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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综合其它 > 回到宋朝当皇帝 > 第200章 军事缓冲区
  跟宋辽两国签订的《宋辽和平友好互助和条约》的条款约定,宋辽两国,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涉对方的国政。
  对于辽国而言,女真蛮子本是辽国部族,女真蛮子现在占据的那些地方,也都是辽国的国土疆域。
  哪怕完颜阿骨打已经称帝,但女真蛮子,在辽国国主耶律延禧眼中,依然还是辽国国内的内部叛乱,宋国不能以任何的形式和借口,干涉辽国内政,支援和帮助女真蛮子。
  这一点,虽然不是宋国的谈判代表,宋太子赵桓提出来的,但却是辽国的谈判副使耶律大石,根据宋太子赵桓提出来的条文,增加补充进去的。
  宋太子赵桓提出来的条文原文是,横山党项羌,本是羌人属支,所占河西走廊之地,自汉唐以来,便是华夏中原王朝固有之领土。
  横山党项羌起于横山,因为唐朝末年五代之乱而占据了河西之地,僭号立国,于大宋而言,实属叛乱割据,大宋有权利也有那个必要,弹压叛乱,收复党项割据之地,使河西走廊,重归于华夏中原王朝之治下。
  这是大宋国的内政,与他国无关,辽国无权干涉,更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的名义,对大宋平定党项叛乱之战,橫加干涉指责,或者对党项羌给与任何形式的支援和帮助!
  否则,宋国有权终止宋辽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互助’条约!
  赵桓提出的这一条,在谈判的时候,还很是让契丹的谈判代表,为之愤怒,双方甚至在谈判中,‘充分的交换了双方的意见’,进行了坦率的交流。
  而且在事后,辽国谈判代表,甚至还以退出谈判作为威胁,想要宋国做出让步,将这一条条文,进行删除,或者至少要按照辽人的意思,进行一定的修改。
  不过,辽国谈判代表或许是搞错了,这一次的宋辽谈判,其实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谈判不谈判,对于宋国来说,都没多大的关系。
  毕竟嘛,契丹蛮子和女真蛮子之间的战争,对于大宋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些,遥远得就好像天边的两个部族或者国家在打仗,跟大宋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不管是谁,打赢了谁,跟大宋都没有多大的关系,甚至都影响不了宋国!
  甚至于,宋国完全可以抱着坐山观虎斗的心态,在一旁静静地观看着契丹蛮子和女真蛮子之间的战斗!
  而且,抱着这种心态的宋人,还绝对不止一个,甚至于在朝堂中枢,都有不少的大臣,是持有这种观点和心态的,有些不理解赵桓为何要坚持支援和帮助契丹蛮子!
  而赵桓,也是借了太祖皇帝之口,利用了他便宜老子赵佶的迷信心理,才成功的在御前说服了赵佶,最终才有了这次的宋辽谈判的!
  因此,辽人以退出谈判作为威胁,根本就威胁不到赵桓,赵桓完全可以等得起,而辽人呢,根本就等不起!
  辽国国内,耶律延禧可是还等着宋国的援助,好调兵遣将,前往东边,去平定女真蛮子的‘叛乱’呢!
  因此,在耶律谙达光他们以退出谈判作为威胁,停止了三天的谈判之后,耶律谙达光和耶律大石见这一招对宋人的谈判使节,对宋太子赵桓,根本没用。
  最终,耶律大石便在宋太子赵桓提出的这条条文的基础上,增加进了对辽国有利的部分,加上了宋国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支持女真蛮子叛乱的条文。
  之后,这一条文才终于获得了通过,被写进了《宋辽和平友好互助条约》的条文之中。
  而在这一条条文后面,下面一条条文,就是关于在宋辽两国边境地区,各自划分出纵深一百里的军事缓冲区的条文内容了。
  根据划分军事缓冲区的条文内容,宋辽两国边境线上的驻军防线,都得往后移动一百里,留出两百里的纵深地带来,作为非军事区存在。
  如此一来,双方边境线上的军队,就将脱离实际接触,从而避免了双方直接发生军事对峙,甚至出现军事摩擦、军事冲突的危险!
  不过,纵深两百里的军事缓冲区,而且贯穿整个宋辽边境,东西足足有两三千里长,总面积几十万平方公里,涉及的宋国边境军州数十座,边寨上千座。
  辽国那边也一样,边境军州数十,边寨上千!
  这么多的边境军州边寨,还有人口,总数更是在数百万以上!
  这么大的一条缓冲地带,这么多的城镇、人口,总不能成为宋辽两国都不管不顾的统治真空地带吧?
  因此,在条约上,赵桓又提出了一条,在军事缓冲区,成立一个特别行政区,这个特别行政区,就被称为‘宋辽边境特别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下设行政司、商务司、巡捕司,三个衙门,专门负责行政管理和商务贸易管理,以及缉拿盗贼,巡视治安等。
  而这个行政公署,将采用一套牌子,两个班子的管理形式,也就是说,行政公署下设的行政司、商务司和巡捕司,都是由宋辽两国派出官员或者行政人员组成。
  两国官员互不统属,合衙办公,遇事则以两国官员协商同意,共同作出决定,并签署汉文和契丹双语文件的形式,加以公布和下发执行。
  而因为宋辽边境特别行政公署,是建立在宋辽两国边境线上的非军事区域内,因而没有常规的常备的军事武装力量,只能保留一支由宋辽两国公人,衙役、捕快组成的巡捕,用以维护特别行政区公署的治安秩序,稳定和维护两国榷市市场,保证宋辽两国之间正常的商业贸易往来!
  只是,对于宋辽两国来说,这个特别行政公署,管辖的区域,都还是太大了些,整个军事缓冲区,甚至比宋国的两个路三个路的疆域还要大,比辽国的中京道和东京道都要大,甚至差不多占据了辽国三分之一的南京道的疆域了!
  这么大的疆域,仅仅只靠一个特别行政公署,肯定是管不过来的。
  因此,在这个特别行政公署下面,还划分出了十个分区公署,为了方便管理,这十个分区公署,就直接以第一和第十分区公署命名的。
  十个分区公署,行政管理班子,跟特别行政公署一样,只有行政司、商务司和巡捕司三个分司衙门,各自负责所辖的分区公署的行政、上午和治安等事务。
  如此一来,虽然这个‘宋辽边境特别行政公署’,还没有正式成立,但至少,在《宋辽和平友好互助条约》上,这个特别行政公署,还是已经初具规模了,欠缺的,只是具体的落实而已!
  当然,要建立一个由宋辽双方共同管辖的,而且还不存在军事武装力量的特别行政区,从提出构想,到具体落实执行,中间肯定还会有很多困难,甚至在具体实行的时候,这种理想化的行政区划,都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变得面目全非!
  但是,对于赵桓,对于大宋来说,这却将是大宋的官员、公人,第一次踏足到宋辽边境线对面的辽国土地,也是第一次踏足到燕云十六州的部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