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夜道:“如果你带回去几百万两银子,自己却只能拿一百两零花钱,你就会明白我的苦痛。”
陆小凤茫然道:“什么?”
苏夜笑道:“这只是个拙劣的笑话,陆兄不要在意。你是否忘了,我是南王府总管。王府开销向来很大,有拿钱的机会,我为什么不拿?何况我还得养别人,我不穿金戴银,不代表人家不这么做。”
陆小凤很想问她需要养谁,最终忍住了,长叹道:“好吧,这两个条件也算公平,我没有意见。大娘你呢?”
公孙大娘淡淡道:“像他那种人,失去了武功,就再也掀不起风浪。我没什么话好说,随你们吧。”
苏夜像对付霍休那样,默默敲打着金九龄,要他把家产吐出来,作为活命代价。金九龄抵抗了一阵,便老老实实地吐了。
霍休有点守财奴的味道,他可没有。他的确非常喜欢享受,所得金钱大多花了出去,不是购买美酒名马、古玩字画,就是大肆购置房产,使他去到任何地方,都能舒舒服服住下。
至于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自然追不回来。他与霍休相比,只欠缺一点,那就是赚钱的本事。毕竟霍休可以指使小弟赚钱,他只能亲自上阵,顿时输了一筹。
苏夜对古董毫无兴趣,将它们变卖成金银,再去购买其他东西,至多从里面挑出珍品,赠给世子与叶孤城。
她非常珍视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钱完全不像钱,流水般从她眼前经过。随便找个有名声的人,就能轻易甩出几十万两白银。她甚至怀疑,关中、关东等地的大豪,一年在赌场里花的钱,抵得上正常世界里朝廷一年的税收。
更重要的是,这里赚钱也相当容易,只要武功够高,就无需为这事担忧。她觉得自己点钱已经点的麻木了,根本感受不到金钱的吸引力,还要大费心思,把钱换成实用的货物带回去。
叶孤城知道她在折腾金九龄,也不来烦她,只等她忙完这件事,再履行交手的约定。陆小凤也在这里等着,负责将金九龄带走,交给官府,然后亲自去向苦瓜上人解释。公孙大娘本应离开,却也没走,因为她听说苏夜与叶孤城将有一战,打算留下来旁观。
她虽是红鞋子的首领,却也是一名剑客。剑客对当世杰出的剑法,总有着发自内心的兴趣。
苏夜直到最后,也没和陆小凤谈过幽灵山庄的事,只问过金九龄和公孙大娘。前者已成她俎上鱼肉,再怎么不情愿,也不得不说。他说,幽灵山庄极为神秘,偶尔能察觉山庄成员活动的蛛丝马迹,却无法追查下去。
换句话说,敢追查的人都已经死了,以至于很少有人听过这名字。
公孙大娘知道的更清楚,对山庄也更为了解。红鞋子组织规模较小,首领只有七个人,近期才加了第八个,所以不像青衣楼那样,被幽灵山庄盯上。但她心里很明白,霍休不敌老刀把子,只能将赚来的钱白白送给人家,有如台前傀儡。
她看不上霍休,却心知肚明,自己同样不是老刀把子的对手。
她曾在易容时,偶然碰见老刀把子一面。老刀把子头戴斗笠,脸垂黑纱,身穿灰衣,看似平平无奇,却令她感到极大的危险,觉得他随时能杀了她。她觉得他不像人,像个鬼魂,身上有种阴森恐怖的气质,仿佛刚从地狱里走进人间。
这些都是苏夜已知道的情况,没什么价值。她听完后,只问了一句,“如果有机会,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对付他?”
