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被羡慕的安笙,正在出租车上,朝着街道的两边好奇的看。
据书上说,安笙的父亲破产之后,为了躲债,经常性的搬家,神出鬼没,唯一被找到的一次,就是醉酒之后瘫倒在街边,然后被债主找到,打了个半死。
但其实,他们的“搬家”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到处颠簸。
他们一家子栖身的胡同,叫帽檐区,是申市最著名的“下水道”,最乱的区域,位于一片烂尾楼的后面。
她们家要经过一条坑洼的,常年弥漫着臭水沟味道的臭水路,走到臭水路尽头,在巷子最里面,一片破旧的老楼里面居住。
这里面住着的人自然也不必说,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但是租金便宜的很,原主一家为了躲债,租了四间房子,抵不上外面一间房子的钱,还优惠了不少。
一旦被人盯上,就做一副匆匆搬家跑路的假象,然后搬到租住的隔壁,听着那群人在一墙之隔,发飙叫骂。
这也算灯下黑,但其实安笙觉得,债主曾经都是原身父亲的生意伙伴,真的想要弄死他的话,他们一家估计没办法活的这么安生,毕竟原身的父亲找不到,她母亲的行踪还是有迹可循的。
原身基本上不回家,好在作者对于这段描述的很细致,逼仄的巷子,常年反水的臭水路,苍蝇满天飞的小型垃圾场……
换成谁,谁也不想回来。
安笙也没过过这么凄惨的日子,但是她好歹也活了两辈子,对于这种场面,还算是淡定,终于走出了巷子,走到了破旧老楼的前面,低头看到脚上拖鞋已经浸透了黑黢黢的液体,顿时一阵反胃。
无论是哪一个世界,大抵都是这样的,人们总觉得活的如何凄惨,但只要自己睁眼看看四周,就会发现,活的比你还惨的,并不在少数。
人都说富人的乐趣,你想想不到,安笙觉得,穷人的悲哀,你同样也难以想象。
她站在破楼的面前,忍着脚底的诡异的感觉,仰头看着二楼的随风飘荡的粉色胸罩,轻叹道,“早知道……我还不如,真的要一笔分手费……”
不过她也就是感叹一声,想到和男主纠缠不清,会导致丢小命的后果,她又摇了摇头,塔拉着鞋慢慢走近了楼里。
边上楼,安笙边努力回忆着剧情,走到三楼之后站定,在两扇门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正要敲其中一扇,冷不丁对面的门开了。
安笙才回过头,还没等将人看清楚,就被一个大力,朝着屋子里扯去。
半路的时候,安笙想要挣扎,但是看清了人之后,她整个人僵硬成了一根人棍,任由满面焦急的女人,把她扯进了屋子里。
门一关上,带着劣质香水味的拥抱,狠狠箍住安笙,女人带着哽咽的哭声,尖锐的朝着安笙的耳朵里面钻。
“笙笙,你去哪了!怎么这么久都不会来,妈妈好想你……”
安笙半靠着门,门上的冰凉,一阵阵的顺着单薄的睡衣,传进身体,让她勉强维持着理智,低下头,捧着女人老泪纵横的脸,瞪着眼睛看了个清清楚楚。
半晌,安笙张了张嘴,却话没等说,眼泪先冲出眼眶,抱着女人的脑袋狠狠亲了口,才嘶哑的叫了一声“妈!”
这是安笙始料未及的,这个世界的原身的母亲,竟然和她上一世去世的母亲一模一样,就连抱着她喜欢划拉她后背的习惯,也一模一样!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惊喜,她只以为能重新活一次,重新选择一次,已经最幸运的事情,没想到……
“笙笙,你穿这是谁的衣服?你怎么瘦了这么多,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苦呦!”
“老安,老安!”女人松开安笙,胡乱抹了一把眼泪,转头就冲屋子里一顿狂吼,“闺女回来了,你还死猪似的睡!”
