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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穿越重生 > 重回十四岁 > 第75节
  戚斯年还是不放心,他决定从我弟妹抓起。
  周末我们买了一堆吃的去看准准和贝贝。戚斯年终于还是考了驾照——不过是和我一起考的。
  我在学车上还有几分天赋,我们一个师傅手下的学员,我和戚斯年是最先考完的。
  我们一个车上有一个大姐,她开着开着车,遇到点情况,就要甩方向盘:“救命啊!”
  还好教练车有两个刹车,不然我觉得我们一个车的性命难保。
  戚斯年早几年就摸车了,早就会了,不过是考个证而已。
  我前世也会开车,而且水准不比戚斯年差。
  考驾照要考四次考试,而且什么时候师傅叫你去你再去考试。我在练车时,戚斯年不停给师傅塞烟,聊天,最后我们两个刚满了时间就拿到证了。
  我们去看准准贝贝,戚斯年借了他老爸的奔驰,一路上我都觉得自己逼格真高。
  我对车子了解简直少得可怕,只认识三种车标:悍马,大奔,大众。
  因为悍马是尉迟的车,大奔是戚斯年他爸的车,妈妈和孙义星都开的大众。
  然后剩下的就是“其他的车牌”了。
  准准和贝贝还不在一个学校,准准要近一点,我们先去看了准准。我给他事先打了招呼啊,让他在校门口等我。
  见到我们来了,他面无表情的接过袋子,说:“就这个你就想骗走我姐?”
  戚斯年指了指外面停的大奔:“等你考了驾照,我就给你买一辆。”
  准准撇了撇嘴巴:“......谁稀罕。”
  他一会还有课,我们说了会话就要走了,他突然说:“我喜欢e级的。”然后就跑了。
  戚斯年笑着摇摇头。
  我问他:“他说什么?”
  “奔驰的型号。”
  我无语:“你都能买得起奔驰了?”
  “你就等着吧。”
  下午看贝贝就更简单了。贝贝好说话多了,她谢过戚斯年:“谢谢哥哥。”
  我搂着贝贝:“还是贝贝好。”
  贝贝嫌弃我:“快走吧,我还要做题呢。”
  作者有话要说:  都六十章了......
  ☆、番外,mr killer(上)
  夜,月光洒进窗,风吹起窗帘的一角,不时传来人们的欢声笑语和高雅的音乐。
  我拿起手刀,飞速的在一人的脖子上划过——我听到了风声,那是血液流动的声音。
  下手要快,准;不然脖颈上的血液会四溅,破坏整个现场的美感。
  这人还来不及呼救,来不及看见我的长相,就去见了上帝。
  我将手刀放在月光下静静凝视,将上面的血迹轻轻拂去。
  我回到了大厅,正好一舞曲结束。我将手套丢给下人让他们去清洗。
  “斯奈克先生。”一个妖娆的女人走了过来,我吻了吻她的手背,她娇笑:“下一曲你不邀请我吗?”
  我将她揽进怀里:“我的荣幸。”
  随后又有许多人找我洽谈业务,不过实际上我只是个代表;众人以为我是孟达科药业的代表,实际上,我是死亡的代表。
  一个大腹便便的亚洲男人走向我,他身边的一个女孩对我说:“您好,这位是来自中国的王先生。”
  王先生和我握手,女孩再次帮他翻译:“我们希望和孟达科药业结盟。”
  我看了看手表,快到了我要离开的时间了,我对她说:“不如你先介绍一下自己。”
  她的脸红了一下。
  我心里不停地发笑,真是个有趣的中国女孩。
  她有着及肩的黑色长发,这在我们这里并不常见,柔顺浓密的如同黑色的瀑布。
  王先生示意他离开一下。
  我将她带到了我的车旁,她拒绝:“对不起,我不是做那种事的。”
  我摊手:“可是你的老板已经默认了。”
  她看向我的眼——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珠如同黑色的珍珠——我以为她屈服了,谁知她折断高跟,说:“见鬼去吧!”
  然后她大步的走出了这里。
  我轻笑的关上了门,她不知道,她刚才和死神,擦身而过。
  我是个杀手。
  我的师傅对我说,我之所以能做一个杀手,就是凭借我无爱无恨。
  斯奈克不过是我的代号,毒蛇,也是师傅对我的期望,他希望我体内流着冰冷的血液。
  “无情,活;有情,死。”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在我割开他的手腕,将他绑在浴缸里。
  他收留了作为孤儿的我,教我各种技能。
  如何用细丝开门,如何伪装成另一个人,如何巧舌如簧,如何用手刀划开别人的脖颈。
  他用铁烙在我背上烙下印记:“你是个杀手。”
  他死后,我继承了他的职业。
  我没想到我再一次遇到了那个中国女孩,我的任务是刺杀一位高官。
  发布会的时候,她坐在人群中,这都拜我的眼睛所赐,我总是对见过的人过目不忘。
  尤其是他,挽起了所有的黑发。
  我在后台解决了我的猎物。
  我飞快的离开会场,我只给自己留了一分钟时间。
  突然之间我和她擦身而过,我割开她的发绳。
  月色下,黑的头发在风中飞舞。
  我第一次闻到了比血液流动还要喜欢的味道。
  我在路上疾驰,左转右转甩掉了跟在我身后的警车以及一些不知名的车。
  等我又走了几个街区,终于到了我住的地方。
  我正拿出钥匙,就听见:“嗨,毒蛇先生。”
  我默默摸着袖口的手刀,在一秒冲了上去,见说话的人按在墙上,我的速度绝对快过她按动手枪。
  可我居然没想到是她,那个中国女孩。
  我暗自将手刀藏回袖口,我问她:“你怎么在这里。”
  我发誓,如果她骗我,我会让她尝到生不如死。
  “你的手套!该死!”她推开我,将一双手套丢在我身上:“你上次落在公馆的。”
  我默默捡起手套,心想,我明明做了一些面容修饰,为什么她能认出我?
  “......你还记得我?”
  “你的体温,”她说:“冷的像条蛇。”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打出租啊。”
  我无言的看着她,心想着要在哪里用哪种方法杀了她。
  割开动脉?不,死法太痛苦,会破坏美感;
  打毒药?不,奇怪的液体会破坏她皮肤的颜色;
  我想了一百种办法,最后决定放她一马:“快走,不要再来了。”
  她耸耸肩:“再见,再也不见。”
  可是上帝给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我又在领事馆看到了她。
  我提着箱子站在大厅,没人知道里面装的是m1977,安检是我安排的人,在扫过箱子时,他关闭了仪器。
  她成为了领事馆的一员,在我推开猎物的房间时,她居然站在他的旁边。
  我看了看手表:一份二十九秒。
  不如将她一起杀了吧?
  一分二十秒,我重新拿起了箱子,对着耳麦说:“任务取消。”
  我在领事馆外,心情差的可怕,我刚才失败了,我的职业生涯里第一次失败。
  我告诉自己,一会无论如何,要杀了她。
  她从领事馆出来,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看见我时,笑意盈盈,像个天使。
  “又是你!”她拍了拍我的肩:“毒蛇先生,你每次出现我都有好事发生,我今天第一天在领事馆上班呢。”
  我心想:你简直是我的恶魔。
  她说:“你就是我的幸运星。”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我。我是谁?我可是头号杀手:斯奈克,代号毒蛇,死神的代表。
  我决定一起吃个晚饭再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