她们说话时,旁边没有第三个人。即便公孙大娘答应下来,也不会有人知道。苏夜声音里,有着十分笃定的意味,令她困惑地蹙起了眉。
她在想,想了很久方道:“我愿意,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朝一日,老刀把子会找到我,如同找到别的傀儡。我从不愿受人控制,尤其是那样一个人。就算我不怕,我的姐妹也怕。他若以她们要挟我,我同样得无奈就范。”
她忽然又问:“你呢,你又为什么要对付这个人?幽灵山庄势力再大,也不敢将手伸到皇族头上。”
苏夜笑了,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他不敢,就证明他势力还不够,只要势力足够,就不该有不敢做的事。简单地说,我想除去这个威胁,也想要钱。”
她当然不能告诉公孙大娘,只要除去老刀把子,她江湖路线的完成度就能达到百分之五十。有时候,用“要钱”为幌子,可以解决别人的许多疑问。
她日复一日,在心里盘算这些事情。对她来说,这比练武枯燥,却仍十分有趣。她并没轻视木道人,反而将其视为心腹大患。因此,她能躲在幕后注视这个人,琢磨着如何将他一击毙命,乐趣才更足。
与此同时,她也得考虑南王府的篡位计划。如今正值盛暑,离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已经不远,叶孤城却迟迟没向西门吹雪发出战帖,世子也没催促,看来另有打算。
决战既是借口,那就不必非得挑选八月十五,正月十五也是很好的选择。
她之前已推算过,由于她的存在,剧情发展速度更快。严格来说,明年的八月十五才是正确时间。霍休、上官飞燕、金九龄、公孙大娘等人均提前出场,完成了属于他们的使命。而她离结算时刻还有大半年,仔细算算,正是明年冬去春来时。
她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才重新把幽灵山庄摆回台面上。如果时间不太紧,她会抽出空来,先对付了老刀把子再说。
因此,叶孤城来找她时,她直截了当地问道:“你究竟打算什么时候决战,要预先透露口风吗?”
叶孤城似乎不太乐意回答,淡然道:“这要看世子的决定。”
第六十九章
“会在正月十五吗?”苏夜又道。
叶孤城淡淡道:“也许吧,我希望那时云月满天。如果下雪, 就最好不过。”
人尽皆知, 白云城主喜欢开朗疏阔的景色, 也很喜欢雪,因为每到下雪时, 天地间的一切都会覆上洁白颜色,掩住了所有肮脏污浊。但南海气候温暖晴和,从不下雪, 他一生中见到雪的次数, 其实并不多。
苏夜默然半晌, 忽然问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找你比试, 而非西门吹雪?”
叶孤城道:“我早就想问了。你与我初次见面, 就出言挑战, 为何反而不去万梅山庄?”
苏夜忽地一笑, 笑道:“原因很简单。听说西门吹雪剑下从不留活口,若败在他手上, 就只有死路一条。我担心我和他交手, 不是我杀了他, 就是他杀了我。”
叶孤城冷冷道:“那我呢?”
他看起来没有比较高兴, 好像很介意这件事。苏夜道:“你?我觉得你和西门吹雪的剑不一样, 究竟哪里不一样,我可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出剑。”
在她印象中, 这个时候的西门吹雪较为稚嫩,远远不到完美无瑕的境界。他与独孤一鹤交手,虽然杀了独孤一鹤,却坦承应该是独孤一鹤杀了他。若非霍天青先耗掉独孤一鹤的大部分内力,死的人还不知是谁。现在独孤一鹤活的很好,缺少对照物,她更无法判断孰强孰弱。
她甚至有过冲动,想代替叶孤城约战西门吹雪,在月圆之夜,紫禁之巅,领教传说中的剑中神技。但她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叶孤城绝对不会乐意。
从近处看,叶孤城的脸更像白玉,晶莹润泽,有常人望尘莫及的风采,也缺少常人的烟火气,仿佛他逐渐被剑意侵蚀,连肌肤容貌也带上了剑的孤寒。
苏夜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却听叶孤城平静地道:“陆小凤已经走了,还带走了金九龄和霍休。”
苏夜笑道:“对,不过他们的钱都在我这里。我敲诈了他们这么久,应该已经挤不出更多。”
叶孤城终于也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你拿两个废人卖他的人情,让他们平安离开。他实在是个奇怪的人,宁愿费力气把人送去官府,也不愿直接解决。但我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他走的时候,我们已是朋友。”
苏夜知情识趣,没追问自己是不是他的朋友,只问道:“你到底要不要打?”