安笙站在客厅里面,环视着这个很小,却五脏俱全,家具虽然破旧,却到处干干净净,堪称温馨的屋子,想到屋子里的女人,忍不住狠狠抹了抹脸。
没一会儿,女人推着一个满脸胡茬,个子高高壮壮的中年男人出来,那男人看上去是刚睡醒,或者说还没睡醒,双眼发红,看了一眼安笙,又很快转开视线。
“你别推我!”男人没好气的转头对女人说,然后又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
女人怼了一下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示意他说话,男人胳膊被掐疼了,只好又哼了一声,语气听起来不好,实际上其中却含着成年人尴尬的妥协和哄劝意味。
“你还知道回来,一个丫头,骂两句就跑没影这么多天……嘶!”男人又被掐了一下,不敢吱声了。
女人走到安笙的身边,拉着僵的像个木头的她,坐在了小沙发的对面,安笙腿在茶几上磕了一下,木木的,顿顿的疼,一直疼到心里,疼的她想伸手去按胸口。
但是在那之前,她却先一步上茶几,十分不雅观的半跪在茶几上,撅着屁股,抱住了对面胡子拉碴的男人。
一次性两个大馅饼砸到头上,她失去的妈妈和爸爸同时活生生的,好好的出现在她的面前,饶是安笙活了两辈子,也遭不住这个,哭的像个二傻子。
“爸……爸!啊呜呜呜……”
“妈……呜呜呜……”
安笙一手搂着一个脖子,上一世,她爸爸食道癌,手术后头发都掉的差不多,形销骨立,死的时候几乎已经脱相了,而她妈妈是猝死,她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万万没想到,这一生,这两个人,还能以这种形式,再次和她重逢。
是的,重逢。
女人和安笙一样,哭的不像话,男人一开始有点僵硬别扭,安笙的眼泪一下下砸在他脖子上,他也没一会,就红了眼眶。
“闺女,你跟爸爸说!是不是谁欺负你了?!”男人已经多年没有被女儿抱过,窃喜惶恐,又生怕安笙哭的这么惨,是被那个狗男人欺负了。
加上她身上穿的衣服,就更加倾向于这个,顿时扛不住,摩拳擦掌,要帮闺女出头。
他虽然破产落难,背债躲着,可是真要是有人敢欺负他闺女,他也是认识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的。
男人这么一问,女人也顾不上哭了,赶紧问安笙。“闺女,你说,谁欺负你了!你上次说要和费家的小子好,是不是他?!费罗铭那个老色鬼,我不弄……”
“爸爸妈妈,没有。”安笙流着眼泪,哭笑不得的摇头,“没人欺负我,我只是……”
“只是想你们了。”
真的好想你们,好开心,能够再叫你们一声,爸爸,妈妈。
作者有话要说:
安笙:喜提爸爸妈妈!
第9章 找到了吗?
安爸爸安妈妈,没破产之前,把闺女宠上天,骄纵成性叛逆了十几年了,从十几岁开始,就没再在闺女嘴里听过,这种父母儿女之间,最不该或缺的,关于思念和爱的表达,顿时遭不住,三个人又抱着哭成一团。
安笙抱着两个人,心里一阵阵的后怕,幸亏她选择回来,本来她想着,原身的父母,她是没办法当做真的父母,但总要见见,就算不能当真的父母在身边尽孝,以后她也会赡养。
这次回来,本意是拿一些属于原身的东西,顺便见见两个人,没想到……
她知道,这一切一定是主系统空间的人安排,是因为那个世界为她还愿的穿越员,却搞了她狗丈夫的事情给她的弥补,说心里不难受是假的,好歹她也曾经为了那段婚姻为之努力了六年。
但他们给她和父母重聚的机会,这对安笙来说,真的是十个六年也无法换来的,安笙心里无比感激,准备今晚就试着联系一下,谢谢他们。
三个人,虽然根本就是错位的时空和错位的交集,但是难以言说的熟悉感,和亲密感,让三人似乎是有说不完的话。
一直不知不觉的聊到太阳西斜,安妈妈才张罗着做饭,安笙去洗澡换衣服,这么久不在家,原身的屋子虽然安笙无比陌生,但是一切都干干净净,被子甚至还散发着洗衣液的香味。
原身的数据链,本该断在ktv那场打架的,安笙穿过来,是主系统亲手续接了数据链,改写的小说内容,为她重新捏的角色。
安笙湿着头发,扑在被子上,将脸埋在一片馨香里,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有家人,有个小窝,有健康的身体,再没什么,是值得忧伤的事情!
