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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全书 > 都市言情 > 笙笙悦我 > 笙笙悦我 第79节
  她没有见过哥哥三岁之前的样子, 六岁之前也记不清楚了, 可是哥哥却从出生开始就守着她了, 多少有些不公平了, 所以她想生一个长的像陆承宣的宝宝。
  云笙看着时间, 拿过早孕棒,只有一条杠,那就意味着没有怀上,她皱了皱眉,有一点点的小失落。
  她把早孕棒扔进了垃圾桶,洗手从卫生间出来,摸了摸肚子,又自我宽慰,才一个月嘛,都说怀孕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他们的宝宝肯定也在努力了。
  云笙揉了把脸,让自己高兴点。
  陆承宣正好推门进来,看着她这副样子有点奇怪,“怎么了?”
  云笙摇头,“没有啊,你回来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没什么事就回来了,不是要早点休息,保持良好的作息。”
  陆承宣抬手解开领带,这次备孕,他们是严苛按照医嘱,不该做的都没做,早睡早起,吃好喝好休息好,陆承宣应酬也有了正大光明的理由推拒烟酒了,他还特别喜欢拿这个当借口。
  每当说出“在备孕”这句话,总会引得旁人恭贺羡慕,虽然知道只是场面话,还是觉得高兴。
  “也好,我也没什么事。”云笙坐下来玩手机。
  陆承宣看了她一眼,凑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没什么事吗?怎么看你有点不对劲的样子。”
  “哪有,我心情好的很。”云笙笑了下,心想陆承宣的眼睛是火眼金睛吗,就这一点点情绪都能发现。
  “真的?”
  “对啊。”
  陆承宣想了下,最近应该也没什么能让她不高兴的事,也就没多想,起身去卫生间,洗了脸出来,又在云笙身边坐下。
  “着急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云笙偏头看他,满眼都是疑惑,“什么?”
  “才多久,你就迫不及待的用早孕棒测。”陆承宣伸手揽着她的肩,有点无奈。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连这都晓得。
  陆承宣轻笑,“扔在垃圾桶里,我又不瞎,不用着急,这才多久。”
  他都还没想过这事,要是一个月就能怀上,真那就是神仙了,多少人备孕一两年也没怀上。
  云笙努了努嘴,“刚好一个月了嘛,我就想测一下,一次就中也不是没有可能啊。”早知道刚才就藏好一点了。
  “想的真美。”陆承宣刮了刮她的鼻尖,“这种事得看缘分,孩子与父母是有缘分在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来。”
  “你要是真那么着急,”男人性感的喉结滚了滚,嗓音满是诱惑,“我们多做几次。”
  云笙幽怨的呸了他一口,“老色鬼,你就是想占便宜,别说什么为了宝宝,宝宝都替你羞羞脸。”
  “哈哈哈,”陆承宣笑了,顺势将人抱到腿上坐着,“难道没有我,孩子凭空来的?我们多做几次,比什么都有用。”
  云笙扁着唇控诉,“你这是监守自盗!”
  “那就监守自盗吧,反正都是为了宝宝。”这个宝宝被他说的柔情满怀,不知道说的是云笙还是孩子。
  “要吃饭了,你松开。”云笙真怕他天还没黑就按捺不住,这样的事也没少干。
  “还早,我们可以先来一次,争分夺秒。”陆承宣双手握着她的手腕。
  “你当是抢钱啊,还争分夺秒,你自己也说了,孩子是有机缘的,你别在这里以权谋私!”云笙几下从他腿上下来,被挟制的次数多了,她就学会了反抗,总不能每次都被陆承宣吃的死死的。
  陆承宣看了眼空下去的怀里,见她跑的飞快,发尾扬起,薄唇微扬,他倒是挺想以权谋私。
  被陆承宣这么一闹,云笙心里的那点小疙瘩也就没了,等待下一个月。
  吃了晚饭后云笙和陆承宣手牵手在院子里散步,花园有人打理,也种了驱蚊的草植,所以没多少蚊子,反倒晚风清爽,无论是天边的星月,还是眼前的灯火,都很有平淡的烟火人间的味道,俗称过日子的味道。
  陆承宣忽然想起一件事,“婚纱改好了,今天下午已经到了,明天带你去看看。”
  婚纱其实好几年前就预订了设计图,一年前开工了,说要办婚礼后给云笙试穿了一次,然后又寄回去修改了一些小问题,因为是意大利的设计师,所以来回比较麻烦。
  “上次我就觉得挺好,这次改完肯定就可以了,不用试也行。” 不是云笙不喜欢,而是那件婚纱特别繁琐,她自己穿不起来,要好几个人帮忙穿,穿上去了又脱不下来,不过真的特别美,很好看。
  “有空就去试试,还到了几件礼服你去挑一挑。”两人的婚礼一连办三天,除了第一天中午云笙穿婚纱,当天晚上还有后面两天的酒会穿礼服,婚纱的确是有些繁琐,可是繁琐的东西往往都很漂亮。
  “那好吧,你有空吗?”
