,他只好先把事情搁在一边,回了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