晚饭安笙吃的很撑,一家人毫无生疏的感觉,像一切本来就是这样,他们原本就是这样一直生活着。
一桌子菜三个人都吃光了,安笙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躺在自己的屋子里,心里许久没有过的宁静安然。
月光从小窗户撒进来,照着床上熟睡的人嘴边带着压不住的笑,安笙只看到别人的脸上在闪光,却不知道,也没有注意过自己,此时月光下,她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第二天一早上,安笙起床,早饭已经做好,用纱网扣在桌子上,安妈妈正要出门,见安笙醒了,又拐回来,抱着安笙稀罕了好一会。
安笙笑着看了看早饭,又有点扛不住想流泪,是她最喜欢的煎蛋和香肠,两个蛋,一根肠,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粥,看似诡异的组合,却曾经贯穿了她上一世整个青春的早餐搭配。
“爸爸呢?”安笙压住鼻尖的酸意问道。
安妈妈叹口气,摇了摇头,“一早就走了,说是去找工作。”每天都这样,早早的出去,喝的烂醉回来。
“你多吃点,”安妈妈说,“我也得走了。”
“妈妈你吃过了吗?”安笙问。
“吃过了,你多吃点。”
安妈妈走了,安笙洗漱之后,将头发扎起来个小揪揪,美滋滋的吃早饭。
吃过饭,她找了一套原身的衣服,在安妈妈告诉她的抽屉里,拿了点钱和门钥匙,也出门了。
人生最得意事,久别重逢,失而复得,安笙走路带风,准备找工作,迎接新生活。
书中安爸爸欠下的巨款,虽然还起来估计十分艰难,但是安笙此刻的心境,和上一世因为父亲动手术走投无路,只能卖了自己凑钱的那种心境,完全不同。
父母身体健康,真的比什么都珍贵,她愿意,也不害怕背着债负重前行。
找一个两心相悦的男人,生一个可爱的孩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安笙上一世的学历不算低,但是这一世很多东西,根本和上一世不同,原身大学都没念下来,能找到的工作很有局限。
不过上一世的时候,安笙好歹也是个豪门少奶奶,最常去的一些高档场所,偶然听服务人员聊天的时候,得知最赚钱的,也就是星级饭店类的工作,又轻松,遇见大方的客人,还有小费。
所以安笙直接打车到了申市最高档的饭店,这些地方,基本也都是常年缺人的。
她直接塞了点钱给门口保安,保安谎称安笙是他的亲戚妹妹,应聘工作很顺利,安笙形象好,今天选了一身衣服,也是保守的牛仔衬衫,娇小可爱,笑起来让人好感度倍增。
本来想要应聘包房内,但是她不是熟手,所以先做迎宾,恨天高旗袍,当天上岗,十分迅速。
工作不难,工资也算不错,安笙晚上回家,和安爸爸安妈妈一说,两个老人心疼的再次热泪盈眶,不许她去。
但是安笙最后还是说服了他们,工作算是安定下来,安妈妈每天笑的很开心,安爸爸喝酒的次数逐渐减少。
谁也没有劝,甚至没有提,只是他看到女儿下班回家,被高跟鞋勒出红印,微微肿起的脚,眼睛红了几次,就再没喝过酒,真的认真找起了工作。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安笙月工资交给两个老人,自己留了很少的钱添置必备品,甚至开始学着进包房,给其他人打下手,勤快,漂亮,又温和,这样的人没人不喜欢。
等安笙包房里面熟悉的差不多的时候,正好赶上有人辞职,一有空缺,大堂经理立刻把安笙调到了包房。
月工资,酒水开瓶费,加上小费,安笙一个月下来,发工资的时候,拿到了迎宾的双倍,开心的买了很多好吃的,提着开开心心的回家。
在家门口不远下了公交车,还没走到巷子口,就赫然看好几辆豪车停在巷子口,光可鉴人的车身在午后昏黄的阳光下,反射着要完犊子的色彩。
安笙在心里骂了一连串的卧槽,她倒是没想着别的,但是这种贫民区,突然出现这么一大堆黑乎乎的车,霸道的横在路口,她琢磨着,该不会是要债的吧!
话说原著里面说她家一直东躲西藏,但是这都两个多月了,眼看着入秋,他们一次家也没搬过。
除了住的环境不太好,楼隔音差,左边邻居家暴男新闻联播开始就打媳妇,右边邻居老半夜放死亡重金属歌曲之外,他们就像寻常人家,上班下班,一起吃晚饭,人生从未如此安生自在过。
安笙躲在一个小超市的拐角墙边,手里拎着一堆菜,探头探脑的朝外看。
进那栋楼只有这一个入口,后面是一片倒塌的废厂房,走起来很费劲,还一堆流浪汉扎堆,她一个小姑娘从那边走不安全。
她躲了一会儿,想到家里两个老人,也不知道躲起来没有,要是没躲起来……
正准备一咬牙出去,就见正中间的一辆车车车门开了,一只和车身一样光可鉴人的皮鞋咔的一声,清脆的落在地上,接着从里面钻出了一个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
修身的剪裁,衬得男人身材好到让人想要尖叫,站在阳光下被斜阳镶嵌出了一层金边,好看的晃瞎人眼。
但是安笙看了一眼,就跟遭了电击的鱼一样,整个直挺挺的僵在墙边,然后倒腾的脚步,又朝着墙里面挪了挪,竭力把自己贴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