叶孤城不答,站起身来道:“走吧。”
南王世子自幼学剑,府中设有专门的练剑厅。今日他恰好不在府中,而叶孤城也无意将他叫来观战。苏夜见他不在意,便派人去请公孙大娘,公孙大娘进门时,看到他们已正面相对,站在了厅堂中心。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远也不近,拔剑出招,就能攻击到对方。苏夜向她微微一笑,叶孤城却面无表情,右手轻按着腰间剑柄。
夜刀要么在袖子里,要么系在腰间,端看怎么搭配比较美观。苏夜在王府,时常一身黑衣,夜刀也常年放于袖中,唯在出手时,才让人看到黑色寒光从她袖底飞出。
夜刀之锋利自不必说,只因通体漆黑,才给人以错觉,让人觉得刀锋很钝。霍休即使成功降下铜笼,将她困在里面,她也能砍断笼子冲出去。叶孤城的剑则是海外寒剑精英,同样吹毛断发,长短轻重与普通长剑无异,锋锐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公孙大娘生怕自己碍着他们,特意站的很远,仍能感到他们两人身上,不断散发出逼人寒气。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战时,起初不断变换姿势位置,看上去就像两个人面对面绕圈子。他们以这种方式,试探对手的破绽,并积蓄自身气势,以备最后神完气足的一击。苏夜却很少这么做,该出手时就直接出手。她的刀倏起倏落,变化自如,与敌人的破绽毫无关系。
她向公孙大娘侧头微笑,笑容尚未收起,人便动了。
刹那间,练剑厅中剑气弥漫,刀声长吟。任何人听到夜刀刀啸,心中都很容易浮现“龙吟”两字。它悠长而明亮,凌厉而优雅,如江上潮水,似乎永远不会停息。
先天功首要练出先天真气,凝结成太极两仪形状,再化为先天八卦,待八卦功成,便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丹田经脉中,真气返璞归真,重新回归先天混沌,即俗话所说的“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常人学武,往往有着能力极限,若将内力悉数用于发足狂奔,出手就难免乏力。速度与力量,本就是两个背道而驰的选择,只有最优解,不可能双双攀至巅峰。即使有人练习特殊功法,身法越快,激起的力道就越凌厉,那他全力出手时,和全力逃遁时,必定也有所不同。
苏夜深受这问题困扰,譬如她带着谢逊冲出元大都,速度快的连陆小凤都追不上,却难以出手伤人。
卦象转换,可以让夜刀灵动如流风烈火,刚猛如霹雳怒潮,守时如高山,动时如急雨。问题在于,转换时必定会露出极为微小的破绽,也就是内力中断。
这破绽转瞬即逝,但的确存在。苏夜大多数时间里,只用一种卦象应敌,正是因为担心被对手抓住破绽,趁虚而入。
她始终认为,唯有先做到返璞归真,才能真正做到随心所欲。因此,她一见兑卦有了成形苗头,立刻抛下开封府里刚刚站住脚的十二连环坞,奔赴副本世界,将其稳固下来。与此同时,她也着手研究卦象同存的可能,以及它们将会如何互相影响,又能得到怎样的结果。
即使如此,夜刀也足够惊世骇俗。很少有人想到,区区一柄短刀,竟能爆发出雷霆万钧的力量。
剑光长虹般飞起,森寒清冷。叶孤城的剑简洁犀利,却又轻灵流动,好像完全没有变化,又好像伏着后续无数变化。公孙大娘看到的雪光,来自他出剑之速,而非剑招改变。她透过这柄剑,似乎看到了浩渺无际的碧海,碧海上的白云,白云之外的清风。
这三者并不华丽繁复,简单到了极点,普通到了极点,但配合在一起,简直令人惊心动魄,忘记了所有其他精妙剑法。
剑光中,叶孤城白衣胜雪,脸色亦是雪白,比平时更像仙人。白云城主本就应该心无垢染,身不染尘,心也不染尘。当他离开白云城,走进南王府时,他的心就已经变了。
苏夜认为这改变不见得是坏事,但她无法控制叶孤城怎么想。她只能握住夜刀,像叶孤城一样,在自己认定的道路上走下去。
公孙大娘额上微微沁出冷汗,忽然发觉她破解不了这柄剑。她也许能逃掉,却无法战胜它。她甚至开始为苏夜担心,担心她就此死在剑下。但她马上就发现她错了,苏夜追击金九龄时,实在还没有使出全力。
白云间似有细雨飘荡,又有惊雷闪电,从中蜿蜒而下。那青天白云般的剑法,竟然全然伤不到苏夜。她连人带刀,仿佛与剑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剑光的一部分。
剑气从未减退,刀啸也从未低落,偶尔出现一声短促的脆响,证明刀剑亦有相碰之时。公孙大娘看到最后,已经只能依靠颜色辨认那是刀光还是剑光。她之前心生沮丧,不住回想自己的剑法,这时却完全被吸引住了,心中什么都没有,只剩下正在交锋的两个人。
她依稀觉得,她正在注视一条翻云覆雨,驱雷掣电的云中巨龙。他们之间的关系非敌非友,竟有些互相依存的意味。她很难领悟其中奥妙,只知道苏夜这么做,可以极为有效地遏制白云城主的剑。
忽然之间,这场比试已经走到尽头。剑气愈来愈盛,黑光也随之不停攀升。叶孤城神色肃穆,手中长剑化作了一条匹练般的光芒,流星般刺向刀光正中。
流星只有一瞬,其美丽却无可名状,威力更难以想象。这正是白云城主的绝招,天外飞仙。很多人都认为,天外飞仙需要绝世身法为辅助。他得先与敌人拉开距离,才能用出这一招。
这种想法自然错的离谱。如果天外飞仙有如此之大的限制,又有什么资格被称为绝招?
