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俊脸呈现在她面前——
剑眉高鼻,面若美玉,当真是凤表龙姿,俊逸非凡。
第一次在茅草屋见到他时,她就被他这等绝世容颜所惊艳。那时的他还是睡着的,眼下他的模样完完呈现出来,那双眼如郎朗星辰般明亮生辉,整个人更是俊美得不可方物。
“用膳吧。”摘下面具的男人对着桌上的饭菜开口。
他语气平和,神色淡漠又闲雅,看起来别提多正经了。可是,古依儿盯着他爆红的两侧耳根,突然有一种想笑的冲动。
见过害羞的女人,但害羞成这样的男人她是第一次见到。
想起他们曾经谈论他王妃的事,她突然勾起唇角,“王爷,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你不会从来没追求过女人吧?”
其实她也知道这是废话。瞧他那别扭的样子,都不敢正眼看她,可想而知这人在男女感情方面有多笨拙。
听到她调侃的轻笑声,姬百洌两耳侧根更是像烫熟了似的,红得就差滴血了。
只是抬起眼眸时,他眸底带着愠怒,狠狠的剜了她一眼。
古依儿假装没看见,收起笑容拿起筷子,主动为他碗里添了一些菜,“快吃吧。”
然后她低下头,沉默的端起自己身前的碗,假装专心致志的吃东西。
当然,她也没忽略对面的男人。尽管不想与他过多交流,可眼神还是忍不住偷瞄他。
这一次,他没有再‘只看不用’,在她安静的吃了几口之后,他也执起筷子吃起了东西。而且他没有把她为他添的菜夹出去,甚至一点都不挑剔,一一送入口中。
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吃东西,对古依儿来说,除了意外外,还是一场小小的视觉盛宴。不愧是皇族子嗣,就连吃个东西都是那么高贵优雅,说是赏心悦目一点都不夸张。
再看看自己,吧唧吧唧就跟几百年没吃个东西似的,喝汤的声音比打嗝还响亮,扒饭时筷子与碗的碰触都快成交响曲了……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别。人家是把吃东西的过程当成享受,而她呢,想的就是赶紧吃赶紧吃,填饱肚子好干别的事。
就这样,看着对面矜贵优雅的他,她也忍不住放慢咀嚼的动作。
只是这种沉默的气氛让她有些受不了,犹豫了片刻她还是忍不住开口道,“王爷,这次出来没跟你打招呼是我不对,我只是想尽快把‘还魂药’送去苗岭村,趁着寒冬没来临之前教那里的村民播种下地。”
“嗯。”
见他回得极其冷漠,她又硬着头皮问道,“王爷,那个……那些被衙役搜缴去的‘还魂药’现在在哪?”
“本王已派人送去苗岭村了。”
“真的?”古依儿又惊又喜,忍不住咧嘴道,“王爷,你放心,等把‘还魂药’种出来后,你的大恩大德苗岭村的人永世都会记得的!”
对面的男人眼眸轻抬,与她惊喜的模样比起来,他俊美的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而且眸光还冷飕飕的,仿佛当她是在拍马屁一般极为不屑。
见他不领情,古依儿嘴角上的笑容僵住,随即埋头继续扒自己碗里的饭菜。
只是扒了几口,她又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又抬头问道,“王爷,你什么时候回去?”
“不是你教本王表白吗?”姬百洌放下筷子,眼眸微眯,狭长的眼缝中冷气暗涌,“怎么,自己说过的话都忘了?”
“王爷,能别提吗?”他如此直白,古依儿也没心思再扒饭菜了,同样放下筷子,只是低着头不愿与他对视,“我说过我接受不了盲婚哑嫁。再说了,以你这样的身份,我哪配得上?你不怕被人笑话,我还怕被人嘲讽呢。”
她这番话说完,对面许久都没吭声。但扑面而来的冷气很强烈,她知道他生气了,也没勇气去正视他生气的样子。
又过了片刻,只见对面的他突然起身,带着一身冷冽的气息愤然转身。
“哼!”
听着他冷哼的声音,她没有任何不满,反而狠狠的松了一口气。
或许在别人眼中,她这种人就是不知好歹。记得那次与他聊天,他不也反问她吗?‘如果她不知好歹呢?’
她不觉得他是在骂她,毕竟她就是这么不知好歹的人。
堂堂的昭陵王,皇帝的监护人,大燕国权倾朝野的人物,对她有点意思,这消息要是传出去,怕是能拉起大燕国女人的仇恨。
然而,她却是当洪水猛兽般,避之不及。
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她性冷凉薄,而是没有资格去接受这个异世中任何人的感情……
明知道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她若盲目的去接受一段感情,要是将来遇上分别,不止是她悲剧,也会给别人造成巨大的悲剧。
…
这一晚,古依儿没睡好,一晚上都在做梦,而且是些乱七八糟的梦。
直到大中午她才恹恹无力的起床洗漱。问过客栈的小二,据说天不亮隔壁的男人就退了房。
她在房间里又静静的坐了许久,吃了点东西后才退了房赶去苗岭村。
回到苗岭村,老远就看到一群人围着她那破旧的茅草屋,她以为生了什么大事,赶紧奔跑过去。
看到她回来,一群老少爷们和七姑八婆笑开了。
“三儿,你怎么才回来?”
“三儿,你夫君说你去城里办事了,你办啥事去了,怎么让你夫君一个人先回来呢?”
“三儿,你夫君都向我们解释清楚了,之前他不辞而别是因为家里有事,他还说这次回来是专程接你回婆家的。”
“三儿,我们现在才现你这夫君不但长得一表人才,还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呢。我早就说过,你嫁给他准没错,将来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你看,都被我说中了吧,哈哈!”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说笑着,古依儿都不知道该接谁的话。
不但接不上话,而且因为他们的话还差点当场晕死过去……
茅草屋内,某个位高权重的王爷正与村长在谈话。
他身上,不再是那一身锦缎长袍,而是十足的村夫打扮。头上束的玉冠换成了黑不溜秋的布巾;灰色的粗布马褂露出古铜色的膀子,那肱二头肌达得恐怕连健身教练都会自惭形秽;裤脚绑在小腿上,露出一对脚踝,脚上还踩着一双草鞋……
这打扮,她没当场吐血真的算是定力极好。
还以为他回京城去了,没想到他竟然跑来了苗岭村,还以她夫君的身份回来见村里的人。
天,来一道雷劈死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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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出版社主编的楚楚决定重操旧业,写话本,开书坊,网(忽)罗(悠)一批文采斐然的优秀写手,名利双收。
等等,这位公子清俊飘逸,是不是可以考虑……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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