  陆承宣低笑了下,“你说呢?哪对新婚夫妻让妻子一个人去试婚纱的?我要是不去,不出半个小时,你就要变成“豪门弃妇”了。”
  两人终于要办婚礼,也算是堵了不少人的嘴,可一旦明天云笙一个人出现在婚纱店,即便陆承宣是真的有事,笙笙理解,那些媒体也恨不得编造八百个话题。
  云笙啧叹了声,“唉,嫁给太出名的老公也不好啊,每天被人盯着。”
  陆承宣的影响力不比陆之洲低,可是陆之洲是影帝诶,又有流量加身,一举一动被人盯着正常,陆承宣这样,实在不太正常,只能说人长的太帅了,颜粉一堆。
  “说的好像你没有名气?”陆承宣挑了挑眉梢,“笙笙,上次还有人问我是不是云笙老师的先生,我娶的老婆名气也不低,咱们彼此彼此。”
  “真的?”云笙的眼睛亮了,没有想到有一天陆承宣的身份也可以由她来赋予,云笙的先生,真好听。
  “那是当然,以后我还要仰仗我老婆。”陆承宣和她十指相扣。
  “我的荣幸。”
  两人相视一笑。
  *
  很快到了婚礼前夕,虽然两人已经领证多年,早就是老夫老妻了,不过有些婚礼流程还是要走的,比如婚礼前一天云笙要在云家住,在云家出嫁,第二天陆承宣来接她。
  虽然云峰住的别墅离他们家很近,走路也不用多久,当天晚上陆承宣把人送过去的时候还是很舍不得。
  “今天晚上又得独守空房了。”陆承宣牵着她的手不肯松开。
  云笙笑着安抚他,“就一晚上嘛,正好今天晚上我和爸爸聊聊天。”
  “好吧,”陆承宣把人拥进怀中,紧紧地抱住,“我努力克服一下。”
  “好哦,我等你来娶我。”
  第97章
  凌晨四点云笙就被喊起来了, 化妆团队已经到了,她要起来洗漱化妆, 早就知道办婚礼很忙,很累,她也有心理准备,前一天睡的比较早,四点起床也还好。
  她先去洗了澡护肤,才坐下来,挤了一屋子的人,除了化妆团队,还有伴娘,和云笙玩的好的朋友基本上都结婚了, 没办法来当伴娘, 所以这次的伴娘是陆承宣安排的,他合作伙伴的女儿,也基本上是同个圈子里的名媛,之前认识却不熟, 能来给她当伴娘,也是看在承洲集团的面子上。
  不过每个伴娘陆承宣都包了百万的红包,车子接送, 照顾的周到, 云笙也很快和她们熟悉起来, 云笙化妆, 她们就思量着一会要给接亲伴郎团出什么难题。
  “陆总可是高岭之花, 好不容易落到我们手上, 必须得好好刁难一下。”
  陆承宣无论是圈内还是圈外, 都不会对异性过于亲近, 很多人想认识也没个机会,更别说有什么交集,这次她们来当伴娘,一定程度上也是彰显陆家和自己家里的关系。
  “对,听说陆总和笙笙姐在备孕,那喝酒他躲过了,其他的肯定不能让他躲,得想几个好办法。”
  向来接亲前都是要喝酒的,偏偏陆承宣和云笙在备孕,总不能为了这些规矩而耽误了两人的备孕,所以今天云笙和陆承宣都是以茶代酒。
  云笙听着她们嘀嘀咕咕的找刁难人的法子,嘴角微扬,忽然觉得陆承宣的那群伴郎好惨,陆承宣今天是新郎,那些刁难人的法子大多都要伴郎承受了。
  她任由化妆师安排,换好出门纱,化妆完毕后坐在床上等着陆承宣的到来,陆陆续续有云家的一些亲戚来房间里看她。
  云家也不是没有亲戚朋友,只是比起陆家少了些,而且云笙之前和云峰闹矛盾,和这些亲戚朋友都不熟,不过她不熟没关系,只要别人对她熟就行了,别人问话她答几句,谁也不会在这大好的日子找晦气。
  九点左右,天空中忽然响起了直升飞机的轰鸣声,有伴娘笑道,“新郎官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新娘子了。”
  “别人都用婚车接亲,陆总用飞机接亲,独树一帜,够霸总,够有气势。”