他还是看破了苏夜的用意,成功把自己和她分成了两个部分,避开夜刀干扰,将精神贯注于最后一剑。这一刻,夜刀竟也顺势回收,如同要竭尽全力,拦下这柄致命的长剑。
流星终于坠下,坠落之时,那片似乎永不会散开的刀幕也变了,如乌云四合,凝成一道厚厚的云层。流星没入云层,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被它全然吞没。
剑势已到了尽头,无法变化,也无法回撤。叶孤城人在场中,难以体会到公孙大娘那么直接的感觉。他只能感到,剑尖不知怎么回事,猛地向旁偏了一寸,没有刺中他想要的目标。
剑当然没有偏,偏的是苏夜。她以刀尖拦住长剑,人已借势向旁滑开。乌云般的夜刀罩住了她胸腹部位,挡着那无孔不入的恐怖剑气,之后又如云化雨,突出奇招,以刀背从侧旁击向叶孤城胸口。
这一击毫无力道可言,一碰之后,旋即滑开。但这无疑表示,她胜了。
第七十章
夜刀收回时,苏夜也飞快退开, 身法灵动至极, 不带丝毫烟火气, 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人落地,夜刀随即缩进袖中, 好像从未出现过。
她理了理袖口,微笑道:“承让。”
直到她开口说话,厅中冰冷的杀意才渐渐退去。叶孤城面色不变, 手上铮的一声, 收剑回鞘。他冷冷看着她, 忽然道:“至少这一次的时间,比上一次更长。”
苏夜笑道:“其实两人决战之后, 胜者说什么都不合适。但我喜欢城主的为人, 所以就直言不讳吧。你的剑法如同清风白云, 绝妙通神, 乃我平生仅见,给了我许多启示。你输给我, 也许心中不快, 但你要知道, 我对你非常感激。”
叶孤城略一点头, 作为对她的答谢。他也没露出不快之色, 只向公孙大娘看了一眼,目光中颇有询问的意味。
剑客遇上剑客,总希望得到对方承认。公孙大娘剑术极精, 眼光高明,自然是个合格的裁判。
她轻吁口气,苦笑道:“我曾想取来彩衣,找城主试剑。但看过刚才这一战,我已经知道不必了。我甚至觉得,我的剑过于繁复变化,反而失去了剑的真谛。”
叶孤城道:“比西门吹雪如何?”
公孙大娘摇头道:“我没见过西门吹雪。”
叶孤城不再多问,只向苏夜道:“我即将启程返回南海,你要不要到白云城一行?那里虽没什么鲜花异草,却是个很美丽的地方。”
世上有没有人拒绝白云城主的邀约?也许没有,因为被他邀请成为白云城的客人,向来是件很有脸面的事情。
苏夜却道:“最近没空,等以后再说吧。如果我要去白云城,自会派人给你送消息。”
叶孤城微觉好奇,问道:“你还有什么事要忙?”
苏夜道:“坦白讲,我也不知道。也许我会前往武当,拜访武当掌门与几位长老。何况,城主与西门庄主的决战,肯定不会太远了。我只希望在此期间,不要横生枝节。”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脱口问道:“我要向你打听个人,南海上有位飞鱼岛主于还,你是否认识?”