  云笙莞尔,这次婚礼的确有些张扬,她也不想这么张扬,可惜她插不上手,所有人都支持。
  陆承宣西装革履,从直升飞机上下来时气场十足,今天他要做那个最得意的新郎官,毕竟马上就要宣告全世界,娶到了心心念念二十多年的老婆。
  堵门环节的确是让伴郎们狠狠地感受了一把,做俯卧撑,喝加了辣椒的啤酒,最狠的是不知道是谁,居然想让他们现场来段高考英语听力。
  都是一群毕业不知道多少年的男人了,再者就算英语好,今天气氛这么热闹,谁还有心思听听力啊,最后全部以红包封口了,伴娘们抢红包抢了一大袋子,陆承宣才终于算是进了门。
  进了门找婚鞋又耽误了不少时间,还是云笙用眼神示意他,才让陆承宣找到了。
  伴娘们都笑,“新娘子迫不及待了,居然给新郎官开小灶。”
  “我老婆当然向着我。”陆承宣单膝跪地给云笙穿婚鞋。
  云笙的脸被打趣的红如胭脂,半垂着眼睫看着他,明明看了几十年了,可还是觉得今天的陆承宣真帅。
  接下来是吃苹果环节,伴娘用钓鱼的方式吊着一颗红通通的苹果在两人面前,两人一起在苹果上咬一口,寓意平平安安。
  两人同时咬向苹果时,伴娘使坏,把苹果提高,毫不意外的,两人唇贴唇,互相啃了口,引起屋子的人笑成一团。
  把云笙羞的想钻进地缝里去了。“你们也太坏了,怎么没有和我商量,连我也算计。”
  刚才分明没说有这个环节,要不然她肯定不会真的去咬苹果。
  陆承宣淡定的在云笙的唇上亲了口,笑道:“意外之喜。”
  之后那个苹果被解下来,递给了云笙抱着,陆承宣将云笙抱了起来,这就算是接到了新娘子了,这个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云笙抱着苹果,陆承宣抱着她往楼上走,因为直升飞机停在楼顶。
  伴娘和伴郎们则下楼坐车前往婚礼现场。
  云笙单手搂着男人的脖颈,“会不会重?”出门纱比婚纱轻巧多了,不过重量还是在这的。
  “重。”
  云笙闻言却撅了噘嘴,“我就是客气一下,你怎么还真说重了。”
  陆承宣轻笑,掂了掂她,“抱着我的全世界,能不重吗?”
  云笙弯唇笑了,亲了亲他,“你的全世界奖励你的。”
  两人上了直升飞机,婚礼现场在西郊的一座庄园,直升飞机会在市中心绕一圈,再前往西郊庄园。
  云笙透过窗户,看见了前所未有的景象,在她目之所及,今天整个宁城的广告牌全部都是粉色的,写着某某公司祝贺陆承宣和云笙新婚大喜,永结同心,百年好合这些吉祥话。
  “这是你安排的吗?也太隆重了吧。”整个宁城给她庆祝婚礼,太过高调了。
  “有些是我安排的,有些是真的庆贺。”
  陆家在宁城的地位毋庸置疑,迟早会有需要仰仗陆家的地方,再者宁城的其他豪门望族,基本上都和陆家交好,这些看起来隆重,实则没费什么心思。
  要说费心思,那应该是婚礼场地,而且只有在高处才能看得出来,整个婚礼场地总共用了99999朵鲜花,全部都是从国外空运回来,每一朵的鲜花都价值几百元,光是鲜花就用了几千万。
  这些鲜花摆了两个巨大的字——“陆”和“云”,这两个字占据了整个场地,被用玫瑰花摆成的红色爱心连接起来,而司仪台在这个爱心的中间。
  庄园里香槟塔一座又一座,粉色的蛋糕堆的像一座小山,其中有一对黑白天鹅蛋糕最引人注目,高达九米,伫立在庄园的入口,两只天鹅嘴对嘴,形成一个大大的爱心,每个从这里走过的人,都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不敢相信那是两个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